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证据吗?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时,在分割财产及分配子女抚养权方面存在纠纷的话,双方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应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会按照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进行。而证据是法院办案的主要依据,那么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证据吗?下面请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证据吗?
在离婚诉讼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不可避免地都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或反驳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提供证据来论证。这需要当事人提前准备好。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二、起诉离婚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讲到这里,笔者相信您应该对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证据吗这个问题有了清晰了解。在离婚的方式中,起诉离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应该承担举证责任,离婚案件证据包括夫妻结婚证明、引发离婚因素的证据、夫妻财产情况及子女状况等。对于离婚中无过错一方,要重点抓好收集证据工作。



相关内容:

·一、离婚了还能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了还能分割财产吗? 离婚了还是可以分割财产的,因为如果对方分割财产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在离婚一年内是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财产的,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毋庸置疑,从字面上的解释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利和义务,而且这种关系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破裂而终止。但是有一种抚养关系很难界定,就是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关系,那么,在我国,法律是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我们为您整理如下: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


·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怎么办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想离婚是因为其中一方,无法忍受另一方,坚决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另一方拒不出庭,遇到这种情况,也是有办法可以解决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怎么办的问题, 一、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怎么办?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


·国家赔偿被赔偿人死亡项目有哪些?
    人们作为国家的主人,国家进行的任何工作都是为了保证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失。不过针对一些特殊的情况,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国家也会通过相应的办法进行解决,对遭受权益损失的人民的进行赔偿。但是,不同的权益损失有不同的赔偿办法。那么,国家赔偿被赔偿人死亡项目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被赔偿人死亡项目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项目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


·怀孕6个月打胎离婚赔偿是否有打胎没有补偿
    怀孕6个月打胎离婚赔偿是否有打胎没有补偿,因为打胎不是谁的过错。按民法的规定是过错补偿制的,如果男方存在过错你采纳提出补偿要求。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 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9条:离婚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


·没领结婚证离婚后要归还彩礼吗
    一、没领结婚证离婚后要归还彩礼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但是,在大部分地区,未婚同居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长时间的同居,此时如果再要求返还彩礼就有点不...


·无性婚姻该离婚吗?
    无性婚姻该离婚吗 无性婚姻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而且配合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配偶权派生的同居权是婚后男女一方都享有与对方以配偶身份共同生活于同一住所的权利,另一方有与对方同居的义务,包括夫妻间的性生活、共同寝食和相互扶助等权利。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尽夫妻间义务,甚至...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有民政局章吗?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有民政局章吗 民政局是没有资格对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可以协议或者诉诸法院。要对财产予以界定。离婚予以分割的财产需要是夫妻系所有权人的财产,如公有租赁住房,是不能予以分割的。财产分为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仅就夫妻共有部分能予分割。 民政局是没有资格对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可以协议或者诉诸法院。 ...


·离婚了要孩子抚养权起诉不出庭行吗?
    离婚了要孩子抚养权起诉不出庭行吗?离婚了要孩子抚养权起诉不出庭不行,离婚以后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一、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吗?
    一、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吗? 不抚养是犯法的。不抚养的问题是存在的,可以上诉到法院,要求他支付每个月的抚养费,可以将以前没付的要全补清,是法律规定,一般可以将他的工资三分之一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直接从工资扣划到指定的账号上。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 二、抚养权相关 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 如父母一...


·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约定由女方实际抚养孩子的话,此时也不能免除男方的抚养义务,通常这时是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在离婚之后却经常出现男方不出抚养费的情况,那么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新婚父母离婚男方如何获得抚养权呢?
    您知道,离婚一般会引发很多的问题,比如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如果孩子是在2周岁以下,按照法律法规来说的话,父亲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是十分不利的。但是新婚父母离婚男方如何获得抚养权这个问题并不是没有解决方法的。我们就结合下面的文章来向您说明一下,新婚父母离婚男方究竟符合哪些条件才能获得抚养权。 新婚父母离婚男方如何获得抚养权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