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遗弃罪刑事自诉状范文怎么写?

遗弃罪刑事自诉状范文怎么写? 一、遗弃罪的概念和特征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构成特征:
(一)、遗弃罪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
(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遗弃罪,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二、遗弃罪刑事自诉状范文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
被告人:同上,被告人的出生年月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
案由:列明案件罪名。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惩处被告人______的________犯罪行为。
事实与理由:
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案件情况,并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
证据来源:
此 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
年 月 日
遗弃的行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如果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如果面对这种恶劣的行为时可以及时适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更好的杜绝这种行为的发生,遗弃罪刑事自诉状范文如上所述,您可以作为参考。也可以及时寻求专业的律师的帮助。



相关内容:

·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
    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1、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3人以...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最少判几年?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最少判几年?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最少会判处拘役。《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构成要件是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


·行政拘留不超过多少天?
    我们都能够知道关于行政处罚的一些相关的举措,如果要是受到行政处罚,可能会拘留,那么行政拘留不超过多少天?根据相关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最长时间由原来的30天改为20天,具体的相关举措的内容,我们来通过下面的文章了解。行政拘留最长是多久?修改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将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高期限由30日减少为20日。对于多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合并执行拘留的最长期限,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治安管...


·被判处缓刑是否还需要坐牢
    被判处缓刑是否还需要坐牢不确定,具体要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实际表现情况,才能确定最终是否不用坐牢。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执行的,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也就是说,缓刑结束后若表现良好,则不需要再执行刑罚,也不需要进行监管。若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


·偷盗文物罪判多少年 盗窃文物怎么处罚
    偷盗文物的行为,有些时候会按照盗窃罪来定罪处罚,然而有些情况下却是以倒卖文物罪来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实际该定哪个罪,还要看具体的情节是怎样的,这样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而说到偷盗文物罪判多少年的问题上,就要看被认定的是哪个罪名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分析。盗窃文物的涉嫌盗窃罪,根据犯罪情节依法定罪处罚。如果盗窃后又倒卖的,涉嫌倒卖文物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


·危害公共安全罪要判死刑吗
    可以。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


·刑事辩护全覆盖看守所内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辩护全覆盖看守所内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在看守所期间,犯罪嫌疑人自己因为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 第二条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应当通知辩护情形,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


·罪犯被判刑2年8个月能减刑吗
    一、罪犯被判刑2年8个月能减刑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什么?
    在许多民事行为,特别是经济类活动中,行为人之间对某经济事项存在异议、发生经济纠纷时,往往会通过仲裁或诉讼渠道来解决,在司法机关作出判决和裁定后,执行部门就要按判决和裁定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果执行不及时、不到位就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那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什么呢? 一、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概念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刑法第399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8条第三款),是指在执...


·移送行政拘留案件的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移送行政拘留案件的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移送行政拘留是在行政部门下达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行政拘留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 1、《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2条以及《环境保护法》第63条规定了关于行政拘留的情形,此条规定的行...


·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是怎样的
    犯罪既遂和中止的区别是怎样的1、定义不同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通俗的说就是指罪犯完成了他的犯罪行为并且犯罪结果产生了,已经对他人或者国家利益产生的实质危害。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它可能发生在预备犯罪的阶段,也可能发生在已经着手犯罪之后犯罪结果出现之前的阶段。2、处罚不...


·要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那在实际案件中,应该要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 认定授犯罪方法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二)客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