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公司林立,就业人员数不胜数,在就业人员和组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公司林立,就业人员数不胜数,在就业人员和组织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但是当劳动关系需要变更时候,怎样进行转劳动关系呢,转劳动关系条件繁多,程序较复杂,这里简单介绍下转劳动关系的程序和条件,熟悉这些程序和条件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


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劳动事实关系转移、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转移。

一、关于劳动人事关系转移。

1、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把解除证明拿到,调档用。

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写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转移人事档案或户口,写清楚转移地址。如果单位没有人事代理权,需要去单位依托的人事局把接收函盖章子,需要携带单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还需要介绍信。

3、如果单位有人事代理权的话带调档函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可以去老单位提档了。

4、回来存档。

二、关于社会养老保险转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按照以下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三、关于医疗保险的转移。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③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④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携带资料

A、职工本人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参保凭证。凭证第一联由经办机构妥善保管,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按我市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C、参保人员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生成并向我市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d、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e、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

如果劳动关系的转移的时间长,中间出现断档的,必须补缴有关费用。

从上文可以清楚看出,劳动关系的转移是非常复杂的,手续繁多,程序耗费时间较多。转劳动关系可以将原有单位的劳动关系进行转移,转移之后还需要进行再一次确认劳动关系,所以,保持劳动关系的稳定性,维护劳动关系也是比较重要的。劳动关系的稳定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保障,对于生活的稳定也有作用。




相关内容:

·公司合作入股合同,到期未续签怎么办?
    公司合作入股合同,到期未续签怎么办? 各方成立公司,在订立公司合作入股合同后就要根据合同条款履行出资义务,享受公司分红了。而合同一般都有合同有效期,那么公司合作入股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是否继续生效?签署公司合作入股合同有哪些重要条款?下面就让我们重点介绍下吧。 一、公司合作入股合同,到期未续签应该怎么处理? 1、法律上,没有续签但是仍然按照原合同的权力和义务继续履行,合同成立生效。 2、...


·根据融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保理公司融资额度是怎样的
    根据融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保理公司融资额度是怎样的? 公司在成立之初的资金是有限的,所以在经营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是公司一般会采取贷款的方式来解决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由于公司的运营,关系者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国家对保理公司融资额度是由明确规定的。 融资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融资活动的内部控制,降低融资成本,防范财务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


·注销公司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呢 ?
    注销公司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呢 ?一、注销公司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呢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注销银行账...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是如何收取的?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是如何收取的?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及手续费 一、私募基金认购费 1%的私募基金认购费。按照信托合同规定,投资者认购产品时,需要另外交纳信托资金一定比例的认购费用。认购费用的收入、支付对象及用途由信托公司来确定。如果私募基金的认购最低限额是300万元,认购费率是1%,则投资者认购的实际起点金额是303万元 二、给信托公司的费用 给信托公司的管理费用,比例为私募基金产品的1...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法人怎么做变更?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法人怎么做变更?公司法人代表是公司的责任承担主体,对一个公司来说必不可少。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分公司法人代表的变更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法人怎么做变更?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分公司变更法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并填写《负责人登记表》。 办理分公司变更法人的相关事项: 1、...


·有限公司股东义务在我国包括哪些?
    有限公司股东义务在我国包括哪些?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国家有权利,就意味着必须有义务因为权利和义务,它是一致的,继续要想有权利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一点在我们国家有限公司股东方面也体现的十分彻底。那么有限公司股东义务在我国包括哪些?下面为您介绍。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


·私募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
    私募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 一、私募基金公司会不会倒闭? 私募基金公司是一种公司性质的组织,是允许倒闭的。当私募基金公司出现经营不善,入不敷出的情况,也是可能存在倒闭的风险的。 二、基金投资有哪些风险? 1、从法律保障的角度来看,购买基金比购买股票的风险更高。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并不承担任何风险,是属于仆人替主人代管资金的性质,在管理过程中,无论是代理银行还是基金管理公司都不承担风险,因此认为...


·公司股份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公司股份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有约从约。《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或者婚前财产中的股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且该约定采用书面形式。2、没...


·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怎么算一、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是由《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


·国有独资公司注册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国有独资公司注册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企业一般都是分为国有制和私有制的,但是无论是私企还是国企,想要运营首先都是要进行注册的。而作为国家出资的企业,其注册都是有规定的流程的,那么国有独资公司注册流程是如何进行的呢?我们整理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您来阅读一下吧。 一、国有独资公司注册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一)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


·私营企业如何管理?怎么管理?
    私营企业如何管理?怎么管理? 私营企业如何管理 1、明确计划和目标 计划与目标,是中小型企业领导经常语塞的问题,没有计划就没有目标,所以,必须制定相应的计划。根据过去三年或者过去一两年的经营状况,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析当前经济发展趋势,制定本企业当年或者次年的计划和未来2—3年的目标。指标一定要贴近实际,贴近现实,计划才不会落空。然后进行有效的培训、贯彻,让所有员工都知道公司的计划和未来2-...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