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取保候审期满国家赔偿怎么获得

在刑事纠纷中,一定会伴随着胜诉和败诉,可如果国家机关因某种纰漏导致相关行为人无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后是需要对相关错判的行为人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就叫做刑事赔偿。可是取保候审有两种情况,需要按情况分到底赔偿吗,可是取保候审期满国家赔偿怎么获得呢,我们一起看一下。


一、取保候审的两种情况

1、取保候审在实际上是没有被羁押的,因此无法获得国家赔偿。

取保候审包括两种形式:提供保证人或者提供保证金。取保候审人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自由活动,取保候审与特定场所(看守所、监狱)的羁押是不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取保候审期间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在取保候审期间人身自由虽受到部分限制,但实际上没有被羁押,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宣告无罪后,取保候审期间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国家赔偿中的刑事赔偿主要是计算被羁押的时间,也就是被刑事拘留期间。

第十五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国家赔偿范围

1、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3、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4、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取保候审的确可以获取赔偿,不过也是得看哪一种情况,只有在刑期间被侵犯了人身权利,就可以获取赔偿。此外我们也要清楚赔偿的范围以及赔偿的标准,让自己的权益最大程度收到保护。特别是在刑期间精神受到伤害,刑满后需要支付精神赔偿金以及想受害者做出道歉,还他一个公道?




相关内容:

·我们应该如何起诉索取抚养费?
    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当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另一方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根据法律规定给与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一定的补偿,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得不到抚养费,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如何起诉索取抚养费?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 一、为何起诉索取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如何索要?这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


·国家赔偿复议书内容是什么?
    因为国家机关或者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损害了公民的人身、财产的利益,按照规定需要给受害人一定的赔偿,但是有时候各种原因,国家赔偿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个时候,赔偿请求人可以撰写和提交国家赔偿复议书,向有关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复议。 一、国家赔偿复议书的内容 1、赔偿请求人提起复议申请,也应当向复议机关递交申请书。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可以参照赔偿请求申请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应附有赔...


·离婚协议书有子女该如何写
    夫妻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就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协商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书有子女该如何来写呢?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离婚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协议人甲方、乙方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什么时间生于孩子叫丙。因协议人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


·应该如何写分家协议 最新分家协议范本
    在分家的情况下,可能会对各人分得的财产等作出协商约定,而为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此时要求签订书面的分家协议。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讲应该如何写这个分家协议呢?现在,我们收集了相关范文,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农村分家协议书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


·一、重婚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重婚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关系是什么?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关系是什么?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关系是拥有监护权并不代表一定拥有抚养权。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但现实情况往往是,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


·属于重婚的行为都有哪些
    虽然我国一直在严厉的打击重婚行为,但现实生活中,仍有大量的人在实施重婚行为。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属于重婚的行为都有哪些呢?若要证明对方重婚,就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此时又该如何收集重婚的证据?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属于重婚的行为都有哪些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


·申请变更抚养费主体怎么办?
    目前,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夫妇都关注着抚养费的问题,一方向支付子女抚养费时常常会出现过高无法支付的情形。申请变更抚养费主体这个问题就出现在人群之中,接下来将给您介绍一下关于这个问题的申请变更标准以及有关知识,希望给您带来方便。 一、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是什么?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了可以起诉要孩子抚养费?
    在当今这个社会,结婚是一件神圣的事情,结婚的两个家庭都非常重视结婚,同样的,离婚也应该慎重对待,不能因为一次的争执就选择离婚,毕竟离婚还关系到孩子未来的成长环境。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离婚之后想要起诉获得孩子抚养费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了可以起诉要孩子抚养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后可以起诉孩子抚养费吗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法院对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法院对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


·夫妻结婚多久离婚不用退彩礼
    夫妻结婚多久离婚不用退彩礼我们发现有一些夫妻在结婚之后不久就离婚的,这样的情况下男方往往都是会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因此,现实中就有人在问了,那一般夫妻结婚多久离婚不用退彩礼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夫妻结婚多久离婚不用退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


·离婚后男方不履行抚养费我可否拒绝他探视孩子不能因
    离婚后男方不履行抚养费我可否拒绝他探视孩子不能因为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就阻止男方探望孩子。给付抚养费是男方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是男方的权利。两者不能相互联系。男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你不可以阻止他探视孩子,也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不支付抚养费,可以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如果女方不配合男方探视孩子,那么男方也可以依据规定,进行起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