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安康富强机场征地补偿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安康富强机场征地补偿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全国各地标准和解决方案不同。一般是由当地省市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区位等制定的。 那么安康富强机场征地补偿解决方案是什么呢?让我们通过下文了解一下吧。安康富强机场由五里机场迁至汉滨区原富强乡,位于安康市西北方约15.5km处,占地2692亩,包括4C级飞行区,l条2600m×45m的跑道,5500㎡的航站楼,6个机位的站坪及相关配套设施。目前,安康机场迁建项目试验段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涉及征收永久性用地2801亩,征用临时用地400亩,拆迁房屋104370平方米,拆迁安置接近1000户,工程总投资约14.5亿元,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建设。仅罗家河涵洞试验段工程涉及征地86.15亩,拆除试验段红线范围内各类地面附着物,涉及大同、五里两镇4个村。新机场建成后,将为加快陕南地区循环产业发展,建设美好安康,提升安康对外形象,增强安康综合竞争力,扩大区位优势,拉大城市骨架,改变交通滞后现状,带动招商引资,拉动安康优势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避免机场发展与城市建设的矛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紧急突发事件的航空救援能力等方面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据机场搬迁安置的摸底情况看,仅大同镇3个村涉及拆迁户698户,其中江安村200户,全胜村273户,联合村225户,要求就近集中安置的635户,只有63户表示同意进城或在集镇安置。为了机场迁建项目,当地群众舍小家顾您为国家建设做出牺牲的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考虑到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村民搬离祖祖辈辈生长生活的地方,从感情上难以割舍,从生产生活上无法适应,失去土地后的生活来源存在后顾之忧。而且,大多数拆迁户的土地并没有被一次性全部征用,剩余土地仍然可以耕种并维持生活,邻里之间也可以相互照应和帮忙,如果拆迁安置点选址太远,左邻右舍多年建立起来的良风民俗被打破,生产生活秩序也需要重新建立,加之大多数村民文化程度不高,没有基本的专业技术,拿到的拆迁款仅能维持一段时间的生活,没有其他任何生活来源,可能会成为社会不安全稳定分子,为社会治安安全稳定埋下了隐患。现就安康富强机场征地补偿问题特提出如下解决方案:一是统一规划,就近安置。市政府要根据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必须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储备、统一就近安置,认真制定拆迁安置方案,提前做好安置规划、产业安排等方面计划,要预留规划,避免今后建设工程出现浪费和重复现象。按照统筹城乡的思路,坚持科学规划,就近安置为主,补偿安置以服从大局为前提,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关系,兼顾支持国家重点建设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以社会保障为主要方式,结合小城镇发展和农业综合性开发,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就近安置被征地农民,确保动迁户迁得走、安得好、稳得住、能发展,切实改善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二是政策配套,确保产业发展。要提前谋划,开展调研,积极推进安置房工程建设,对安置房建设相关规划选址、规划设计和招投标工作等问题进行集中研究解决。切实做到以照顾居民的生活需求,创造舒适的宜居小区为出发点,力争把安置房工程建成村民满意、政府放心的一项优质工程。村民们将搬进配套完善、功能优化、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居,在经济收入、生存保障等诸多方面将实现城乡一体化,全方位融入城市生活,率先共享改造发展成果。三是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社会稳定。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尊重保障群众利益,通过先行评估化解公众矛盾与风险,完善民意沟通机制、矛盾化解机制、听证评估机制、社会保障机制、自主管理机制等。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安康富强机场征地补偿的解决方案不仅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还促进了工作的科学、规范、高效的发展。深刻的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切身为群众考虑,减少了补偿纠纷事件发生的概率。



相关内容:

·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随时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人们都选择购买一套商铺想要开店使用,而一间商铺也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范围,而且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如果想要长久的使用商铺就需要考虑到这个问题,那么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1、商业用房的土地最高使用年限是40年,综合用地是50年。 2、用地时间的计算从开发商通过招投标取得...


·最新辽宁省调兵山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调兵山市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调兵山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兀术街街道、调兵山街道。   补偿标准:区片价:46000元/亩;建设用地:46000元/亩;未利用地:368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大明镇(大明村、大冮屯村、太平山村)、晓南镇(锁龙沟村、望山村、项荒地村、泉眼沟村、高力沟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39000元/亩;建设用地:39000元/亩;...


·宁波征地拆迁流程是怎样的?
    宁波征地拆迁流程是怎样的? 一、宁波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一、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评估公司需要对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1、《公司法》 第二百零七条 2、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3、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


·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
    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一、家庭成员土地承包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家庭成员之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承包经营户,而非家庭成员个人,也就是家庭成员个人并没有承包经营权;同时家庭成员之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也不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是作为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家庭承包户,即家庭成员个人不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体...


·集体土地使用证名字更改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集体土地使用证名字更改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


·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资投资25%才可以吗?
    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资投资25%才可以吗??????? 在实践中,我们知道出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一些企业或公司出资选择土地使用权。在选择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资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在实际操作中也会遇到有关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否需要完成开发总额25%的问题,那么您是否理解其含义。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资投资25%的规定。一、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资投资25%才可以吗?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法律允许...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保留对出让土地的管辖权力,另外,各地的国土资源部具体负责对土地的行政管理权。在国家依法将国有土地资源下发到民众的几种不同的方法当中,出让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向国家有关部门交了土地出让金以后就能够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了。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这也是很多人都非常关心的。 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另外,在实际生活中,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由国务院规定...


·以土地增资后转让股权是否可行?
    以土地增资后转让股权是否可行?下面通过对增资转让现象的分析,揭示其根本目的和基本成因,有助于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此类应税行为的税收管理。 一、根本目的 增资转让的根本目的是规避纳税。股权转让所得作为财产转让所得的一种,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和股权转让价款是股权转让计税依据的要素,也是纳税人进行筹划避税的两个重点。 二、形成原因 综合监...


·征地拆迁政策中的赔偿标准
    征地拆迁政策中的赔偿标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


·买卖合同管辖地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管辖地规定是怎样的?买卖合同管辖地规定是按照民诉法24条规定,应当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当然买卖合同当中是一种非常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应当根据被告人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进行一个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