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机动车牌照申领期间能否上高速

机动车牌照申领期间能否上高速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越来越关心对交通的管理,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购买车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买车后需要申领牌照,当然有时候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上高速,那么机动车牌照申领期间能否上高速呢?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一、机动车牌照申领期间能否上高速

汽车没有牌照是绝对不能上高速的。即便是一些特殊情况,也应张贴临时牌照才能上路。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

临时牌照可以上高速。但是临时牌照也有一定的限制:有两种临时牌照一种是只能在本市道路行驶(天蓝底纹黑字黑框线),一种则是全国范围内行驶(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

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里,明确规定车辆上道路行驶必须按规定悬挂号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是要被处罚的。 但是,在没有取得正式牌照以前,必须按规定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方能上道路行驶。

使用临时牌照的汽车是否会有与正式牌照一样的效力?只要临时牌照在有效期内,临时牌照与正式牌照的效力一样,任何地方都可以跑,上高速公路上高架路都不会有问题。

二、汽车上牌流程

1、车主选定好车型,交纳购车款以后,经销商会为车主提供厂家的汽车质量合格证和有效期为三天的车辆移动证,并开具购车发票。在开具购车发票时,车主需要提供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车主持购车发票的报税联和汽车质量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户车辆需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公章),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购买车辆购置附加税。

3、办理完车辆购置附加税后,车主就可以携带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的相应手续和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汽车质量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到车管所投递资料,审批挂牌了。

4、到达车管所后,先领取一份新车入户登记表(公车需加盖公章),并且在其上面准确无误填写车主与车辆的相关信息(有专人指导),然后排队递交。

5、对车辆进行外部检测,核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车辆型号等。

6、车辆进行外检后,到共保大厅办理车辆相关保险(交强险和其他商业保险)。

7、办理完车辆保险后,在注册大厅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8、在大厅交付车船使用税、道口费、车辆行驶证、车辆牌照等相关费用。

9、交付相关费用后,车主就可以开始在电脑上随机选取自己的车牌号码了。

10、选择完车牌号码后就可以进行牌照安装了。

11、安装好新的车牌,必须对新车进行拍照存档。

12、喷印玻璃防盗号,领取尾气排放合格证。

13、在车管所办理的最后一道程序为领取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产权证)。

14、车主携带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税完税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领取购置税本。

15、车主凭借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车辆行驶证、附加税本、车辆登记证书到养路费征稽处登记并缴纳养路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机动车如果没有牌照是不能上高速的,如果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上高速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临时车牌,临时车牌在有效期内是可以上高速的,机动车上牌照需要一定的流程,因此在生活中需要加以注意。


相关内容: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应扣几分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应扣几分 一、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应扣几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4312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2、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1355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


·上海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
     上海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 2018年上海市交强险赔偿限额计算方式: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 医疗费用赔款 财产损失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一)基本计算公式 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


·交强险撞人了怎么赔偿?
    交强险撞人了怎么赔偿?(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


·交强险可以拒赔嘛
    可以。交强险免赔(不予赔偿)范围: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财产,或在被保险人机动车上的财产;5、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6、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


·车压到实线被别人碰谁的责任
    对方压实线,有违章行为,一般由对方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具体的事故是需要交警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判定事故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


·交通十级轻微伤赔偿有哪些?
    交通十级轻微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一,交通十级轻微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轻微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土地交易权是每位拥有土地以及使用土地的人都会涉及到的权利。而土地权交易有利于土地的流转以及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当代土地使用权交易已经不再只局限于实际交易,还涉及到网络信息发布与公证。江西省颁布了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我们今天就来了解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 第二章 信息发布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网上...


·交通肇事罪能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因个人驾车不当而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社会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的处罚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留。情节严重或者肇事者肇事后主观有无视法律法规,逃避法律责任逃逸的行为处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事件中出现的将处罚有期徒刑七年以上。交通肇事也可以判缓刑,目前大部分的交通肇事事件中都是以这种方式来宣判的。当然也不是通用,就是根据在一定程度上的事件中国可以判缓刑...


·交通事故误工费无工资完税证明怎么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无工资完税证明怎么算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1、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交通人伤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报案。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二)、现场处理。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三)、责...


·出现交通肇事逃逸后果是什么?
    出现交通肇事逃逸后果是什么在发生了交通肇事之后,有的肇事者害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就做出了逃逸的行为,殊不知本来想逃避责任,但却也因此需要承担更重的责任。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在出现了交通肇事逃逸后果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疑惑。 一、交通肇事逃逸后果都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逃逸人的此种行为会产生诸多严重的法律后果: (1)因逃逸致使...


·一、解除劳动合同养老怎样交费?
    一、解除劳动合同养老怎样交费?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凭《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失业证》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一)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为职工足额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中的单位应缴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欠费。(二)无能力全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将企业划转个人账户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先行缴齐,划转部分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