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法全文非法采矿的界定是什么

虽说现代社会采矿业已经不再那么辉煌腾达,但它至今也是非常暴利的赚钱行业,不过采矿业涉及到地表和土地结构的破坏,所以想要进行的话首先我们需要申请,自身也必须拥有相关的资质,但当前还有很多人在从事这样非法的采矿活动。那刑法全文非法采矿的界定是什么呢?

刑法全文非法采矿的界定

与破坏性采矿罪的界限

区分本罪与破坏性采矿罪的界限:

两罪所不同的主要表现在客观特征上,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矿产资源法,在无证的情况下所实施的非法采矿,或者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的行为,而破坏性采矿罪,则是在持有采矿许可证的前提下,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非法采矿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非法采矿行为,是由于采矿单位或个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采矿条件而在未予以颁发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通常缺乏一定的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因而,在非法采矿过程时常伴有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非法采矿与二罪的不同之处

非法采矿与二罪的不同之处在于,

(1)客体不同。非法采矿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则是社会的公共安全,主要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中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的安全;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侵害的客体是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以及公私财产安全,也即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不同。非法采矿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虽有采矿许可证,但不按采矿许可证上采矿范围等要求,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在生产过程中,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则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主管或负责劳动安全的人员对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的关于劳动安全设施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非法采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国营和集体的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还包括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者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主管或负责劳动安全的人员。

(4)主观要件不同。非法采矿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个别情况下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在主观上不排除放任的、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存在。

采矿业国家进行限制并不是因为想要垄断,而是因为采矿业是会对土地有一定破坏的,所以需要在规范的形式下进行,同时也需要得到一定的保护进行,否则土地地质以及其他地方的改变对人们的长期影响是非常大的。


相关内容:

·无证驾驶免拘留证明怎么开
    无证驾驶免拘留证明要根据不同的情形去不同的地方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免于拘留的,提供身份证或者户口簿证明年龄就可以去当地负责部门开据。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提供就诊证明就可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


·滥用职权罪150万判刑多久
    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对滥用职权罪进行了规定,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中国刑法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怎么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


·行政拘留送拘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
    行政拘留送拘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行政拘留送拘时间具体周一或者是四下午的14:00到15:30,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二、行政拘留有决定书还需要拘留证吗?行政拘...


·刑事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哪些 一、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


·共同犯罪中止存在的问题要如何解决?
    共同犯罪中止存在的问题要如何解决?(1)共同犯罪人已经着手实行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此只要一个共同犯罪人着手实行犯罪,整个共同犯罪就应当视为已经进入着手状态。(2)共同犯罪没有得逞。关于共同犯罪未得逞的标准,刑法理论上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共同犯罪未得逞是所有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均未达到既遂状态,如果其中一人的行为达到犯罪既遂状态的,整个共同犯罪就是既遂。另一种观点...


·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的依据是什么
    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的依据是什么 任何单位的直接责任人绝对都不是只管收钱和对职工以及其他高管人员进行监督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的,单位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直接责任人首先就有着推卸不掉的法律责任。因为作为直接责任人在单位犯罪当中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般都是比较严重的,自然单位犯罪以后人们也会比较关注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的依据是什么? 一、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的依据是什么?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指在单位犯罪中...


·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吗
    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吗 我们知道单纯的吸毒行为在我国并不会构成犯罪,那么要是自己没有吸毒,但却让他人在自己的场所吸毒的话,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也就是说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吗?可能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吗 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犯罪。否则,会受到治安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


·犯罪既遂的形式有哪几种?
    犯罪既遂的形式有哪几种?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 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4、危险犯。是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二、...


·几年前贩毒现在不做了还会被判刑吗?
    几年前贩毒现在不做了还会被判刑吗? 一、几年前贩毒现在不做了还会被判刑吗? 会被判刑,一般只要贩毒的时间没有超过五年的追诉期的,都要被判刑,人民法院会依据其具体法人犯罪情节进行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


·制造毒品罪最少判几年
    要看毒品的数量和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


·追究拒执罪申请书包括什么内容?
    国家法律规定的某些自诉案件中,是受害人可以进行书写刑事自诉书,向法院申请和要求对被告人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通过书面申请,控诉案件原由以及诉讼请求,很多人不清楚自诉书如何书写,下面我们具体介绍追究拒执罪申请书的书写内容,供您参考! 刑事自诉状是受害人或者受害人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刑事被告人,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所递交的书面申请文书。刑事自诉状必须记明的内容有自诉人或者代为自诉人的基本信息;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