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二手房交易方式包括几种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购买什么商品,这都会涉及到交易的问题。而要是说到交易方式的话,则通常就是指实际购买商品的时候支付对价的方式了。在交易二手房的时候,由于二手房属于不动产,因此在交易方式上面就与普通动产的交易不同。那法律中规定的二手房交易方式包括几种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交易方式包括几种
以付款方式来划分,二手房交易共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买卖双方均为一次性付款购房。
指出售物业的业主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得,而二手房买家也是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由于交易中房产证及房款都不存在任何不便之处,因此此种交易为二手房交易中最简单的方式。只要双方交清房款,办理好房产证过户手续就可顺利完成交易了。
(二)业主为一次性付款购房,买家以银行按揭方式购房。
由于业主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业主持有房产证。买家以按揭方式购房,需先与提供按揭的银行签贷款协议,经与按揭银行合作的评估公司评估后,确定买家可以贷款额及年限。买家需将非贷款部分的房款交由中介公司、房地产交易中心或银行(目前已有少量银行开展此业务)托管。在房产过户后,业主可收到此款项。买家持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所贷款项将由银行一次性付给业主。
(三)业主以按揭方式购房,买家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
当交易物业是由业主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时,必须先付清业主的购房贷款余额,将房产证由银行赎出,才可将房产证拿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与第一种方式相比,多了一道赎出手续。
(四)买卖双方均以银行按揭方式购房。
此种形式是二手房交易中最繁琐、也较常见的形式。首先业主需到按揭银行将房产证赎出(在业主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与买家协商,由买家出资代为赎出。如买家也无力一次性支付余款,则可通过融资机构的介入来解决)。其次,买家与为其提供按揭服务的银行签定贷款协议,经与按揭银行合作的评估公司评估后,确定可贷款额及年限。买家需将房款中的非贷款额交由中介公司、房地产交易中心或银行托管。同时,持房产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户后,业主可先收到非贷房款部分,在买家到银行办理完按揭手续后,所贷款项将由银行一次性付给业主。由于该方式手续繁琐,一般都需要中介公司介入,协助办理赎契及房产过户手续。
二、二手房交易存在哪些问题

(一)缺少房产证
房屋是不动产,不动产依公示公信原则以登记为物权成立要件,房屋产权登记,又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关系。房屋的物权凭证就是房产证,如果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受人则将面临不能按预期得到房子的风险。
(二)产权不明晰
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的房产都只归一人所有,有些房屋有多个共有人,最典型的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还有继承人共有,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三)出售房屋还在租期内
房子现在属于供不应求的资源,所以有好多待出售的房子,房主都会用来出租来赚取租金的。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房屋还处于租赁期,这就会对买受人使用房屋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或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房屋是否还处于租赁期的话,买受人就有可能买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者是正在使用的房产。《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民法通则》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买受人购买房屋时一定要重视这一问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土地使用性质不明确
二手房交易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出让土地要交土地出让金出让获得的土地可以转让、抵押、出租、使用、收益;划拨土地不用交土地出让金,但是只可以使用、收益不可以转让、抵押、出租,如果要转让、抵押、出租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除此之外,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剩40年,如果买受人还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这样的二手房就不划算了。
(五)房产所在地段已列入市政规划
现在不论大小城市都在进行城市规划、城市改造,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的原因就是其房产所在地被列入城市拆迁范围,多则5~10年左右就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其房屋的采光、周围设施都会受到影响,所以才会采取一定的低价吸引购房者前来购买。面对这样的情形,买房前还是很有必要对目标房产是否被列入市政规划进行详细了解的。
(六)购房合同条款约定不明
由于普通购房者对房屋买卖合同一般知之甚少,面对二手房中介提供的不太明白的购房合同,一定要仔细阅读,不懂的如有必要可以向律师咨询。二手房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是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是应该在合同中写清楚的。比如合同的主要条款,关于合同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的、房屋的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而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按揭购房的方式。而在按揭购房的时候也区分了不同的情况,包括业主为一次性付款购房,买家以银行按揭方式购房;业主以按揭方式购房,买家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买卖双方均以银行按揭方式购房。在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时候,也要注意不是所有人都是可以获得贷款申请的。因此,建议最好先申请下来了贷款之后,再签订购房合同。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哪些情形要被行政拘留
    交通事故往往是因为机动车违章的行为导致的,此时除了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外,机动车的驾驶者还需要承担一定的处罚,即行政拘留。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违章被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哪些情形要被行政拘留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给与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公安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


·一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实践中,资金充足的人一般会选择购买一手房。如果要买一手房,那么一手房买卖的程序有哪些?而购房者还是资金不够的话,往往会选择购买二手房,那么您知道二手房买卖的程序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手房买卖的程序有哪些? 1、买受人与开发商或其代理商、包销商签订《认购书》并缴纳定金; 2、买受人与开发商或其代理商、包销商签定 《房屋买卖合同》并缴纳首期房款,买受人以按揭方式交纳房款...


·一、江苏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江苏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


·在我国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在我国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员工只要是和正规的用人单位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这一点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并且当初在签合同的时候,关于社保的相关条款也应该在合同当中有所提及的,有些时候可能职工就忽略了这部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一、在我国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单位不交社保的话对于个人而言只能要求其补缴,但是没有赔偿...


·新车被追尾怎么办
    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1、如是你追别人的尾,即便没有把保险过户,也可以由你得保险公司来赔偿,2000以内,因为这事用交强险来赔的,交强险没过户也能赔,只不过要麻烦点,商业是赔不到了,因为必须过户,还有即便赔了钱也只能到原车主的账上,双方可以协商。2、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


·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
    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现在车险已经成为买车时车主同样也要买的必需品了,车险给车子添加了一层保护,但是购买车险时有很多的车险种类可以挑选,划痕险就是车险中的一种,那么如果购买了划痕险,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下面我们就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 1.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其他的物体发生碰撞或者剐蹭造成车身损坏,不属于划痕险的理赔范围。如果车子在停放期间被其他车...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尽管许多城市已实施限制数量的政策,但仍有许多车辆在路上行驶。个人驾驶技术问题和一些突发事件会导致交通事故增加。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达成相关的赔偿协议,则需要依法处理。那么,交通事故法庭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有两种: 第一种是两年的财产损失; 第二种是一年的人身伤害。 相关规定如下: 对于财产损失来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司法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司法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一部法律,法规纲领性,概括性的规定。在生活中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十分重要。为了使道路交通安全得到安全保障,各省市推出适用当地情况的规章制度。那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为您解答。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


·一、新交规摩托车醉驾如何处罚?
    一、新交规摩托车醉驾如何处罚? 新交规摩托车醉驾他的处罚规定是吊销驾驶执照,并且5年内是不能够重新的考学驾照,而且需要按照法律当中规定的危险驾驶罪来进行一个处罚,一般情况下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为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辆当中的一种。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


·我国法律对酒后驾车行为按照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的不同确定了两个认
    我国法律对酒后驾车行为按照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的不同确定了两个认定标准,用以区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情况,其中,饮酒驾驶的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0-80mg,而醉酒驾驶的驾驶人则是体内血液酒精含量80mg以上,对于醉酒驾驶的标准没有作进一步的细分,为此,浙江省的司法公安部门对其进行了细化,作为醉驾量刑判定的依据,那么,浙江醉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 1、醉酒驾驶摩托车,怎样掌握入罪标准和量刑...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又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的情况下,不承担连带责任。交通事故认定...


·一、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是什么?
    一、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