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丈夫欠债老婆还吗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丈夫欠债老婆还吗? 一、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
分居现象在我国的婚姻生活中是一个较常存在的问题,分居可因一方的单方意思所发生,也可因双方的合意而形成。分居是夫妻生活状态或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夫妻婚姻关系的性质发生变化。即使分居满两年,也只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理由来得到法院的认可,我国并没有建立严格意义上的夫妻分居制度。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为夫妻的个人财产,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否为个人债务,在我国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明确认可。
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居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生活、学习、医疗、培训等原因所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所负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因为在此情况下的夫妻分居,主观上夫妻间已经丧失了共同生活的愿望,客观上已经结束了共同生活的状态,从而失去了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和条件,夫妻双方的经济关系已经中断,夫妻一方的财产收入已不以双方相互依存为前提,所得财产事实上已经处于分离状态,形成了两个独立的经济生活主体,虽然双方仍是夫妻关系,但这只是是身份关系而已,而且双方也彼此丧失了家事代理的基础和必要。
因此,此种情形下的夫妻一方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但这只是是身份关系而已,而且双方也彼此丧失了家事代理的基础和必要。因此,此种情形下的夫妻一方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妻关系,但这只是是身份关系而已,而且双方也彼此丧失了家事代理的基础和必要。因此,此种情形下的夫妻一方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二、丈夫欠债妻子要还吗
丈夫对外的个人债务,应当有其个人偿还。如果债务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属于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上述规定中“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实际上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双方谋取利益时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在本质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双方之间虽然已经分居但是并未离婚所以如果丈夫的外债是属于双方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不能单纯的认定为个人债务,所以丈夫欠债老婆还要视情况而定,若您在这方面有疑问。不妨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们进行相关了解。



相关内容:

·欠款纠纷起诉,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欠款纠纷起诉,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欠条是解决欠款纠纷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符合法律规定的欠条可以证明欠款真实存在且有效。但协商解决不了欠款问题,可以选择起诉解决,那么债务人不执行,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欠款纠纷,债务人不履行判决,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查询、冻结、划拨存款 被执行人在银...


·请问借钱算非法集资吗?
    最近几年,明间借贷很流行,并且对我们国家的经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很多人因为借钱的数额较大被告到法院称其非法集资,因此就需要我们先行了解非法集资和借钱的本质区别是什么,借钱算非法集资嘛?下面我们带一起来了解一下二者的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信用”或“个人信用”,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


·债务关系发生时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债务关系发生时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债务关系发生时写的欠条到期不还的处理办法: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


·挪用公款忏悔书的内容是什么?
    挪用公款,顾名思义就是非法的使用公款,对于这个名词他的主体一般都是国家机关,比如公检法机关等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财务部任职的,经常性的于金钱打交道,很难经得住钱的诱惑,所以往往会动歪脑筋,将这些公款挪用于他用。挪用公款是非常严重的,性质恶劣。下面我们就给您整理一下挪用公款忏悔书的内容 一、挪用公款的定义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


·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规定有哪些 一、共同债务的清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既遂的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贷款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
    贷款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 贷款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贷款他项权利是证明房屋所有人以外人员、单位团体对该房屋有其他权利的证明,一般为拥有证件权利的一方所有。证明限制了所有人、权利人的各项权利限制。在进行贷款、登记权利后,房屋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核发放。他项权证依据房地产相关法规,在权利人提供齐全资料办理手续时一同办理。以下是该证件相关资料: 一、他项权利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


·起诉离婚后对方借的钱怎么算?
    起诉离婚后对方借的钱怎么算? 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对方借的钱并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对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 二、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


·民间借贷法院会怎么判?
    民间借贷法院会怎么判? 单纯的民间借贷,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犯罪,就不会坐牢。但是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就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发行价格是多少?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发行价格是多少? 一、什么是债券?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 债券是...


·产品质量纠纷不付货款可以吗?
    产品质量纠纷不付货款可以吗?可以,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拒绝付款。产品质量纠纷,是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包括经济合同中的质量纠纷,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侵权纠纷,因行政机关处理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争议等。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主要途径有:消费者协会的调解、行政单位处理、仲裁机构的仲裁以及人民法院的诉讼。二、产品质量纠纷案件有哪些特征1、对象的广泛性。此类纠纷涉及的对象...


·债权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债权
    债权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债权 1、依法讨债是底线: 国内的诚信体系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不是我们可以不遵守法律的理由。所以,不管有多难,依法讨债是底线。 2、诉前要注意收集债务人财产状况: 依法讨债,应该及时起诉,如果在起诉时能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措施,查封到合适的财产,通常就能保障执行到位。很多执行难的案子是因为被执行人财产被转移,如果在诉前就注意收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