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合法追讨欠债满足什么条件 在实务中,债权人由于讨债方式不合法而使自己反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现象时常出现。那么,在法律上,债权人合法追讨欠债满足什么条件?比如:要有借款凭证,即借条。但在实践中,债权人没有借条的情况经常发生,那债权人应该如何做到无借条讨债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追讨欠债满足什么条件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
·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 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如今,在双方建立借贷关系后,债权转让的事情时有发生。按照规定,债权人将债权进行转移,无需得到债务人的同意。但是针对新的债权人,债务人有权行使抗辩权。就债权债务转让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现象,进行抗辩。那么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
·已过户不支付尾款的判决能否执行? 已过户不支付尾款的判决能否执行? 一、已过户不支付尾款的判决能否执行? 已过户不支付尾款的判决能执行,如果已经过户完成,同时完成物业交割手续,应当立即通过诉讼索要尾款! 如没有完成过户流程,及物业交割流程,应当在对方全额支付房款后,再去配合买方完成过户交易及物业交割! 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
·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期限为五年有法律依据吗? 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期限为五年有法律依据吗? 最近有的企业成为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试点。所谓的并购重组私募债券即是指所谓并购重组私募债券,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法人为开展并购重组活动,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有人问,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期限为五年,有这样的相关规定吗? 并购重组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
·债券与股票有何差异2023 债券与股票有何差异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盈利情况变动而变动,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无盈利不得。3、保本能力不同。从本金方面看,债券...
·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一、如果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
·讨债需要哪些证明 讨债需要哪些证明 一、讨债需要哪些证明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怎么能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要过债 怎么能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要过债 一、借贷纠纷债权人举证责任的分配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根据《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夫妻之间婚内债务离婚要怎么承担 夫妻之间婚内债务离婚要怎么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承担情况说明怎么写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承担情况说明怎么写 一、法人变更 债权债务承担情况说明怎么写? 公司要变更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承担情况说明只要写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就可以的。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
·如果好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好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如果好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好朋友欠钱不还首先可以提醒对方已经到了需要还钱的日期,若是对方暂时没有能力偿还的,可以达成还款协议;如果以上方法不行,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收集证据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债权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二)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确定是否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一、债权人免除权 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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