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

很多时候夫妻离婚都是因为感情变淡甚至感情破裂,而这主要也会体现在一些具体的情形上面,就包括一方出轨、有恶习等等。那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可能会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

二、法院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但在离婚方面又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几点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这并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在这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民法典》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4、“确有必要”的情形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怀孕的;

(2)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

(3)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

(4)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5)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通过上文内容,我们知道,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都是可以离婚的。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是不得提出离婚的,但要注意的是,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等,法院也是会受理的。


相关内容:

·国家赔偿法标准计算是如何进行的?
    一、检察院国家赔偿新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女孩结婚法定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女孩结婚法定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一、女孩结婚法定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


·离婚协议怎么写有效?
    离婚夫妻起草的离婚协议,在签字之后就会成立,但要想保证该协议生效的话,就需要在起草的过程中下一点功夫。究竟这个离婚协议怎么写有效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协议怎么写有效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财产怎么算
    离婚财产怎么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二、离婚分割的是哪些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


·没有血缘关系的后妈有义务抚养继子吗
    没有血缘关系的后妈有义务抚养继子吗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而这种义务不仅限于亲生子女,继父母对继子女也有抚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


·一、结婚不到一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结婚不到一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结婚不到一年离婚财产分配方法主要是夫妻个人财产归属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视具体情况进行分割,也就是参照上面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


·诉讼离婚一方不出席可以开庭吗?
    由于夫妻双反在离婚时,一般不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立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分配达成一致,故而在民事诉讼中,离婚案件的占有率是比较高的。在一方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对于在开庭时,诉讼离婚一方不出席可以吗?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出席可以开庭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


·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养...


·婚姻法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婚姻法》第38条第...


·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一般来说,一方出轨对孩子抚养权影响不是很大。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在实践审理中,孩子的年龄以及目前跟随哪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的归属具有较大的影响。具体来说: (1) 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归母亲的,除非母亲这边有极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 (2) 两周岁到八周岁子女的抚养权,若双方已经分居,孩子一直跟随哪方生活并且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法...


·一、结婚前必须做婚前体检吗?
    一、结婚前必须做婚前体检吗? 自从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强制婚检”被“自愿婚检”取而代之。 二、婚前体检应当注意什么? 1.婚检要尽量与婚期拉开时间距离,一旦检出问题,能争取时间治疗。婚检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2.婚检时带上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一口寸免冠照片三张,另外还要有双方单位的介绍信。 3.婚检时女性要避开月经期,月经干净三天后再婚检,否则女性的尿液中含...


·女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无小孩?
     女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无小孩?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