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 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 一、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 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争议标的 a 代理费计算 满额(rmb) 1)5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 2)5万元至20万元部分, a×6 % 9000元+5000元=14000元(20万元满额); 3)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 a×5% 15000元+14000元=2900...
·土地使用证上面划拔与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总所周知,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而土地的使用权归人民所有。公民在使用土地的时候会持有土地使用证,而土地使用证中有划拨和出让两项内容。那么,土地使用证上面划拔与出让的区别是什么呢?这两项到底有什么具体含义呢?一、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1,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拔等几种。土地划拔和土地出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形式,两种形式都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也有一...
·关于森林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 关于森林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我国土地包括有各种类型,森林土地、耕地、城市建设用地、废弃地等等,土地是国家所共同拥有的,但公民有使用权,可以对土地进行改造、收益,不同类型的土地有不同的规定,那么关于森林土地使用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法律规定吧。 (一)土地与树木的关系 按照传统的土地观,土地之上的树木属于土地的一部分,原则上不能成为独立的客体。但是,根据现代土地观念,树木不再看作...
·泰州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农民而言,宅基地和耕地是非常重要的物质资料,有了宅基地才能修建房屋。按照泰州市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为结婚需要盖新房的话,需要向村委会申请一份宅基地,并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那么泰州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泰州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
·鲁甸征收土地吗,标准是怎样的? 鲁甸征收土地吗,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很多地方的农村土地都被政府征收了,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被征地农民,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一般情况下,这笔补偿款金额还不小。对于云南鲁甸地区的农民来说,比较关心的是,鲁甸征收土地吗,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鲁甸征收土地吗?标准是怎样的? 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土地共有三类: 1、一类区片范围:文屏镇、桃源乡、茨院...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蒙自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文澜镇、新安所镇、雨过铺镇、草坝镇,平均补偿标准:53382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芷村镇、水田乡、期路白乡、鸣鹫...
·苏政发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 苏政发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苏政发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类别及地区一类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邮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
·最高法允许网络犯罪异地立案侦查了吗 最高法允许网络犯罪异地立案侦查了吗?最高法允许网络犯罪异地立案侦查,考虑到网络犯罪案件的跨地域特征,意见明确,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地具有管辖权,帮助犯居住地公安机关在必要时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地或者居住地管辖原则立案侦查。”具有特殊情况由异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保证公正处理的跨省重大案件,可以由公安部商最高法和最高检指定管辖...
·官厅水库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官厅水库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国家也越来越关注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需要征收土地这样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那么官厅水库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下。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
·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协议有效吗? 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协议有效吗?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协议有效,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就被征收土地的面积、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事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字后反悔的,完全可以由双方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安...
·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与有偿收回不同的法律法规 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与有偿收回不同的法律法规土地国有制说明现阶段全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我们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等到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我们就无权再对土地进行使用,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但很多人对土地政策并不了解。那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有什么不同的法规依据呢? 有偿收回与无偿收回不同的法规依据 无偿收回的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
·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是否真的? 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是否真的? 在我国,土地的使用权归国家所有。因此,如果企业和个人想要合法使用土地,就要先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在实际中,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并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就可以无期限使用土地了吗?相信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是真的吗?请往下阅读了解。 一、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是真的吗?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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