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谤色彩言论的网络诽谤行为时有发生,完全无视法律,将论坛搞的乌烟瘴气。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系统来规范网络诽谤行为,由此造成网络诽谤行为在司法认定中面临诸多困难。那么,网络发帖诽谤鉴定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网络诽谤
网络诽谤是指借助网络等现代传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网络与传统诽谤相比,有其更为鲜明的特性,因为对网络诽谤的管制更容易产生公民言论自由和公民名誉权的价值冲突。
二、网络发帖诽谤的行为鉴定
(一)传播速度快
这一特点应该是传统诽谤行为所望尘莫及的,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借助于网络手段实施的诽谤行为,其散布和传播几乎是同步的。在网络环境下,基于网络的公开性与共享性,决定了诋毁事实往往一经行为人发布,即能为不特定相对人所获知与分享,中间几乎不存在时间上的间隔。
(二)影响范围广
这既是网络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所决定的,也由于网络能克服地域性的限制,再加之中国4.2亿网民的这个巨大基数,使得网络诽谤行为的影响程度是传统方式所无法比拟的。
(三)散布的被动性
也可称为是一种受众的主动性。例如,行为人为了发泄对他人的不满,发布一些诽谤性言词到网上。当事人通过在网络发帖的方式,涉嫌网络诽谤,为司法机关所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尽管最终处理结果各有不同,但都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网络诽谤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散布的主观目的,但是由于互联网的公开性,这些言词也为不特定人所获悉,再由其竞相传播,从而对受害人产生不良影响。这种情况也应当被视为网络诽谤行为,而这也是传统的诽谤行为所不具备的。
(四)道德规范性较低
这是因为通过网络手段实施诽谤行为时,行为人的匿名性程度比较高,从而使得行为人在网络上发布捏造、诋毁事实时缺乏应有的拘束,而常常伴随着侥幸心理。
在网络上通过发帖子、撰写博客、发送邮件、网上公告、网上发表等方式将捏造事实进行散布传播,对被害人名誉造成损害的情形都可认定为构成诽谤行为。网络诽谤行为与传统诽谤行为既有一致性又有其新特性,但无论从其表现形式还是内在实质上,都是一种侵害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属于诽谤行为的范畴,应为道德所不容,受法律所规制。另外,基于网络传播的特点,网络诽谤行为的侵害信息的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匿名性高、受众主动性和参与性强,远非传统媒体或其他手段所能够比拟的,因而更容易导致对社会秩序的严重危害。
三、网络发帖诽谤的责任鉴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诉,对网络发帖诽谤鉴定都是先进行行为鉴定,再进行责任鉴定。无论何种诽谤行为,都会有极其严重的后果。因此,我们奉劝所以发帖人,淡定些,不要那么容易激动,也不要对事物耿耿于怀,在言论公开处发表意见要有点涵养和教养。请珍惜和维护一个良好的网络交流环境!



相关内容: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一个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关系着该公司的长远发展,如果一个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不当,就会给公司带来严重的危机,甚至导致企业的倒闭。在企业的管理中,债权债务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那么怎么制定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方案呢? 一、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一)债权清理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


·一般借款收条范本怎么写?
    一般借款收条范本怎么写? 一、一般借款收条范本怎么写? 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 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 ”、“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二)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


·连带责任条款和规定
    连带责任条款和规定实践中,我国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民事立法中有一项比较重要的制度就是连带责任制度。通常,连带责任制度规定的连带责任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下面,我们着重为您介绍,我国法律对于连带责任条款和责任类型的规定,希望给您带来帮助。 一、连带责任条款 法定原则连带责任产生的法律上的依据主要有:1、《民法通则》规定,这是连带责任产生的基本依据。主要有:第三十五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


·上市公司债券风险性如何?
    上市公司债券风险性如何? 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 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


·签订借款合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签订借款合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民间借贷中,我们在借钱的时候通常都会签订借款合同。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除了要注意看借款期限和利息等内容外,还要注意其他很多方面。那么签订借款合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签订借款合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一)还款期限需注意合同中应写明还款期限,便于资金收回和维护自身权利。另外,在诉讼时效方面需要注意是:借款没有约定还款...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原则是什么
    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终止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往往伴随着夫妻债务分担的问题。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原则是什么,而在离婚的时候有应该怎样分担夫妻共同债务呢?下面将做一个具体的讲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原则是什么《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


·通常借条没有手印有效吗
    通常借条没有手印有效吗?一、借条没有手印有效吗在民法上,签字、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借条上没有借款人的手印,但有其签章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要把相关的内容写规范。《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怎么写借...


·借条时间久笔迹鉴定可以认定吗?
    借条时间久笔迹鉴定可以认定吗?不一定可以鉴定,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划分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划分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 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上,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即: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标准进行判断: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


·付款条件能否作为合同生效条件?
    付款条件能否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根据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本案中,买方在合同签订后,迟迟不付款,造成合同无法生效,可以视为合同已生效。因此,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完全可以的。二、《民法典》关于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规定哪些?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


·公司欠债股东用赔钱么?
    公司欠债股东用赔钱么?《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欠债股东是不用赔钱的,公司股东的首要职责即使缴纳自己投资的资金,若是公司由于管理者做出的决策不当等原因,而导致了公司欠下了他人的债务,并且此时公司的全部...


·被强迫打借条应该怎么办
    被强迫打借条应该怎么办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最长不超过五年。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难以搜集。3、在对方提起诉讼时积极应诉,就出借人是否实际支付借款等方面予以抗辩。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