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一、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在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通常每天的加班时间是不能超过1个小时的,并且还需要根据实际的加班情况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但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即使在安排加班的情况下,也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这样做显然是违法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出现法定情形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很多人并不明白其中到底存在哪些区别,那么到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怎么办
    劳动合同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可能会根据各项条件解约,孕后可能会面临的解约风险更重。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方面的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劳动合同解除时怀孕的处理有所帮助。 一、违法解除怀孕员工劳动合同 劳动部《就处理劳动争议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第二十条:怎样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第四条规定?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在产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当事人此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并且不需要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就能提出申请,不过此时申请劳动仲裁有程序要求,那么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作出了总结,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1、劳动者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


·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企业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过程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过程 一、劳动仲裁是什么 劳动裁定是指由劳动争议裁定委员会对当事人请求裁定的劳动争议居中公评与判决。在中国, 劳动裁定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依照《劳动争议调停裁定法》规则,提起劳动裁定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书面请求。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别的正当理由,不然超越法律规则的请求裁定时效的,裁定...


·工业品买卖合同最新版是怎样的
    工业品买卖合同最新版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经济主体不断涌现,贸易交易、商品买卖等各种经济活动也日益增多,而合同就是为了保证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约定交易各方权利、义务、责任而订立的文本,有些具备普遍性、重要性的合同国家还制定了统一规范,那么,工业品买卖合同最新版本是怎样的呢? 工业品买卖合同样本 买方:________(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下称乙方)...


·江苏省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
    江苏省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 随着我国法规的不断健全,我国的工程质量从建设到竣工后验收,都是比较严格的。现在的正规的工程建筑的质量,是完全可以让广大市民放心使用的。各级政府在检验工程质量的时候,对于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我们现在为您介绍的是江苏省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的相关资料。 一、江苏省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 (1)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钢材出厂合格证、...


·2023新十级工伤鉴定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时,用人单位要根据相关部门工伤鉴定的结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针对鉴定所得的不同伤残等级,法律上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不同赔偿标准,随着时代发展标准也在变化,那么2017新十级工伤鉴定和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鉴定标准: 1、划分依据: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2、评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为什么55特殊工种不能退休
     一、为什么55特殊工种不能退休 因为特殊工种也是有限制的,只有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男职工从事特殊工种,达到法定最低年限,年满55岁,缴费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 《社...


·单位辞退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劳动合同法》的法律中对职工的权益作出了保护,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职工,但这并不代表单位就不能辞退职工,只不过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单位辞退职工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


·私立学校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应该怎么做
    很多时候我们在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该通过什么手段来得到应有的赔偿呢?下面我们就以私立学校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这一问题为切入点来进行了解吧,请接着往下看。 工作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


·一、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一、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者是主张不了经济补偿的。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给付经济补偿; 简单说: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并且同意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降低合同约定条件同意续签,劳动者不同意的,就应当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