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中的证据原则是什么

在不同类型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进行举证的时候,具体需要考虑的原则不同。并且一般是由起诉的一方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否则最终的处理结果就会对其不利。那针对离婚案件来看,您知道离婚中的证据原则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书证
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交的书证与其他证据形成链条,
一起补强所要证明的事实,这样证明力增加,法院采信的机率也会增强。
2、物证
由于物证具有客观性,不受主观因素以及诉讼环境的影响,因此,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在诉讼当中,物证证实内容更易被法官采信。但是,由于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的物证本身就不是太多,加之当事人缺乏保存意识,导致当事人举证的物证数量较少。目前,常见的物证有毛发、照片、礼物等。
3、视听资料
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1)证明材料的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映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这类证据的形象性、直观性更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2)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方当事人收集的。当另一方当事人心存戒心时,此类证据很难获得。(4)偷拍偷录。不合法证据与;私自拍录;合法证据的易混淆性。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录音照相,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就不具备合法性。还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
4、证人证言
一是夫妻生活的私密性,决定了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实不具有公开性及社会性。因此,能够了解夫妻生活部分情节的知情人范围往往限于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之间,证人证言往往与出证一方当事人关系密切,或者与双方当事人关系密切,证言内容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证明力相对较低。二是证言内容往往具有主观性。由于每个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不同、社会成长条件不一,因此,每个证人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事实的认识也相差甚远。三是证言内容往往并非来自亲身感知。由于夫妻之间生活的排外性,导致在很多情况下,证人证言证实内容的来源都是一方当事人,即当事人转述给证人。转述本身就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证言的真实性,形成所谓的;传闻证据;。这类证据证明力较低,需要其它类别的证据进行补强印证。
5、当事人的陈述
由于婚姻案件取证特别是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取证较为困难,因此,很多当事人寄希望于当庭陈述上面,在庭后或开庭时向法院递交书面陈述。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陈述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需要当事人或律师注意收集、提供其他证据进行补强。针对《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类型来看,具体到某个案件中的时候,并不需要当事人收集到所有的证据类型,只要收集到的证据能够有效的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就是有用的。关于离婚中的证据原则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相关内容:

·离婚后又复婚财产是共同的吗
    离婚后又复婚财产是共同的吗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规定,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


·离婚时男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子女的抚养问题而争论不休,甚至还有因此闹上法庭的。而在诉讼过程中,男方应该怎么争取抚养权呢?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为你详细介绍。 一、离婚时男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离婚后,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


·孩子的抚养费女方要给到多少岁
    孩子的抚养费女方要给到多少岁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积极要件有哪些
    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行为人对于离婚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该过错是导致离婚的原因,否则不能支持离婚损害赔偿诉请。 (2)导致离婚的过错情形应属于法定情形,若过错不属于法定情形的,离婚损害赔偿诉请不予支持。(3)过错方的损害行为造成损害结果,且损害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因损害行为不构成对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侵犯,也就无需赔偿。...


·孩子的抚养费应该给到什么时候
    一、孩子的抚养费应该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


·国家赔偿包括哪些类别
    国家赔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之前给他人造成损害,受损害一方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进行,但是国家赔偿包括哪些类别,这是许多人所关心的问题,搞清楚哪些可以申请赔偿是对自己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有效判断,下面我们就给您仔细说说。 一、国家赔偿包括哪些 (一)行政赔偿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女方要给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的,如果有孩子的话,要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孩子会归女方抚养,但是特殊情况下,男方也可以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而按照规定,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那么,女方要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女方要给抚养费怎么办?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


·与老婆分居快两年若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但根本原因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实践中会有许多夫妻处于分居状态,而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分居满两年的,在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判处双方离婚。那与老婆分居快两年若要起诉离婚怎么办?一起来看一下具体应该怎么做吧。 一、与老婆分居快两年若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步骤: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规定是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


·离婚多久后可以在结婚登记
    法院判离婚多久后可以在结婚登记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在司法实务中,判决离婚的条件有: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


·一、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的区别是处置权不同,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置权,夫妻个人财产的话,个人有处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如何收集家暴离婚证据?
    在因为家庭暴力的原因下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不少,而家暴正好属于《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过错行为,不过实际离婚是时候受害一方需要提供有效证据来证明遭受过家庭暴力对待才行。那此时应该如何收集家暴离婚证据呢?若各位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