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是我国三大产业之一,工业的发展无疑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伴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就比如噪声问题。那么,作为工业企业,必然要了解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才能做到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危害环境。下面为您介绍工业噪声标准,您可以了解一下。

工业企业噪声检测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工业企业所有生产环境和非生产环境的噪声测量方法,便于对工业企业噪声进行评价和控制设计,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生产环境、非生产环境与厂界的稳态噪声和除脉冲噪声以外的非稳态噪声测量。

第1.0.3条工业企业噪声测量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噪声测量条件

第一节测量仪器

第2.1.1条噪声测量,应使用2型或性能优于2型的声级计或性能相当的其它声学仪器。测量等效

A声级应使用积分声级计;无积分声级计时亦可使用上述声级计。噪声测量所用仪器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级计的电声性能与测试方法》的规定;积分声级计,应符合

IEC804—85《积分平均声级计》的规定。

第2.1.2条噪声测量前后必须对声级计进行声校准,若前、后两次校准值相差等于或大于2dB,测量值无效。校准用的声压级校准器,应按JJG176—84《声压级校准器试行检定规程》的要求定期检定;声级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标准噪声源》定期检定。声学测量及校准仪器每2年至少检定一次。

第二节测量的量

第2.2.1条稳态噪声应测量A声级,需要时可测量C声级。

第2.2.2条非稳态噪声,应测量日等效A声级。

第三节读取测量值的方法

第2.3.1条测量稳态噪声应使用声级计“慢档”时间特性,一次测量应取5s内的平均读数。

第2.3.2条测量非稳态噪声应使用声级计“慢档”时间特性,并应根据噪声变化特性确定测量时间,在

测量时间内测得的数据,应能代表日等效A声级。对周期性变化的噪声,测量时间应等于噪声变化周期的整数倍,最短不得少于一个变化周期。使用非积分声级计测量等效A声级时,应按附录二的规定取值。

第四节环境条件

第2.4.1条室外测量时,传声器应加防风罩,风速等于或大于6m/s时,应停止测量。

第2.4.2条测量过程中,应避免或减少振动、电磁场、温度和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干扰。

第三章生产环境的工业噪声检测标准

第一节设备运行状况

第3.1.1条噪声测量时,生产设备必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维持运行状态不变。

第二节测点位置

第3.2.1条测点的选择,应能切实反映车间各个操作岗位的噪声水平。

第3.2.2条在按工艺流程设计的厂房、车间内,或工种分工明显的生产环境,测点应包括各工种的操作岗位与操作路线。

第3.2.3条在工种分区不明显的车间,测点应选择典型工种的操作岗位。

第3.2.4条在需要了解车间其余区域噪声分布时,可在工人为观察或管理生产而经常活动的范围,如通道、休息场所等处选择噪声测点。

第3.2.5条在测点上传声器,应置于人耳位置高度。测量时,传声器应指向影响较大的声源;若难于判别声源方位,则应将传声器竖直向上。

第三节噪声测量记录

第3.3.1条工业企业生产环境噪声测量,宜按附录—附表1.1所列内容填写。

第3.3.2条需要时,生产环境噪声测量应给出车间噪声分布图。

第四章非生产场所的噪声测量

第一节非生产场所的室外噪声测量

第4.1.1条工业企业非生产场所室外噪声测量的测点,应沿生产车间和非生产性建筑物外侧选取。对于生产车间测点应距车间外侧3~5m,对于非生产性建筑物,测点应距建筑物外侧1m。

第4.1.2条传声器应置于测点上距地面高1.2m处,传声器应指向影响较大的声源。

第二节非生产场所的室内噪声测量

第4.2.1条办公室、设计室、会议室、医室、托儿所、仓库等室内噪声测量,一般应在室内居中位置附近选3个测点取其平均值。

第4.2.2条传声器应置于测点上距地面高1.2m处,传声器应指向影响较大的声源。

第4.2.3条测量噪声时,室内声学环境(门与窗的启与闭,打字机、空调器等室内声源的运行状态),符合正常使用条件。

第三节厂界的噪声测量

第4.3.1条厂界的噪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噪声测量方法》的规定进行测量。

第四节噪声测量的记录

第4.4.1条工业企业非生产环境的噪声测量,应按附表1.2所列内容填写。

附录一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记录表

以上就是工业企业噪声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各个工业企业只有严格遵守工业噪声检测标准,严格按照噪声测量条件测量,在不同环境下合理测量,才能准确测出本企业噪音排放量,从而制定合理计划减少工业噪音的排放,最终做到健康的发展工业经济,发展中国经济。



相关内容:

·企业职工在不幸遭遇工伤的时候
    企业职工在不幸遭遇工伤的时候,需要对其伤残程度先进行评定,然后再来对企业的职工进行应有的赔偿,评残好误工费是企业对企业职工进行伤残赔偿的主要依据之一。我们搜集了一些关于评残好误工费的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评残前有误工费,评残后有伤残补助金。评残后没有误工费是原则。但根据案情的不同而不同,需要具体分析,并不是评残后就没有误工费。这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过你是零时工,这个有难度。 1...


·集资诈骗银行员工参与如何处罚
    我们知道,集资诈骗是违法的行为,这在法律上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有时候,一些银行员工因为利益熏心参与到了集资犯罪之中,使得更多受害人蒙受损害。那么,集资诈骗银行员工参与如何判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什么叫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


·工伤鉴定费谁出?
    工伤鉴定费谁出??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绿化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绿化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环境园林绿化工程是用来美化环境的建设工程,常常采用承包的形式,那么,绿化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呢?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个绿化工程承包合同书的范本怎么写。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是什么?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是什么? 以前经常有新闻报道各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比如楼脆脆事件、大桥垮塌事件等经常出现在新闻上,甚至有些防洪的堤坝出现豆腐渣工程的现象。建筑工程往往都是百年大计,所以加强质量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 (一)开发商质量意识淡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颁布实施,既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吊销证书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其实建筑领域当中的监测单位,包括建筑单位的相关资格证书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这些资格证书是需要凭借单位的实际能力去考取的。对于这些单位来说,资质证书其实就意味着企业的灵魂,如果没有资质证书就跟我们平常开车一族没有了驾驶证是一样的。当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以后,就很有可能会吊销相关单位的证书。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吊销证书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吊销证书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劳动争议有哪些类型
    劳动争议有哪些类型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足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山的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囚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


·手指指甲出缺失工伤鉴定几级?
    在大多数体力劳动中,特别是用手较多的工作中,工人很容易受到伤害。当手指指甲出缺失工伤鉴定几级?而工伤索赔一直都很容易引发纠纷。这些都有具体的法律适用条件的,需要更准确地了解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专业法规。下面由我们为你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申请认定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进而获得伤残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


·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程项目包括很多施工环节,其中砌筑工程应该算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作为工程的子工程,砌筑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对其进行验收,只有符合质量标准,才能进入到下一个工序。工程验收就得按照规范执行,那么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重点讲解下。 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一、基本规定 1、在墙上留置临...


·被企业辞退员工补偿保险金吗?
    被企业辞退员工补偿保险金吗?被企业辞退员工符合条件可以领取补偿保险金。公司辞退员工保险补偿标准是不固定的,失业保障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而言,失业保障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都依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来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哪些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可以解除
    哪些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可以解除 一、哪些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可以解除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怎么写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怎么写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加工制作日期:从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全额预付款次日起至 年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