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入职一年解除劳动合同

为了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我们终有一天要奔波于社会之中,去找寻适合我们自己的工作。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完善,在我们决定入职时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之类的文件。但是,并不是每个人的第一份工作就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也许在工作后你会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和适合这份工作,但是自己却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此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本文主要论述入职一年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

一、解决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规范化处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明确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责权利,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处理自行聘用或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在我公司工作,拟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事项。
3、定义:签订劳动合同(包括劳务派遣合同和本公司直接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以下均简称“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在合同期内提出不再履行合同的行为。它包括公司单方面对员工解除合同、员工单方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视为员工单方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解除合同
1、以下情形之一者属于公司单方面对员工解除合同:
2、该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4、该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该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该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4.1.6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7、该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8、该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本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而导致的无效合同。
9、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因经营需要对某些员工解除合同的。4.1.11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解除部分员工合同的。
10、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合同后,仍需解除部分员工合同的。
11、其他因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12、下列情形之一者提出解除合同属于员工单方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
a、在公司工作未满一个月提出的。
b、已在公司工作满一个月以上提出的。
c、员工以合同约定/公司规定的期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请求的。
三、解除合同的处理程序
1、公司单方面对员工解除合同的,用人部门应填写《离职申请/通知单》,并履行审批程序。
2、员工单方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处理程序
提前30日向所属部门提交《离职申请/通知单》。具体程序:在薪酬人事管理员处领取《离职申请/通申请离职员工填写/通知单》上列明的部门或人员签字按批准的解除合同日期办理交接手续离开公司
3、员工单方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公司将集中于当月25----31日进行集中审批。
四、解除合同的处理规则
1、公司单方面对员工解除合同的,在办理完交接手续的当天即清算工资。
2、员工单方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
3、员工在公司工作不足10天而提出的,公司不计发薪酬,但已发生的食宿费用不需员工承担。
4、员工入职满10天后一个月内提出的,公司同意解除合同的,在其申请批准后二个工作日内清算工资。
5、已在公司工作满一个月以上的解除合同人员的工资在公司发薪户或发放现金给委托的收款人。
6、员工单方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公司同意的,其工资在公司发薪日发放。若公司不同意,员工应继续履行合同。
7、视为员工单方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
此情形发生时,用人部门应予以确认,把确认结果转告行政管理部。在发薪日该员工未能前来收领工资,视为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合同,并视为放弃个人工资。
8、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学习并掌握一些入职一年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能够帮助我们在社会中找到自己想要的、适合自己的工作,不因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从事自己不喜欢的工作。与此同时,也能最大化的在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中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让自己受到经济等各方面的影响,让生活更加顺利的进行。





相关内容:

·对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动关系的认定:
    对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动关系的认定: 要综合考虑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法律秩序的安定;要考虑到大部分相对简单劳动关系可以直接认定,又考虑到部分案件相对复杂,需要仲裁机关来认定。工伤认定机关和仲裁机关认定劳动关系的界限是可以划分清楚的。 对于简单的,如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职工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


·随着建筑工程行业如日中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纠纷随之而
    随着建筑工程行业如日中天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纠纷随之而来,而民事纠纷又是除行政纠纷之外建筑工程两大纠纷类别之一,让工程业的负责人都为之头疼。那么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民事纠纷问题呢?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1、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分类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分类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特点有哪些 1、收案数逐年递增。如上文所述,随着高速公路工程的开展,建设工程施...


·诉前工资财产保全可以吗?
    诉前工资财产保全可以吗? 一、诉前工资财产保全可以吗? 诉前保全,能保全被诉人的工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


·每年都会有新闻报道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消息,很多朋友就曾遇
    每年都会有新闻报道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消息,很多朋友就曾遇到过被拖欠工资,那么,在遇到这种问题时怎么办呢?拖欠工资怎么算呢?将在下文中针对拖欠工资怎么算作出回答,请您往下阅读。 一、拖欠工资怎么算?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


·民事诉讼中护理人的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护理人的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二、民...


·劳动仲裁会牵扯法人吗
    不会,如果法人代表没有抽逃出资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说用人单位被员工劳动仲裁起诉了的话,那么一般情况是没有影响的,除非是公司法人存在着抽逃出资或者是滥用权力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


·怎么去讨拖欠工程款,有哪些
    怎么去讨拖欠工程款,有哪些范围 一、索要工程款前提: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结果要合格 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及解除均不影响工程款的支付,只要最终建设施工合同经竣工验收合格包括修复后的),承包人就有权请求支付拖欠工程款。 二、索要工程款对象: 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可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 三、索要工程款时效: 工程款如超过诉讼时效2年,施工方将丧失胜诉...


·我国的机电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我国的机电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工程质量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这其中对质量影响最大的就是机电工程质量。所以,我国对于机电工程有着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那么,我国的机电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机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1、保证电缆线路施工质量的主要技术措施 电缆线路施工的重点是隐蔽工程。电缆沟平坦、直线段不出...


·领导随意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领导随意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领导随意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员工工伤满一年可以辞退吗?
    员工工伤满一年可以辞退吗? 一、员工工伤满一年可以辞退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