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信用公司债券怎么买卖?

信用公司债券怎么买卖?一般公司的信用状况要比政府和金融机构的信用都要差,所以,大多数公司发行债券时被要求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但是,还有少数大公司因经营良好、信誉卓著,也可以发行信用公司债。那么我们所说的信用公司债券怎么买卖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公司债券怎么买卖
1、一级市场:网上申购网下配售投资者在一级市场投资公司债时,网上认购一般是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即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网上发行即结束。当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在上证所上市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原则上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发行是将一定比例的公司债,按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利率,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上发行的具体事务,由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牵头安排。试点期间,上证所对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不收取发行手续费。网上发行以1000元面值为一个认购单位,按"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其业务规则进行清算、注册。参与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应使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一个证券账户。而在深交所上市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则是采取向上市公司股东配售、网下发行、网上资金申购、网上分销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方式的组合,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可安排当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全部或部分比例向上市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或网上公开发行(网上资金申购或网上分销),其余部分由主承销商或承销团组织网下发行。网上资金申购按照现行新股资金申购上网发行业务模式办理,并实行T 3日(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申购资金解冻的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流程。网上资金申购中,有效申购总量少于原定采取网上资金申购发行规模的剩余部分采用其他方式发行。网上分销部分,在分销期间内主承销商可在设定的价格区间内或以固定价格在本所挂牌分销。在分销期内,深交所交易系统从上午9:15开始接受申购委托,按报盘申购"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向上市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按照现行新股增发中的老股东优先配售业务模式办理。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可采用其他方式发行。网下发行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报送网下申购订单进行申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订单簿记建档情况对所有有效订单进行配售。2、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当日回转就二级市场交易而言,个人投资者目前还只能在竞价交易系统中进行公司债买卖。公司债现券当日买入当日卖出,即实行T 0交易制度。上证所公司债券现货交易可在上证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同时进行,并使用相同的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公司债现货交易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并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公司债现货在该电子平台采取报价交易的,每笔买卖报价数量为1000手或其整数倍,报价按每1000手逐笔进行成交。当日通过竞价系统买入的公司债,可于当日通过该系统卖出,也可于次一交易日通过该竞价系统卖出。电子平台的一级交易商可向上证所申请,对在电子平台挂牌的公司债券进行做市及办理与其客户的协议交易。公司债券进行新质押式回购通过上证所竞价系统进行;公司债券申报和转回作为质押券业务通过电子平台进行,电子平台的交易商可代理客户进行质押券的申报和转回。当日买入的公司债券可当日进行质押券申报。当日申报质押券入库的,下一交易日可在竞价系统进行相应的债券回购业务。当日申报转回的质押券,下一交易日可在竞价系统和电子平台卖出。深交所公司债现货交易实行全价交易模式,即以全价(即含息价)进行报盘、竞价、撮合、成交,并以全价结算。公司债券现货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并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当天买进的公司债券,经确认成交后,可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深交所公司债回购交易实施标准券制度的质押式回购,现阶段与企业债、认股权证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合并计算标准券,并共用同一回购代码和简称。此外,公司债大宗交易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5万张。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以上内容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债券怎么买卖的问题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我们都知道,债券指有信用良好的公司或者企业或者机构才能发行的,这样,发行人实际上是将公司信誉作为担保。但是我们要知道信用公司债券是不属于我国金融债券的,要有所区分。



相关内容: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一、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


·无法偿还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无法偿还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一、无法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


·欠多少钱起诉
    无论钱款多少均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诉讼流程及资料如下:1、提供对方基本信息,然后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2、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3、法院经合法送达、传唤后,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一、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尽管债权转让主要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完成,但债权转让并非因此与债务人无关。因为在债权转让生效的同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同时消灭,债权转移于受让人(即新的债权人),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随之建立起来。在我国,法律对债权转让的规定,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从传统民法的债务人同意主义,到合同法采用的通知主义...


·2023借款利息多少合法?
    借款利息多少合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权人主张利息是支持的,超过36%的,超出部分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此时需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究竟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


·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1、和对方协商处理,先看自己有没有借条和转账记录,如果没有,就想办法通过聊天、录音的方式,固定借款的主体、时间、金额、利息等基本事实,谈到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此时的聊天记录、录音材料相当于借条和转账。 2、经过协商处理后对方拒绝还债的,如果是公司的员工,公司可以克扣当事人的工资用来还债,债务人拒绝还债导致公司扣工资的,公司的行为并不违...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生活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生活怎么认定?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中,婚姻存续期与夫妻共同生活是两项重要标准,其中夫妻共同生活更是实质性要素,系本质属性。审理中,应尽可能地查明婚内生活状况,平等重视和保护债权人与举债人配偶利益,不能因涉案非直接婚内纠纷而有所忽视,也不能简单以举证责任作出推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


·写借条要有证人才能有效吗?
    写借条要有证人才能有效吗?写借条不一定需要证人的,借条是否需要证人由借款事实的当事人自由决定,不是必须提供证人的,没有见证人也不影响借条的效力的。一般情况下借条不需要证人,只要是真实的借条,就有法律效力。当然,如果有证人,更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


·拖欠合同违约金怎么办?如何维权?
    拖欠合同违约金怎么办?如何维权? 一、拖欠合同违约金可要求逾期利息补偿 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情况出现原因有哪些?
    混同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概括承受,即债权债务概括转移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为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 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 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


·债务人可以提前偿还债务吗
    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提前得到实现,然而因为约定还债时间没到,有的债权人就不愿意接受。那么债务人可以提前偿还债务吗,债权人能拒绝债务人提前还债吗?就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债务人可以提前偿还债务吗 之所以设立债务的履行期限,其主要法律意义在于债的履行期届满,开始诉讼时效,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构成债务人迟延;在债的履行期内,如债务人提出履行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