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是什么 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一)平等自愿原则平等指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都有权选择对方并就合同内容表达各自独立的意志。自愿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由表达各自意志,主张自己的权益和志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其意志。凡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把自己的意愿强...
·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及确认劳动关系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
·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哪里取? 职工作业时可能会发生意外,职工工伤认定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和过程,每一个环节都要经过相关部门之手,也就是说各个环节有专门负责的机构,不能随意去一个地方办理工伤认定。那么你知道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哪里取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哪里取?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因此想要获取认定书,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
·自己辞职没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自己辞职没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自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可能会不支持双倍工资;但是经过再起诉到合肥法院,判例认为诉讼时效自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起算。所以即使仲裁委以超过诉...
·一、湖北省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湖北省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
·劳动关系如何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存在是非常的重要的,可以说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或者说是存在什么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时候,首先就需要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不是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可以说劳动关系的认定很重要,那么劳动关系如何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一、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
·工伤鉴定10级后不辞职赔偿款是多少 如果说您在生活当中,工作的状态下遭受了意外工伤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要离职,因为自己需要去医院治疗或者说做工伤认定,耽误时间都是可以享受到停职留薪的待遇的,即使工伤鉴定完毕以后也不要着急辞职,因为还涉及到工伤赔偿的事情。下面我们就要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10级后不辞职赔偿款是多少? 一、工伤鉴定10级后不辞职赔偿款是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解聘赔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产生重大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解聘赔偿金,那么,解聘赔偿金怎么计算?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回答。 解聘赔偿金的计算: (一)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非法经营罪员工怎么判 非法经营罪员工怎么判1、非法经营就是违反国家规定进行一些经营行为,这些行为往往都会扰乱国家的市场秩序,造成一些不好的现象,如果没有获得许可就经营法律规定的一些专卖、专营的物品或者是限制不能进行买卖的物品,在经营一些需要进出口的物品时,要获得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的证明,还有持有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这些都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的。2、当然还有一些非法经营是会立案起诉的,比如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非...
·一、没签劳动合同前签三方协议是否可以? 一、没签劳动合同前签三方协议是否可以?可以1、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2、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
·南京工亡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很不幸在工作的时候,因为工作的原因造成工人的死亡。用工单位就必须向其家属赔偿相应的金额,因为对于家庭中的被抚养人而言,他们就失去了生活来源,所以赔偿金里面就一定要包括亲属的抚养费。那么,南京工亡抚养费标准2017是多少?下面,就跟我们来具体介绍一下吧。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
·一、劳动合同到期有什么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有什么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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