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亳州市征地补偿是多少呢

亳州市征地补偿是多少呢

征地工作一个重要之一就是征地的补偿,亳州的朋友很关心亳州市征地补偿是多少,亳州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土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个全面的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标准内容覆盖了所有类型的土地,这也为征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一些必要的支持,但是标准究竟如何,能够补偿多少,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亳州市征地补偿是多少

第十一条 对被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或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

第十二条 完全货币补偿安置。被征收人以家庭及其所有自然院落为单位,选择完全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被征收的房屋及附属物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补偿,并支付搬家费和6个月临时安置过渡费。被征收人领取货币补偿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安置方式。

第十三条 产权调换安置。完全失去住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按"征一还一,差价找补"的原则,就近或异地还原安置在规划的还原安置小区范围内。

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房屋实际情况按重置价予以评估,装饰及附属物按市场价予以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计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结合还原安置房的核定价格,计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还原房户型。还原安置房采取多层、小高层或高层楼房配套附属设施的模式建设。楼房户型共四类,分别为120m2左右、100m2左右、80m2左右、60m2左右。配套的附属物设施为停车位,被征收人自愿选购,但每户限购1处。

还原安置择房原则。根据实际还原安置的需要,以栋或单元为单位,一次性公布房源,按照签订的拆迁还原协议的安置顺序号进行选房。无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期限未选房者,视为自动放弃优选权。

第十四条 对临时建筑和简易房只予货币补偿,不予产权调换。

第十五条 还原安置小区配套建设的商业经营房产权属于政府,产生的收益用于还原安置小区的日常维护。

第十六条 产权调换过渡期限及临时安置过渡费。产权调换过渡期限从完成整体搬迁起18个月。临时安置过渡费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临时建设、简易房除外),每月5元/m2,先支付12个月,还原安置房交付之月起停止支付临时安置过渡费。若因征收人的责任不能按期还原,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过渡费,按实际时间结算。

第十七条 搬家费补助标准

(一)住宅一次性补助往返搬迁费1000元;

(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正在经营的临路铺面,经营面积500m2以下的给予2000元搬迁费,经营面积500m2以上的给予5元/ m2搬迁费;

(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按拆除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10元/m2搬迁费。

第十八条 停产停业补助费标准

经营铺面、生产经营企业按拆除生产经营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150元/m2停产停业补助或按照上一年度纳税金额计算利润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十九条 专业养殖户搬迁费、停产停业补助。按其养殖种类、养殖规模、经营效益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谯城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自制定。

二、奖励措施

第二十条 为充分照顾被征收人的利益,结合实际情况,凡在征收范围内的居民(以有地籍册、户籍册和实际居住为准),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还原协议并交出房屋的,可享受下列补偿安置奖励政策:

(一)完全货币补偿安置

以家庭及其所有自然院落为单位,选择完全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第十二条给予补偿,并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被征收房屋周边还原安置小区每平方米成交价扣除600元(砖混与砖木结构房屋重置单价的均价)作为计算依据。被征收房屋周边还原安置小区成交价由物价部门核定。

(二)产权调换安置

1、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每人享受30m2优惠面积。被征收人房屋人均30m2以内(含30m2)的部分征一还一,互不找补差价;

2、被征收人房屋人均不足30m2的,以优惠价(还原结算价的20%)购买,补足人均30m2;

3、被征收人房屋人均多于30m2的,超出部分超过最接近还原房户型面积一半以上的(包括一半),可以选择最接近户型,超出部分按还原结算价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结算差价。多层还原安置房还原结算价为1200元/m2;小高层还原安置房还原结算价为1400元/m2;高层还原安置房还原结算价为1600元/m2。对于在公告规定的奖励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拆除房屋的,按1200元/m2还原结算价结算;

4、选择部分产权调换和部分货币补偿的,在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确定还原面积后,根据被征收人意愿,人均30m2以外的还原面积可给予货币补偿,其补偿标准参照被征收房屋周边还原安置小区每平方米成交价扣除还原结算价为计算依据。其中合法房屋面积置换的部分,按房屋评估价另予补偿;

