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么判断二手房的质量

怎么判断二手房的质量一、怎么判断二手房的质量
1、房龄判断。房屋的建筑年代是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这一点对于经验比较丰富的经纪人来说可以从房屋的外观来大体判断房屋的建筑年代建筑构造等,如详细了解可以从房屋建筑年代的标识或房产证登记的建筑年代来识别。
2、防水隔热。对二手房来说,如果房子存在漏水问题,一般会留有痕迹,但有些房主在卖房之前会对房子进行粉刷,这就需要经纪人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能够判断房子质量,并且能很好地和房主沟通,了解房子真实情况,并如实告诉购房者。如果是顶楼,还存在一个隔热问题,有些房子会在屋顶做隔热处理,但有的没有,所以购房者可以到现场实地核查一下真实情况。
3、隔音。一般来说住宅楼的隔音效果都是比较好的,但不排除有少数房子隔音效果不够好,尤其是紧靠马路的房子。购房者选择白天比较热闹的时间去看房,实地了解一下情况,再关闭门窗测试实际隔音效果。
4、房屋产权要清晰。除房子本身的质量问题之外,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及共有权人一定要清晰,购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避免产生纠纷。
二、买二手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不要只看总价还要看单价
按照二手房交易的惯例,卖房标价往往标的是房屋的总价,而不像一手房销售,总是标明房屋的单价。因此,某些二手房乍一看上去,许多购房人觉得总价很低,很便宜,但由于二手房建设年代久,居室面积小,所以算下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并不低。所以,购房人在购买二手房时,不要只看总价,还要算算单价,再拿这个单价和周边的一手房做做比较,心里就比较有数了。
2、不要只看位置还要看交通
许多二手房地处北京市核心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但是鉴于北京城区目前的交通状况,位置好的地方出行未必方便。况且,一个家庭除了日常生活,还要考虑大人上班、孩子上学、老人看病等其它因素。因此,快捷、顺畅的交通有时比传统意义上的地理位置还重要。所以,购房人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不光要考虑地段,还要看周边的交通状况。有时候地段差一些,但临近地铁、城铁等轨道交通,也未尝不可。
3、不要只看房龄还要看质量
有些购房人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往往对于房屋的房龄和建成年代比较关心,而对于房屋的具体质量则关注不够。在有些购房者看来,越新的房子就一定越好,越老的房子就越差。其实不然。每一套房子由于建筑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质量不同,质量上千差万别。未必房屋房龄越短就质量越好。相反,某些房子虽然年头不长,但由于种种原因,质量差强人意;有些房子虽然建设较早,但却历久弥坚。所以,购房者在选择二手房的时候,要仔细考察房屋的质量,从外立面、到楼道,从墙体、地面,到门窗、管道,每个细节都要认真观察。
4、不要只看房子还要看物管
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普通人来说,常常把关注的焦点放在了房子本身上,却忽视了物业管理及相关费用、取暖方式及相关费用等入住后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环节。购房是一个相对短暂的行为,居住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想在购房后的居住中获得满意的生活品质,良好的物业管理是必不可少的。而目前某些已购公房社区还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物业管理,而某些二手商品房社区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重重,纠纷时常发生。
这都会对购房人入住后的生活产生不良的影响。此外,目前一套普通二手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和取暖费加在一起,每年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因此,在购买二手房时,还要切实考虑到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做到“既买得起,又住得起”。
越来越多的购房人认识到了二手房物美价廉、无期房风险等优势。有许多购买时应该考虑的因素往往被购买人忽视了,其中就包括二手房的质量问题。等到实际入住之后才发现二手房在质量上面存在较大的问题,此时责任就只有自己承担了。



相关内容:

·房子被强拆,诉讼时效、诉讼期限是多久?
    房子被强拆,诉讼时效、诉讼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行政强拆的诉讼时效是三个月,如遇到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二、行政强拆的...


·购买二手房房产证多久下来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
    购买二手房房产证多久下来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服务当天过户当天就可以拿到了。下来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房主自己领的,如果没有时间,也可以写委托书让房产经纪人代领。二、为什么会有人买的二手房一年多拿不到产权证?有朋友说见到身边买房的,也是...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


·买房不能贷款可以退房吗?
    买房时,购房者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在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了定金,或者是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为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不能贷款。那么针对这种情况,买房不能贷款可以退房吗?下面是具体介绍。 一、买房不能贷款可以退房吗 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的处理情况 对于已签订认购合同而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打算解除认购合同的购房者而言,主要的问题集中于定金能否收回。 依《关于审理商品房买...


·一、租店面收了房东违约怎么处理?
    一、租店面收了房东违约怎么处理?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店面转让费可以退还。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


·一、回迁房赠与协议应该怎么写?
    一、回迁房赠与协议应该怎么写? 1、房屋赠与协议书范本,赠与人:___(下称甲方)受赠人:___(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甲方自愿将其的位于___房屋赠与乙方,乙方自愿受赠。 2、赠与房屋的四至界邻为:___,赠与房屋的房屋权证号为:___.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受赠人的义务:受...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要什么手续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要什么手续住宅对于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买房已经成为我们经常挂在嘴上的话。如今,各地的房价与日俱增。北京的房价更是高不可攀,对于想在北京安家落户的人来说,购买房子是很不容易的。政府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住房要求,特推出了自主商品房的政策。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北京市自住商品房要什么手续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一、北京市自住商品房要什么手续?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


·单位房改房有产权证吗
    有产权。房改房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但是个人出售时需提供原单位出具并盖公章的放弃优先回购声明。《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 第二条 凡属各地房屋管理部门直管的成套公有住房,除按规定不宜出售的外,均应向有购房意愿的现住户出售。各国有单位自管的公有住房,原则上应按照上述要求向本单位职工和正常工作调...


·通常开发商在讲商品房卖的差不多了之后,基本上就要开始计划着将
    通常开发商在讲商品房卖的差不多了之后,基本上就要开始计划着将小区的停车位进行出售或者出租了。但有些业主就纳闷了,小区的很多地方都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那对于小区停车位,开发商是否还有权进行出租或者出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小区停车位可以出租或买卖吗 1.地面停车位归属: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


·一、查封执行房产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查封执行房产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不可以适用于查封执行房产,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


·公租房买卖的条件
    政府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如果,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我国家暴父母离婚房子归谁?
    在我国家暴父母离婚房子归谁? 对离婚时财产的处理,要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照顾无过错方和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原则。要注意区分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及与他人的共有财产;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合情合理地予以处理。 1、夫妻双方用协议方式约定婚后某项财产归一方所有或者婚后所得的财产分别所有,离婚时应按协议处理。 约定财产的协议应采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