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

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来说除了双方的财产很重要之外,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中的某一方在获得抚养权之后是需要对孩子进行赡养的同时在今后的日子中也可以进行孩子抚养权的变更。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吧。

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

1、双方协商

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进行协商。

2、诉讼解决

第一步:收集证据

(1) 证据包括:对方未尽抚养义务的证人证言;生活开支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孩子的意见等等;

(2) 整理证据时,考虑影响法院判决的因素: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第二步:原告起诉

(1)法院管辖: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2)离婚起诉书:原告需要将孩子抚养权变更的诉求在起诉状中写明。

第三步:等待法院立案

在起诉后,法院会经过审查,7日内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将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法院退回原告的起诉状和其他相关材料、证据,并告之理由。

第四步:法院调解

法院在审理就离婚案件中,通常会先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调解。如果通过法院调解,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变更能达成一致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字生效。如果双方经过调解没有达成一致的,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

第五步:调解不成,开庭审理

需要开庭审理的孩子抚养费变更案件,法院会送达传票给原被告,通知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六步:法院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原告抚养权变更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

第七步:给孩子落户

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进行办理户口的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5条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第16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17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网站的我们建议您还是要找寻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来解救。如果双方之间不能通过私下签订协议的方式解决的话找到专业的律师可以更大机会的获得孩子抚养权。若您在这方面有需要不妨找寻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们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


相关内容:

·执行抚养费会有利息吗?
    执行抚养费会有利息吗 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督促债务人依约履行义务。若长期不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可能加重原告单独抚养的经济负担,影响原告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照顾水平,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造成影响的话,法院会判令被告向原告承担违约金,以经济制裁方式督促被告履行约定义务,这是考虑到了对未成年子女现实利益的保护。 抚养费的主要功能是保障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的健康成长,追索抚养费的权...


·就是提出诉讼离婚时的理由不够充分
    就是提出诉讼离婚时的理由不够充分,三言两语只是表明想要离婚,但没有给出明确的理由;第二、 没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完全消失的,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也不会判;第三、 如果提出离婚的一方在过程中出现态度的变化,不是要求非要离婚,表现出犹豫不决等现象,那么此情况法院就会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可能;第四、 就是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生完孩子后的半年内,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 ...


·河南省关于国家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河南省关于国家赔偿规定是什么? 河南省关于国家赔偿规定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


·夫妻另一方无权追回家庭共同生活用房
    夫妻另一方是否可追回房屋的问题上,最早并未根据房屋用途作出区分对待。有专家提出应规定例外情形,即夫妻另一方可以追回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房屋。 其具体理由是:(1)生存居住权是基本人权,夫妻一方擅自将家庭仅有的一套房屋出售后,如果还支持善意第三人的主张,则会出现夫妻另一方无家可归的结果。这一结果明显有碍社会善良风俗。(2)国外立法有先例规定,例如,在德国、美国等国相关法律中,家庭共同住房是排...


·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
    一、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条件,其在国家赔偿制度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四项条件: 1、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国家只对一定范围内主体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接受国家的委托执行职务,因此,其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所在机关或...


·一、离婚赔偿事由包括哪些?
    一、离婚赔偿事由包括哪些?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


·离婚诉讼财产评估的费用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财产评估的费用是多少钱? 一、离婚诉讼财产评估的费用是多少钱?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 3、普...


·离婚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
    离婚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它的重要性和结婚是一样的程度,所以处理离婚案件也是需要深思熟虑。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若是适用的普通程序审理,则此时要求在6个月之内审结完毕,而起算时间就是从法院立案开始计算。不过考虑到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这个时候也是允许延长案件的审理时间。不过要求经过法院院长的批准,那么才能延长审理期限6个月。民事诉讼里面有一个简易程序,对...


·婚姻相关法律内容是什么
    婚姻相关法律内容是什么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


·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应该怎么处理?
    其实所谓的法定抚养义务人也就是监护人,可是这世界上存在着某种特殊的人群是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也就是当事人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可能父母去世,但是自己又没有结婚,膝下无子的这些人员。无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是自己又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这部分人员肯定也特别关心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应该怎么处理? 一、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应该怎么处理? 对于没有扶养义务人的,是可以申请国家五保的。我国农村对无劳动能力、生活无保障的成员...


·新婚姻法 第七条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哪些情况是《民法典》认定但不宜结婚的疾病?《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


·一、结婚了在外面找外遇重婚罪是否构成?
    一、结婚了在外面找外遇重婚罪是否构成?结婚了在外面找外遇重婚罪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