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应定玩忽职守罪 什么行为应定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幅度是怎样的?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幅度,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抽象危险犯包括哪些常见的罪名 抽象危险犯包括哪些常见的罪名 一、抽象危险犯包括哪些常见的罪名 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叛逃罪 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5、伪证罪 6、遗弃罪 7、传授犯罪方法罪 二、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区分 第一种观点认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作为结果的危险”,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行为的危险”...
·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什么 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刑事诉讼证明对象,是指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各种问题,既包括需要证明的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也包括需要证明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凡是与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有关的一切需要证明的事实,都是证明的对象。刑事诉讼证明对象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恰当地确定证明的范围。确定证明对象,对于公安司法人员明确具体案件需要证明的各种问题,以便有目的、有重点、有计划地调...
·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打开时事新闻,关于诈骗的消息铺天盖地而来,而网络的发展和普及,更是为诈骗分子实施骗术提供了沃土,网络流行语“有钱就是任性”正是基于诈骗而来的。诈骗如此猖獗,我国刑事法律对此予以严厉打击。那么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
·数罪并罚是指什么意思? 数罪并罚是指什么意思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二、数罪并罚...
·对于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对于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既遂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办信用卡诈骗团伙30多万怎么判刑? 现在很多传销团伙,为了筹集资金,往往会进行各种形式的诈骗,其中就包括信用卡诈骗。按照法律规定,使用伪造,作废信用卡进行诈骗的,金额达到五千元就构成犯罪,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传销办信用卡诈骗团伙30多万怎么判刑?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传销办信用卡诈骗团伙30多万怎么判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事赔偿标准怎么算 刑事赔偿标准怎么算在涉及到刑事赔偿的时候,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赔偿方式包括了三种,即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以及恢复原状。其中支付赔偿金使用的比较多,但此时我们要了解清楚刑事赔偿标准怎么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赔偿标准怎么算 《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一)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
·刑拘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一、刑拘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
·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区别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区别是怎样的 一、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区别是怎样的 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 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然后以杀、伤被绑架人为内容或者以给付钱财方恢复被绑架人自由为条件,威胁被绑架人的亲友或者相关第三人给付财物...
·行政拘留处罚的拘留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处罚的拘留时间规定是什么?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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