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规定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因此,在当事人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 除非职工在医疗期内有重大的违规违法行为,否则单位是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也是在确保每个处于医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所达成处分协议,其效力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趁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许多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事宜签订处分协议,包括劳动报酬的支付以及加班费、经...
·伤残等级鉴定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的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赔偿协议,法院能否予以变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保护弱势劳动者,法律强制性的赋予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予以单方、无理由解除的权利,但为维持劳动关系必要的平衡性和避免权利滥用或给劳动合同相对方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法律也规定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时须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既然劳动者提前30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的情况。如果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按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将来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的具体数额无法进行预先的...
·所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与企业内部制度规定不符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时,劳动者要求适用劳动合同时,应当优先适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而不是规章制度的规定。也就是说,当规章制度规定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时,劳动者有选择适用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的权利...
·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劳动者能否向民办学校主张签订教师岗位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进行规定,但依据常识,劳动是后天形成的,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要成为一名劳动者,首先需满足从事相应工作的自然条件,如脑力和体力。其次,需不违反法律基于法益保护而作出的规定,如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
·《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所受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尚未完成的,在该条例施行后重新启动的工伤认定程序中,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我国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并没有将见 义勇为遭受的伤害作为工伤对待。因此,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 之前,也就是在2004年1月1日以前,如果职工在出差的途中见义勇为而遭受了伤害,职工是无法申请工伤的。在此情况下,职工只 能向直接的侵权者即造成其伤害的人请求赔偿。但是如果直接侵权 人逃匿或没有支付能力,职工可能就得不到钱,从而可能会因没有 钱而耽误治疗,这对职工是很不利的。幸好在...
·用人单位未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数额支付生育津贴,应承担何种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请求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规定时间内没签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要接受双倍工资的处罚。不过,请求双倍工资时要明确诉讼时效的规定,否则可能会失去时效优势。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请求双倍工资时,诉讼时效是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一年内。 并且,实践中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发工资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的诉讼时效,所以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又是逐月失效...
·劳动者提交虚假材料请病假,用人单位能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用工单位因经济型裁员,将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状态发生变化等经济方面原因而大批裁减员工,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态的一种手段。经济性裁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现象,为维护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与用工自主权,在劳动法律中承认经济性裁员是各国的普遍做法。《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基础之上,对经济性裁员制度作了重大修改完善,在放宽裁员的前提和实质性条件同时,从程序上对经济性裁员进行从严规制。但经济性裁员是否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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