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遗弃罪的证据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遗弃的事件时有发生。通常都是哪些年纪大的老年人,或者年幼的孩子等被遗弃,这些行为都是有违道德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触犯了我国的法律,即所谓的遗弃罪。对于遗弃是否构成犯罪,需要达到一定的情节,那么,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夫妻遗弃罪的证据是什么?下文便是这一问题的解答。

夫妻遗弃罪的证据是什么?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具体的犯罪构成 如下: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
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二、犯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需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构成犯罪。因此,情节的轻重性,就成为了判定是否构成遗弃罪的一个重要的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或者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的都属于情节严重的,在法律上是构成遗弃罪的。



相关内容:

·起诉离婚被告拒收传票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现代这个社会,起诉离婚再大多数离婚案件中是常见的,因为一般决定离婚的夫妻无论是对于财产分割还是孩子抚养等问题都会发生争议。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离婚确实有协商满意的情况,但是也存在双方都不配合的情况,比如说起诉离婚被告拒收传票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案件被告拒收传票有什么后果? 在离婚案件诉讼中,如果有一方拒不到庭的,法院会依法传唤被告。如果被告经传票传...


·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离婚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离婚律师帮助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得冲动和盲目,更不能不顾子女以后成长而放弃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无论当事人通过协议离婚还是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都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负责。 2、行使探视权与支付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予以拒绝。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探视的当事人法院有权对其进行罚款、拘留...


·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法中有关举证期限的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的举证期限。在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前述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针对某一特定事实或特定证据或特定原因,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或反证的期限,该期限不受“不得...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变化吗?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变化吗 (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


·退休人员死亡,家人怎么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退休人员死亡,家人怎么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是,员工到了退休年龄的可以依法领取退休金和养老金,要是退休人员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接着去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不过实践中想要领取这些费用的话需要按照法定程序。 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的领取需要按照下面的步骤领取: 1、领取的条件 满足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即属于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的情况...


·假意离婚签的协议有效吗
    ??生活中,夫妻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而在离婚协议书中当事人就要表明自己是自愿离婚的,否则就无法顺利的办理离婚证。但在有些情况下,夫妻可能会出于其他的考虑,而进行假意离婚。那么此时假意离婚下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假意离婚签的协议有效吗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丈夫有尿毒症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现在的社会其实在更多的情况下是非常的现实的,即使在夫妻之间也是如此的。有些夫妻在面对夫妻感情和利益之间的选择的话,会决绝的抛弃夫妻感情。本身双方在结婚的时候,就形成了夫妻关系和互相扶持的一种关系。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丈夫有尿毒症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丈夫有尿毒症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只是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处理起来也不同而已。 不客气...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性生活少,和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必要关系。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夫妻之间手机算不算个人隐私?
    夫妻之间手机算不算个人隐私?夫妻之间手机算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判断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核心就在于,公民本人是否愿意他人知晓,以及该信息是否与他人及社会利益相关。如个人日记,身体缺陷等。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在生活中,每个人...


·离婚了监护权是怎样监护的
    离婚了监护权是怎样监护的?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双方都有监护权,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父或母一方抚养,但无论由哪一方抚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


·新婚姻法是如何维护女方权力?女方出轨怎么判?
    一直以来,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女性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婚姻上,普遍地位低,鲜有话语权。即便如此,法律的制定也要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新婚姻法较好的维护了妇女的权益,让妇女不会那么容易受到伤害。那么,新婚姻法是如何维护女方权力?女方出轨怎么判?请看下文。 一、新婚姻法如何维护女方权力 (1)对男方离婚权的限制性规定同时也加强了对妇女特殊时期的保护,依据该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一、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提出离婚的一方一般不需要赔偿对方,离婚赔偿是有法定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