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拥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可以吗

拥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可以吗当今社会,说起了房子可以说是每个人都很关注的产权问题。公民依据法律规定可以获得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些人可能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产证,那么当事人如果拥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可以吗?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不太了解,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这个内容。
一、拥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可以吗?

(一)集体房屋产权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购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权利:1、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不具有产权登记的房屋。如进行上述行为,也会因该行为违,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2、无法设定他项权利。他项权利主要指抵押权、典权。按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而登记的凭证就是房屋权证,所以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在房屋被拆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3、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购房者将无法通过法律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也无法部分改建所购房屋。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拥有以上所说的全部权利。4、在农村,土地归集体。在这类土地上建造房屋,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法律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外来者如果购买了这类房屋,并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
(二)集体房产证能过户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想要过户到购房者个人名下,必须要知道原来房主是否有房产证,集体房屋房产证能过户,但过户时主要有以下限制:1、办好原房主房权证、必须经单位同意后过户;2、小产权只能经单位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受限制,而其他土地使用权属于个人的则不受其限制;3、买房者以后卖房要通过单位同意。4、按照我们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只能把户口迁入该村,生活若干年,依法行使该村村民的义务(比方说承包责任田等)后,取得村委或村集体的认可,认同你是本村人口,同意为你开具使用宅基地的证明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5、集体房产证变更个人房产证的住户,需要购房时与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书和单位开具的房产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房地产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通过本文我们详情的介绍,您可以对拥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可以吗?这个问题有所了解了,只要当事人符合相关的法律条件是可以更名过户的。但是有些人将集体产权的房子修建在了集体土地上,对于这种情况是不能够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而且不属于私有财产。



相关内容:

·公民在异地能办身份证吗?
    公民在异地能办身份证吗?可以异地办理,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创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环境,经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证办理是去什么地方
    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证办理是去什么地方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一)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


·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是什么?
    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是什么?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可见,我国将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乡镇企业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


·海门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门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近日省政府专门下发了《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决定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并于2011年4月1日起执行。为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文件精神,经研究, 决定调整提高我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 征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


·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征收土地和补偿方案是什么?
    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公民也应该有知情权,所以政府信息公开也成了一大热点。为了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让公民们也起到监督执法的作用,政府也是尽最大的努力公开展示一些重要决定,那么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石家庄市政府公开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石高新【2016】03号石家庄市2015年度第一百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于2015 年12月29日经省政府以冀...


·深圳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土地的征收补偿有相关的明文规定。其中出现了两种补偿方式,一是产权交换式补偿,二是货币补偿。补偿的选择都是可以自己选择的。那么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深圳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又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请问深圳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什么,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什么,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哪些在国内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土地使用权利,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我们是无法对土地进行使用的,如果想要对土地进行使用,我们就需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购买,如果土地已经有人使用的话就需要像拥有人购买,以求转让。那对于我们来说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指什么呢? 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指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如今我国各种各样的法律制度已经越来越健全,在生活当中,如果您有什么纠纷的话,必须有着相应的依据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对土地使用过程当中,您也必须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样自己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利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一、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


·自建厂房中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自建厂房中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a、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中心城区:1062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6000平方公里至5473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8000元。b、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手续
    因为工伤或是意外需要住院,但由于发生地不是自己生活的城市,自己可能是出差或旅游等等去了外地,自然住院是在外地。等自己伤势好转之后要报销住院中的各种费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手续?我们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外地住院回当地报销要什么手续? 1、住院后,县农村合作医疗社需要开一个住院证明用于登记备案,我们当时没开住院证明用医院住院证也顺利完成 。 ...


·天津征收土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天津征收土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为了加强对征地开发的办理,也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后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相关部分做出规矩目的是让拆迁的相关当事人取得补偿的标准,以便于做出补偿费的金额。那么天津征收土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