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案件中如何确立劳动关系

当代社会,工作是每一个成年人都需要的,是人们生活的收入来源之一,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会遇到一些困难,有时候甚至还会发生工伤。发生工伤后会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费用,但是,工伤案件中如何确立劳动关系呢?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伤案件中应该如何确立劳动关系。


一、工伤案件中如何确立劳动关系呢

当前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伤的情况,当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时,往往提交不出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特别是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更是如此。此时用人单位为逃避承担赔偿责任往往又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在劳动关系未确定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而是告知劳动者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当劳动争议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有一方或双方不服裁决而向法院起诉,那么法院是否受理该类案件在实务中存在很大分歧。

有观点认为,在工伤认定中如需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法院不应受理,应当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即工伤认定部门)在工伤认定中解决,即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附属职权。有观点则认为,当事人要求确认工伤认定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在劳动仲裁受理后,如当事人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此属于确认立诉。

二、法律依据

第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首先必须审核确定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因为工伤认定中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直接关系着该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以及工伤责任的最终承担者,所以劳动关系的确认是处理工伤争议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实践中,不少工伤争议的争议焦点就集中在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一问题上。遗憾的是,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工伤保险条例》均没有对谁有权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劳动保障部2005年5月25日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5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5年4月14日,山东省劳动保障厅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鲁劳社函[2005]135号)第2条规定: ;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于其无法提供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致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难以进行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确定。 ;上述规范性文件虽然是规章,但足以说明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

第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该条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具有审查权,而非确认权。也就是说,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不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职权。根据第19条的规定,工伤认定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依照法定条件,确认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即对事故伤害性质进行 ;定性 ;。如果赋予工伤认定部门对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具有认定权,不但抹杀了工伤认定本身的特点和性质,也超出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工作中的职责范围。从目前人员编制、职能设置、经费来源来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际上也是不可能包揽一切的。

第三,依照《劳动法》第83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就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问题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后,如果不服仲裁裁决,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予以受理,这显然是确认立诉。因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实行的是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且劳动仲裁也并非实行一裁终局制,如果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那么仲裁裁决的效力就无法确定,劳动关系也就无法确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是无法就工伤问题作出认定,劳动者的权益仍无法获得保护,所以在仲裁已经受理的情况下,法院也应当受理此类案件,对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作出最终确认。 可能有人会担心,如果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就可能存在须经过繁琐冗长的程序,即工伤认定申请——劳动关系确认——仲裁——一、二审民事诉讼一一工伤认定结论——行政复议——一、二审行政诉讼,才能就工伤问题作出认定,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及时保护。笔者认为,可能存在的冗长程序不应该成为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的理由。如果法院不受理,则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就无法最终确定,劳动保障部门又以此为由坚决拒绝作出工伤认定,那么劳动者的权益就更无法获得保护,显然对劳动者更为不利。如果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话,则劳动者至少还有获得救济的机会。

第四,可能有人认为,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14号)第1条规定的三种劳动争议案件范围,因而法院可以不受理。笔者认为,该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的三种劳动争议案件范围仅是列举式条款而非排他性条款,并不是说只有这三种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而将其他纠纷排除在劳动争议案件范围之外。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作为确认之诉,法院受理理所应当,且在司法实践中已有先例。如当前大量存在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情况下发生的争议,本应当首先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法院均予以受理了,这足以说明法院是受理此类确认立诉的。
我国相关的法律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指出谁有权力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主流观点认为,如果发生工伤的当事人要求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由劳动仲裁在解决工伤问题时一并解决。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困惑的额,我们建议最好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相关内容:

·商铺员工在商场摔伤的话谁来承担责任?
    商铺员工在商场摔伤的话谁来承担责任?商场每到周末就人流量很大,有些商场设施陈旧,管理不善。遇到下雨地面湿滑,商场没有及时打扫清洁,商铺员工在商场摔伤的话,谁应该承担责任呢?商场在日常经营中应该履行什么义务?且看带来的分析。 一、谁来保障商场员工的人身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规定,商场管理人对其管理区域内的他人...


·劳动合同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在没有什么过错的情况之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肯定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但是很多单位都拒绝为员工支付赔偿金,甚至在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员工索要赔偿金的时候直接否认劳动关系。员工如果要进行维权,就必须首先确认劳动关系。就需要知道劳动合同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


·合同期内公司提前多久辞退员工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合同期内公司提前多久辞退员工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如果辞退原因不符合法定条件,无论提前多久通知员工都得支付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


·劳动合同律师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其实律师相较于普通公民来说,对我国的一些基本法律常识还是比较了解的。所以律师在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肯定比普通公民知道的要多一些。对于合同的格式、条款等这些,基本上也应该知道要注意防范什么问题。不过在下文我们还是特地为您整理了一下劳动合同律师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一、劳动合同律师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第一、防止被骗 第二、签订合同要真诚 第三、合同的内容不得超越经营范围 第...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怎么处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怎么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通过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来建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存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无劳动关系存在。合同法上有通过“默示”视为同意而订立的合同,在劳动过程中,对通过默示的方式已经成立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予以承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在工作中负伤的,因此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因工伤造成...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一、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 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工程质量保修金新政策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金新政策是什么? 对于一个工程来说,质量是它的灵魂,如果一个工程质量不能得到保证,其他的也就是无稽之谈,而工程的修建中一般会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合同,这就是为工程后续的质量问题而做出的考虑,而工程质量保修就会涉及到保修金的问题,因为保修金一般是由工程修建方提供的,今天我们就一起去看看工程质量保修金新政策的规定。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


·被拖欠工程款工程索赔技巧有哪些,诉讼时效是多久
    被拖欠工程款工程索赔技巧有哪些,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拖欠工程款索赔技巧有哪些? 1、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查勘施工现场,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在进行单价分析时,应列入生产效率,把工程成本与投入资源的效率结合起来。这样在施工过程中论证索赔原因时,可引用效率降低来论...


·刚工作想辞职入职需要一天吗?
    对于员工来说,一个公司的福利与环境直接影响着员工是否能够长久的在这个公司工作,而有些时候往往还没了解这个公司环境的待遇如何就直接上岗工作了,但是在工作中发现与自己预期所想的不符,那这个时候刚工作想辞职入职需要一天吗?我们整理了有关的答案,您阅读一下吧。 一、刚工作想辞职入职需要一天吗? 1、入职一天也是这家单位或企业的一名员工,所以也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 2、一般的单位或企业都有试用期。而...


·劳动仲裁后公司不遵从怎么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后公司不遵从怎么强制执行? 一、劳动仲裁后公司不遵从怎么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胜诉后,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申请人)。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


·入职2个月的员工如何辞退不需要支付赔偿?
    入职2个月的员工如何辞退不需要支付赔偿?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


·一、工伤公司要赔哪些费用?
    一、工伤公司要赔哪些费用?工伤公司要赔医疗费、护理费以及一次性的伤残补助费等的费用,具体的赔偿项目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