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买哪些房屋风险比较大

现实中,不管购买怎样的房屋,多多少少都是会有一些风险产生的,而要是不能正确应对风险,则就会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那现实中究竟购买哪些房屋风险比较大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哪些房屋风险比较大
1、联合开发房。
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如若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
2、公益联建房。
由地方政府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所以按国家政策规定,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
3、集资合建房。
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是无效的。
4、集资联建房。
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
5、非法开发房。
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如果购买风险极大。
二、购买商品房存在哪些风险
1、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
在房地产市场中,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会采取期房的形式来运作,以售“楼花”的方式进行销售,以此获得项目开发的建设资金,减少自己的资金压力。由于这种形式的特殊性,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购房者多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来决定是否购买其商品房,因此,对于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广告宣传设计如何,将直接影响着期房的销售情况,至关重要。因而,在商品房买卖中,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不得不加以警惕。
2、签订认购书的风险
对于认购书的效力问题,并非一律都是有效的。认购书其实就是一个预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预约和本约的关系。是对将来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预先约定。买商品房时,要注意认购书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
3、违约责任的风险
在出现逾期交房或者逾期办理产权证书时,合同处于一个不确定的状态,是否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关键在于购房者的选择。此时,开发商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对合同条款的设定,来选择是否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因此,如果开发商在出现了逾期交房和逾期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况下,购房者就可以掌握主动,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来选择是否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了,确定违约责任。
哪些所谓的便宜房或没有履行正常的土地出让手续,或属于不规范开发,一旦消费者购买,是得不到房地产权证的。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将来房产的归属及交易都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建议买房前购房者自行或者请律师协助查明所卖房屋的状况,以免被坑。
在购房的时候需要考虑清楚、了解清楚,虽然购买任何一种房产都会有一定的风险产生,但不同类型的房产所带来的风险是不同的,要是上述五种房产的话,则根据实践经验来看,房屋风险比较大,因此要谨慎购买。



相关内容:

·房屋赠与和立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赠与和立遗嘱的区别是什么1、时间的区别房产赠送与继承在时间上是不一样的,在继承遗嘱的时候,需要满足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为不叫继承。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而赠与则是在发生在当事人在世的情况下。2、税费方面的区别房产赠送与继承的税费不同,在...


·安置房产权纠纷诉讼范本是怎样的
    安置房产权纠纷诉讼范本是怎样的 一、安置房产权纠纷诉讼范本是怎样的 原告: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被告: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一)、房屋产权纠纷起诉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涉诉房产的房产证;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__元; 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房屋产权纠纷起诉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年__月...


·在现如今,房价贵,买房子困难几乎成为社会青壮年面临的一个最为
    在现如今,房价贵,买房子困难几乎成为社会青壮年面临的一个最为严峻的考验。一次性付款对许多人而言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在社会压力下很多人不得不选择贷款买房。在贷款买房时,会涉及到办理贷款买房的预告登记证,不少年轻人对此摸不着头脑,并不清楚它到底有什么用处,也不知道该如何办理。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买房子贷款的预告证到底有什么作用。 一、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证明的依据:  根据《民法典...


·一、房东要收回店面违约金怎么陪?
    一、房东要收回店面违约金怎么陪?《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


·父亲去世房产证继承规定是什么?
    父亲去世房产证继承规定是什么?父亲去世房产证继承规定是有遗嘱的直接按照遗嘱发生继承,否则将按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


·一、父母买房夫妻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一、父母买房夫妻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父母买房夫妻财产的关系是:如果父母将房产过户到子女的名下的,只视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相关内容拓展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


·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有哪些情况
     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实践中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法律规定只能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话说回来,那要是属于婚后买房,那么是否是共同财产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存在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


·如何打强拆房室官司?
    如何打强拆房室官司?相信不少人都在新闻中看到过房室强拆的纠纷。房室拆迁直接与社会稳定和民生相关,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的时候必须要谨慎,但是如果自己的房室遭遇了强制拆迁,应当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接下来,的我们就带您来看看应当如何打强拆房室官司。强拆房室官司分为民事和行政两种。一、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


·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当中,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方仍然拒不履行协议条款,或者找出各种理由不履行协议,那若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为蛮横,有协商的意愿,有的还表示只要改变一些交易条件,就同意继续履行协议。 2、如果合同中确有约...


·一、结婚前买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吗?
    一、结婚前买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吗?可以。未婚共同买房是婚前财产约定。如果结婚证没有领之前先办房产证写你和她两人的名字,算你们共同购买,共同所有。如果办理结婚证后,再去办房产证,按现在规定,房产证上都会写上你们两人的名字。男女一起买房不一定要以夫妻的身份买房,可以是合伙人,共有人一起买,同事之间,朋友之间不管男女都可以一起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3、4、5、10个人的名字都可以。只要你们都符合限购政...


·房产继承公证如何收费?
    房产继承公证如何收费? 一、房产继承公证如何收费? 1、遗嘱 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内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外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费用包含录音、录像、拍照和刻录光盘的费用。 2、继承、赠与、遗赠 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 20万元至...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首先有两种情况。一是沟通协商,协商一致的话就协议离婚。二是沟通协商不一致就需要法院判决。以下就是比较常见的几种离婚分房的情况。先来说属于婚前财产的几种类型。第一种情况:夫妻任何一方在结婚前购房,并且付清房产的全额房款,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分割这套房子。第二种情况:结婚以后夫妻购房是以一个人婚前财产购买房子也属于购买房产人的婚前财产。第三种情况:结婚以后由子女一方的父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