5、还原安置房建筑面积与协议面积相差5m2(含5m2)以内的按还原结算价结算差价,超过5m2的按市场价结算差价;

6、凡符合政策生育、年满18周岁未婚成年子女,符合分户条件的,可按还原结算价购买1套面积不超过90m2的房屋。被征收房屋面积达到分户面积标准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进行还原。

第二十一条 2008年以前土地已征收,人均耕地不足0.2亩的自然村,经国土部门认定,根据村民自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可参照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非本村村民选择完全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参照人均30 m2以外货币补偿标准或产权调换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公告规定的奖励期限内,被征收人完成搬迁并交出房屋的,按拆除房屋面积奖励被征收人70元/m2。奖励期限前10天内,被征收人完成搬迁并交出房屋的,每户再奖励1000元。

亳州市出台的土地征收管理条例已经明确了土地的补偿标准,对于各种类型的土地都进行了分类和明确。确保不一刀切,保障您的利益不会因土地征收而受损,让您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如果您对于自己的土地补偿还是拿不准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对于征地补偿时间是多久?
    对于征地补偿时间是多久?征地办拆迁时国家和政府为了更好的建设城市而做的行动,征地拆迁会给征地补偿的,国家对于征地补偿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征地补偿标准发放到位了,征地拆迁的活动才能顺利进行,政府不能强行征地拆迁,那么征地补偿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多久应先补偿、后征收。即应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


·农村宅基地证件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农村宅基地证件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二、农村宅基地证多久可以发证? 因全国各地宅基地确权进度不,所...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征地拆迁的信息公开是社会群众关注的问题,信息公开可以解决很多不必要的纠纷,这样公开透明征地信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于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也是起着很大的作用,要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就要有法律法规来规定征地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征地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为了推...


·远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远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时产生的矛盾纠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更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来解决问题,更多时候拆迁者和被拆迁者的利益都受到了侵犯,因此有相关拆迁补偿的规定来规范化补偿,让双方的利益都不会损失,很好的解决了矛盾,那2017远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


·居民私建房土地使用证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居民私建房土地使用证申请流程是怎样的1、本人提出申请——村社签章——国土管理所——片区负责人员安排人员会同村建实地选址定点——国土管理所——县国土房管局——国土管理所——建房户。2、农房审批,应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原则,严格审查申请用地的资格和用地标准,在新村居民点之外,原则上只能利用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建房,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新村居民点之内,农村居民宅基地控制标准每人20至30...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一、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


·父母去世之后农村承包地能继承吗
    父母去世之后农村承包地能继承吗?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
    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与开发商之间发生了房地产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具体来说,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为了能够在房地产官司中胜诉,购房者打房产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购房者如果觉得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房地产纠纷,就要对这些问题加以了解。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购房者如何打房地产官司 房地产官司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互相之间因房地产买卖方面...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 在我国,人们无时不刻生活在证据的包围之中,就连自己的身份,也必须要有身份证才可以证明。而对于国家管制比较严格的土地资源来说,拥有一张城市的土地使用证几乎是人们半辈子的梦想了。那么,如果要登记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哪些?可以参照下文。 一、合同证明 借款合同、(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内容的,不必单独提交借款出让流程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含最高额借款抵...


·承包土地补偿费用纠纷处理的司法解释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个人可以通过承包的方式进行经营生产活动。在承包土地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土地补偿费用相关问题,如果当事人协商不好就很容易造成赔偿纠纷。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承包土地补偿费用纠纷的处理。 承包土地补偿费用纠纷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一)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承包地被依...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县征地补偿标准平均值:45276元/亩;最低补偿标准:36475/亩。二、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政策1、《征地补偿标准》是综合补偿标准,是征收补...


·土地使用权证死亡家属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一、土地使用权证死亡家属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