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二手房交易手续该怎么办理

房产交易的手续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但针对一手房和二手房来看,其实在一些细微之处,还是存在不同的地方。若当事人选择购买二手房的话,则可以事先了解一下二手房交易手续是如何办理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方面的内容。
一、二手房交易手续该怎么办理
1、与房介公司签订委托书
在寻找房源的时候,可以委托一间信任度高,可靠性好的中介公司,这可保障代理公司和顾客双方的利益,也可节省在找房过程中浪费的时间。
2、档案查册
这是买卖双方有了明确的购买意向及目标价格之后,代理公司会先进行查册,这完全是对客户负责,包括查证该出售的房子物业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可以正常上市交易,有否被法院查封被抵押等背景资料。
3、签临时合约
经过查证之后,由买卖双方及代理公司共同签署《临时买卖合约》,这时,业主一般要求买家支付楼价的5~10%作为临订,或者由代理公司代为预收买家的订金,并于签《临时买卖合约》之日将订金如数转交业主。买卖双方签署《临时买卖合约》之后,代理公司便可拿着业主的房产证复印件到房管局测绘所晒图,这主要用于为买家制作新的房产证。
4、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
如果是要求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则买家需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税单、公积金卡等资料到选定的银行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而如果原业主是按揭贷款的,则买家必须到同一家银行办理转按揭手续。
5、预约房屋过户时间
银行按揭办好之后,交易双方备齐所需缴交的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需要的材料:房地产买卖登记申请表;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需提交共有证);测绘分户图;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收件后进行收件预审后立案受理,预约过户时间,并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房管局对该物业进行估价工作。
6、结清税款和楼款
按预约的缴税时间,到缴款通知发放窗口领取缴款单,缴纳有关的税费并过户。过户当天买家需交齐所剩的楼款给业主,如果是办理银行按揭的,则楼款余额会由按揭银行直接划拨到买家的存折中,即银行放款给原业主。
7、领取房地产证
缴纳税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可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要注意,权利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经缴税费收据原件以及《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原件到发件窗口领证。
二、如何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3、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4、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实践中,由于二手房交易所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而在了解清楚二手房交易手续是怎么办理的之后,其实也能为购房者带来很大的便利的。当然,在交易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实际注意的地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是什么?
    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 1、副驾驶不扣安全带扣1分,罚款50元; 2、驾驶时使用手机扣3分,罚款100元; 3、驾驶时抽烟扣1分,罚款100元; 4、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直接扣12分并按最高的限度处罚;(此前为扣6分) 5、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牌照架扣6分、罚款200元; 6、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交税么?
    在上海,房屋租赁不是简单的签署租赁合同那么简单,很多时候还需要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那么如何办理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交税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文。 一、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交税么? 在进行房屋租赁备案交税的时候带上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经办人的身份证,到上海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1、...


·一、交通事故中手伤筋会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中手伤筋会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经济赔偿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年龄、户籍、伤残等级、诉讼法院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抚养人年龄等因素综合认定。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受害人因伤...


·商场存车是否成立保管合同
    商场存车是否成立保管合同?在商场存车是成立保管合同的。可以从意思表示与好意施惠和交付行为的认定来判定。商场为客户存车视为已经认可该行为在客户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商场设立了存车处实际上是针对不特定的潜在顾客为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的成立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侵权行为造成了公民人身受到损害的话,此时可以根据实际的受损情况,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中就包括了交通费,那到底这个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是怎么赔偿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 应当以正式票据(指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


·汽车划痕险如何报?
    汽车划痕险如何报?要注意什么?汽车在使用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会发生被划、被刮的情况,如果报了汽车划痕险,则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如果报保险的话,汽车划痕险如何报?又是哪些需要注意的呢?我们为您搜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对您了解相关的信息有帮助。车辆划痕险怎么报1、划痕险需要当场报案,保险公司派人进行查勘,确定是否是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如果划痕是以前的旧划痕,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的。2、划痕险有一个责任...


·保险从业人员车祸误工费如何计算?
    保险从业人员车祸误工费如何计算?保险从业人员车祸误工费应当是按照平时的工资乘以误工的时间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所述。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


·60岁车祸有误工费吗?
    60岁车祸有误工费吗? 一、60岁车祸有误工费吗? 没有法律规定,60岁以上没有误工费。一般认为60周岁已退休,领退休费,不存在误工损失问题,如果60周岁仍在工作台,确实存在误工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支付误工费的 二、交通事故赔偿费用: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应发工资还是其他工资?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应发工资还是其他工资?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应发工资,正常来说是按照实际收入来赔偿的,但按照实际收入赔偿的,必须提供收入证明,银行完税证明,不能提供的,只能按照当地的社会平均收入来赔偿。大约是100元左右,很少,城市的级别高的,赔偿的多一些。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


·车祸对方全责怎么赔,对方不赔怎么办
    车祸对方全责怎么赔,对方不赔怎么办开车的时候不幸发生车祸,首先要做的就是根据彼此的责任来确定赔偿问题,责任越大赔偿的就会越高,那么就有人问我们,发生车祸对方全责,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赔呢?关于车祸对方全责的赔偿问题,请跟随我们阅读下文。一、车祸对方全责怎么赔对方全责应承担全部损失: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


·对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很多当事人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而一
    对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很多当事人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而一方在向法院起诉之后,不是很了解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诉讼审理时限是多久。就这个问题,我们搜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我国关于民事诉讼审限的规定,大致如下: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 1、一审审限 根据我国民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