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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现代社会对于婚姻法的解释也是有很多种的,现代社会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未到法定结婚的年龄就结婚,那么,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2017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8日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一、外地人在大连买房子要求是什么? 一、外地人在大连买房子要求是什么?购房落户是大家为关心的落户方式,符合下列购买房屋条件之一,且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购房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自登记常住户口之日起,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交易、抵押):1、主城区购房①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商品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米。②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
·最新山西省忻州保德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保德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工矿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3710元/亩;旱地/园地:318...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 农村老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虽然村民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但是宅基地本身并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村委会的,再加上《继承法》中也没有关于宅基地继承的相关规定,所以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继承的,只有宅基地上方的房屋或者耕地等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才可以继承。 二、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的? 1、子女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直接继承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的个人财产,当农户...
·离婚后农村土地补偿款享受吗 离婚后农村土地补偿款享受吗 一、离婚后农村土地补偿款享受吗 如果离婚后将户口迁出的,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由于不具有被征收村集体的户口,所以是没有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
·收到了没有盖章的征地公告,它有法律效力吗? 一、收到了没有盖章的征地公告,它有法律效力吗? 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公告是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进行的,如果没有盖章,征收公告是没有效力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三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沈阳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办理 沈阳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办理1、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如果购房之后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很大风险:虽然房产证握,但土地使用权却不属于自己,有些单位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而另一方面,土地使用全证和房房屋产...
·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由新罪地法院管辖吗 一、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由新罪地法院管辖吗?取保候审期间又在异地犯罪的,归犯新罪的法院管辖,量刑标准是,如果新罪和旧罪是同一个罪名,应当以这个罪名从重处罚。如果取保候审期间又重新犯新的罪名,应当旧罪和新罪数罪并罚。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
·乡村土地使用权是谁的? 乡村土地使用权是谁的? 《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
·关于农村承包地能否继承? 对于农村承包地能否继承?农村承包地是不可以进行继承处理的,但对于承包地未到期的,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使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杭州土地使用权契税是什么? 杭州土地使用权契税是什么?我们现在都知道土地使用权契税是什么吗,您可能还不是特别的明白这个词语是什么意思,他对于我们还是比较重要的,我下面就为您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杭州土地使用权契税是怎么回事。1、契税(买方支付)根据国家规定 ?,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 ?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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