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是否能主张怀孕婚内抚养?

是否能主张怀孕婚内抚养?
夫妻双方结婚后,一般都会选择生个孩子,很多人甚至觉得孩子是夫妻感情关系的纽带,也给家庭带来不少欢乐。根据法律上的规定,父母对孩子是负有抚养义务的。然而,有了孩子负担加重,如果有一方不愿承担此义务,但是双方又不选择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主张怀孕婚内抚养呢?

一、婚内能否主张子女抚养费

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认为只有在离婚时才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国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该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存在的,该义务应自子女出生之日起一直延续至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为止,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婚生子女抑或非婚生子女。父母在分居期间,该法定义务并不因此而中断或解除。

2011年8月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中第三条更是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而言,只要是父母不履行子女抚养义务,直接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可以在婚内向另一方直接主张子女抚养费。

二、子女抚养费给付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此外,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三、法院裁判规则

1 . 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内抚养费。

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3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 单纯请求支付婚内抚养费,未提起离婚请求的,应以未成年子女为原告。

夫妻分居期间,请求支付婚内抚养费但并未同时要求离婚的,应以未成年子女为原告;若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该请求。

3 . 对于婚内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应结合支付方分居期间的每月收入按照20%-30%的比例予以确定每月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 . 婚内分居期间抚养费未分割按月计算,请求一个确定具体数额的,由法院予以酌情确定具体数额。

原告在请求婚内分居期间抚养费时,不是按照每月数额×分居月份的方式请求补付抚养费,而是以一个确定的数额要求补付的,由法院酌情确定最终补偿数额。

5 . 夫妻婚内分居,一方未支付抚养费,未成年子女提起诉讼要求补付分居期间抚养费的,可同时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成年子女因父母婚内分居,一方未尽抚养义务而起诉请求分居期间抚养费,同时请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是否支持及相应数额。

6 . 夫妻分居期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分居期间付过子女保姆费或为子女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医药费等,可视为已经履行相应抚养义务,不再支付婚内抚养费。

夫妻婚内分居因而引发婚内抚养费纠纷的,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可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履行相应抚养义务进行抗辩,如支付保姆费、医药费,定期照顾、探视子女等。

7 . 夫妻分居期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分居期间为家庭生活偿还房屋、车辆贷款等的,可视为已经履行相应抚养义务,不再支付婚内抚养费。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一方抚养义务的履行并不仅仅体现在为子女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分居期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为家庭生活、消费而支出的房屋及车辆贷款亦属于为子女创造生活条件的一部分,且所附款项占工资收入绝大部分的,应视为履行抚养义务。

8 . 夫妻婚内分居,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求另一方补付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费的,法院最终不准予双方离婚的,将把原告方包括请求婚内抚养费的全部诉请一并驳回。

婚内抚养费的请求权属于子女所有,但双方离婚时通常对此可予一并处理。但这必须基于双方离婚为前提,否则请求婚内抚养费的主体仍需为未成年子女,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若离婚诉请未被支持的,则往往对全部诉请均予以驳回。

因此可见,无论婚姻关系如何,都不应该影响到子女的利益,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仍是存在的。如果是存在分居或者其他情况的,可参考上面法院裁判规则对照,是否能够主张对方支付婚内抚养费。亲子关系对于家庭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双方都要尽可能地抚养自己的孩子,保证其健康快乐地成长。以上就是怀孕婚内抚养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一、一审和二审之间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一、一审和二审之间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如果一审就已经给出了抚养费的判决,在一审关于抚养费的判决结果生效之后,一审到二审之间就应该支付抚养费。如果一审之后,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对一审当中关于抚养费的判决结果还存在争议,一审到二审之间的抚养费就暂时先不需要支付。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


·一、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一、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阻劝,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时,一般是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已经...


·离婚赔偿需要公证吗,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婚姻法》中规定,离婚的时候一方存在法律规定情形是需要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离婚赔偿的数额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那么离婚赔偿需要公证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赔偿需要公证吗? 离婚赔偿协议书是双方就离婚赔偿的数额、赔偿方式、赔偿原因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的协议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属于有效协议。不需要去公证处...


·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写协议书
    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写协议书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观念也得到了开放,不再认为离婚是受道德谴责的事情,因此近几年离婚案发生的频率日益增多,很多夫妻虽然离婚但是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会决定采取共同抚养的方式,那么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写协议书,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写协议书(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在结婚后,夫妻双方若感情破裂,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的,若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孩子的,需要按照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最新规定,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需要在书写诉状后,起诉离婚。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


·冒充国家职员招摇撞骗三万判多少年
    冒充国家职员招摇撞骗三万判多少年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3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判决3-5年左右。二、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1...


·涉及到无效婚姻法院怎么判?
    涉及到无效婚姻法院怎么判?无效婚姻是可以由法院判决该婚姻状态无效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离婚判决能否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
    离婚判决能否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


·一、引产离婚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引产离婚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引产离婚的补偿标准,但是如果是双方导致自己引产并离婚的,应当支付物质和精神赔偿,具体的标准由双方协商或者司法判决认定。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二、离婚赔偿的范围 《婚姻法》规定...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返回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返回起诉时效是多久? 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我国对婚姻的效力采取登记生效制度,因此,尽管一方属于受胁迫采取协议离婚,...


·家庭暴力要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要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要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收集证据一:证人证言 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亲朋好友以及邻居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但是要注意证人必须亲自出庭作证才能有效 家庭暴力收集证据二:医院的诊断证明 受到家庭暴力而受伤到医院治疗的,一定要保存好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资料。 家庭暴力收集证据三:相应机构的书面材料 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一天是多少钱?
    公安机关办案的时候,对于有嫌疑的当事人,可以拘留。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会在看守所内接受讯问等。当然,拘留有一定的期限的,目前规定是三十七天。没有特殊情况,看守所不能超期羁押,否则就是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这样的话,当事人可以主张国家赔偿。那么,超期羁押国家赔偿一天是多少钱?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超期羁押国家赔偿一天是多少钱?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