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长沙社会抚养费立案标准是什么

您都知道,在放开二孩政策之前,我国实施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如果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超生了,不符合政策要求出生的孩子需要父母交纳社会抚养费,不按规定进行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可以进行立案。那么,长沙社会抚养费立案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长沙社会抚养费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长沙社会抚养费立案标准是什么?

如果不交纳社会抚养费,法院可以立案,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人员依法实行司法拘留,县卫计局通过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构建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格局,进一步维护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二、征收规定

对象

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性质

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
如果不交社会抚养费,起诉到法院,法院应当立案,属于行政案子,法院可能拘留,一般一次15天,每年可以拘留2次,法院也有可能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是一定要交纳的,这是作为公民遵守法律的表现。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了一些困惑,建议您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相关内容: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有时候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法院并不会判决离婚。那么日后就有可能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此时同样需要当事人提交一份离婚起诉状。那么第二次离婚起诉状该怎么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 原告:女,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被告:男,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3、婚生子女归_...


·哪些情形下可主张离婚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
    哪些情形下可主张离婚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6条对此明确作出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赔偿与一般赔偿区别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如何分割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
    离婚如何分割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按该条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


·一、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条件?
    一、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条件有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


·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离婚时,往往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如何分割,我国民法典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因此,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供您阅读。1、《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


·家暴报警有什么用?
    家暴报警有什么用? 1、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遭遇家暴报警之后,警察会留下出警记录,若之后发生更为严重的家暴侵害案件或者离婚案件,可以为受害者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比如申请人身保护令、精神损害赔偿、以及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的争夺也会起到一定的帮助。 2、酌情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


·过错离婚的赔偿的种类有哪些?
    过错离婚的赔偿的种类有哪些?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


·离婚起诉诉讼费多少钱?
    离婚起诉诉讼费多少钱? 一、离婚起诉诉讼费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主要涉及到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用。 立案时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是向法院交纳的费用,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若涉及到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部分,不加收案件受理费;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加收案件受理费。如果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根据保全财产数额来交纳保全费用。保全财产不超过1000元的,需交纳30元;超过10...


·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由谁行使
    关于婚姻关系您都知道,在我国法院审理婚姻案件的时候,除了无效婚姻以外,正常范围内的婚姻关系想要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话,必须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以后,法院才会予以判决。但是在我国婚姻法当中还有一种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由谁行使? 一、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由谁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


·平顶山现在儿童抚养费多少?
    父母对孩子应当负有相应的抚养义务,在孩子尚且不具备独自生活能力前,父母都应当给予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以及其他生活必要费用。当有孩子的夫妻准备离婚时,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给付就成为双方必须达成的条款。那么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非婚生子抚养费怎么给、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是否有效、追索抚养费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以及平顶山现在儿童抚养费多少?有关于抚养费的相关知...


·事实婚姻要怎么解除2023
    事实婚姻要怎么解除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事实婚姻当事双方或一方,对婚姻法、对婚姻登记条例不够重视,不够尊重,所以有条件登记,...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