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遗弃罪公安哪个部门管辖?

遗弃罪公安哪个部门管辖?一、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的认定
(一)与虐待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
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
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
5、犯罪侵犯的对象不同。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二)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三)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
三、遗弃罪公安哪个部门管辖?
遗弃罪一般情况下属于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
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遗弃罪是指不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将婴儿,老人或患病的人遗弃的罪责。遗弃罪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因此,遗弃罪公安的刑事侦查部门负责管辖这类案件,需要注意的是,遗弃罪和虐待罪、故意杀人罪等存在着较为模糊的概念,可相互转化,需要我们细致区分。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要因为您的一己私欲丢了自己最本真的品质。



相关内容:

·刑诉法以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后,受害人应该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掌握的材料,公安机关会决定是否立案。只有案件得到立案,才能进行下一步的侦查工作。目前,刑事立案是以犯罪事实为依据的。那么刑诉法以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刑诉法以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立案的条件是指立案的法定理由和根据。刑诉法虽为“以事立案”提供的法律依据,但作为一种刑事立案来讲我们应慎重对待,从严掌握,切不可认...


·累犯有没有判缓刑可能
    总所周知,许多犯罪刑罚是有缓刑的,也就是对触犯刑律,判决结果是构成犯罪、应受牢狱等刑罚的罪犯,先宣布有罪,以及罪行的具体处罚情况,但是退后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时间,那么累犯有累犯有没有判缓刑可能呢?接下来就由小编简单介绍一下。累犯是什么呢?也就是指在服刑结束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再次犯罪被判处罪刑的罪犯,大部分犯人如果不知悔改,就会成为累犯,所以累犯往往应该从重处罚,不能缓刑。事实上,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


·孩子构成犯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一般来讲,公民如果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不过,一些特殊的人群犯罪或者在某些情况下的犯罪行为都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不过,如果是尚未成年的孩子构成犯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此外,刑法还规定了缓刑制度,那么孩子犯罪能适用缓刑吗?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 一、孩子构成犯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故意杀人被判刑还要赔偿吗
    故意杀人被判刑还要赔偿吗一、故意杀人被判刑还要赔偿吗 《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


·出资不实大股东刑事责任是什么?
    出资不实大股东刑事责任是什么? 股东参与公司注册以及运营,后期分割公司的运营红利,一般是以出具资金对的方式进行的。也有一些股东是通过贡献知识产权、专利等方式参与公司运营的,如果股东是通过出具资金来参与运作,那么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况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出资不实大股东刑事责任是什么?下面本站的我们给您详细解答一下。 出资不实大股东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出资不实的概念 股东出资不实是指公司股东在公...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怎样的 一、犯罪未遂的特征是怎样的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


·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遗弃行为是十分常见的,但有遗弃行为并不代表会构成遗弃罪。在确定对方构成遗弃罪之后,被遗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参照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理。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最高法关于遗弃罪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家庭暴力犯罪,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


·一人轻微伤算寻衅滋事罪吗
    不算寻衅滋事罪。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 1、批捕只是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 2、不是逮捕就会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3、《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


·犯洗钱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犯洗钱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何对单位犯罪处罚
    在确认构成单位犯罪的时候,就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罚。而此时对单位犯罪处罚采取的是双罚制,与自然人犯罪的处罚不同。那究竟该如何对单位犯罪进行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在刑法理论上存在单罚制与双罚制之分。单罚制,又称为代罚制或者转嫁制,指在单位犯罪中只处罚单位中的个人或者只处罚单位本身。总之,在单位与个人之间只处罚其中之一。双罚制,又称为两罚制,指在单位...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