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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离婚时租金收益怎么算?

1. 共同财产 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

4.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在民法理论中,房屋租金被认为是一种法定窒息,但仅从法律定义的角度分析,房屋租金是租赁合同项下所取得的合法权益,应当归业主所有。d由租约所有人签署。然而,《租赁法》本身也是一项商业活动,需要时间、精力和劳动。考虑到租金不同于纯粹的银行存款利息,出租人有义务修理房屋。租金与房屋本身的管理密切相关,必须投资于一定的管理或劳务。因此,将租金确认为营业收入比较。合适的。特别是在配偶一方依靠租金收入为生的情况下,如果婚后房屋的租金收入确认为个人财产,而另一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结果显然不是很公平。

5.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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