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借款方的义务有哪些 借款方有什么义务

借款方的义务有哪些 借款方有什么义务 一、借款方的义务有哪些
(1)借款方有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义务。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做到专款专用。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依照这一规定,各类贷款不得互相挪用,更不许挪作他用。借款方不得将贷款用作弥补亏损、交纳税费、发放奖金或用于职工福利开支。专款专用才能保证借款方及时偿还贷款。借款方怠于履行此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方有支付利息的义务。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借款方必须向贷款方支付利息。利率因贷款的种类、期限不同而不同。借款合同应对利率的多少、利率支付时间作出明确规定,便于借款方履行。《统一合同法》对利息的支付作了详细规定,依该法第205条的规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约定不明,又达不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其他条款或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归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时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还款时一并支付。
(3)借款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贷款具有偿还性,借款方应当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按期归还全部贷款和利息。借款方提前归还贷款的,贷款方应予以接受,并应扣除到期日与还款日期间的利息。借款方逾期不还的,负违约责任。
(4)借款方有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的义务。为了保证贷款按期归还,落实贷款的专款专用,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接受这种检查、监督,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二、公司为个人借款担保有效吗
我国《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0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公司提供的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公司虽免除了连带清偿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2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按《担保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被认定无效后,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很多时候民间借贷都是有偿的,此时作为借款方需要履行的义务就包括到期还本付息、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等等。具体借款方的义务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若你还想了解借款方能够享受到的权利,请直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相关内容:

·根据刑庭罚没款管理的规定罚没款会被返还吗?
    根据刑庭罚没款管理的规定罚没款会被返还吗?根据刑庭罚没款管理的规定罚没款不会被返还,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二、司机逆向停车罚款多少钱?依...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比较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比较区别是什么(一)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因此,本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本法分则第八章的贪污贿赂...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骂人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骂人?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应准备起诉状、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欠条等)。立案之后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开庭进行审理。审理的时间一般就是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二、个人债...


·婚后债务协议怎么写
    婚后债务协议怎么写 婚后债务协议是指在婚后签订的关于债务方面的协议。很多时候夫妻签订婚后债务协议的,往往都是在夫妻决定离婚的时候,此时实必须要对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作出处理的。那么这个婚后债务协议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婚后财产(债务)约定协议书 立协议人: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为防止甲乙双...


·民间借贷证据怎么使用
    民间借贷证据怎么使用一、民间借贷证据怎么使用 (一)借条或欠条 1、证明目的:借条的很明确,证明借款人从出借人处拿到借款。 2、提交时间:一般应当在立案时提交,以证明原被告双方基本法律关系。 3、可能证明的内容:借款数额、借款时间、利息计算、借款用途、借款人、担保人。 (二)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作用与借条基本一致。 2、借款合同不能直接证明出借人已经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除非借款合同有明确说明(即...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代付款可以吗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代付款可以吗?是可以的,但对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须由总公司来授权处理,因为分公司并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


·民间借条利息怎么算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卖合同对付...


·捡了借条又给扔了犯法嘛?
    捡了借条又给扔了犯法嘛?捡了借条又给扔了不犯法嘛,捡到了钱包没有上交,拿了钱,证件丢了是犯法的。如果没有拿钱,直接丢了也不算违法。捡到他人财物的,在法律上有归还的义务;如果捡到财物后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司法解释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


·借条上担保人名字没按手印有效吗?
    借条上担保人名字没按手印有效吗?借条上担保人名字没按手印借条不一定有效,主要需要看原本的借条是否有效。根据《民法典》(201.01.01生效)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借贷关系之中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保证人提供担保有两种方式1、一般保证,即当借...


·挪用公款300万判几年
    挪用公款300万元已还,涉嫌挪用公款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


·银行汇款凭证保留多长时间
    银行汇款凭证保留多长时间一、银行汇款凭证保留多长时间?银行转账记录保存三年。超过三年的记录银行不保证能够提供。1、查询银行汇款记录的方法有多种,主要有:(1)持个人身份证到银行柜面打印帐户明细,即对账单;(2)登陆网上银行或通过电话银行查询交易明细;(3)对于存折用户可以直接查看存折上机打的交易记录。2、汇款,常用作把款汇出的意思。具体业务有漫游汇款、普通汇款、电子汇款和商务汇款等。3、以前汇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