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区别有哪些?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两个不同的犯罪,但是它们的犯罪行为都是将公众的自己用非法的手段筹集在一起。但是毕竟这是不同的两个罪名,因此还是存在很多方面的差异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概念不同

前者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后者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前者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完全仿造银行吸收存款的做法,以确定的存款期限、利率,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变相吸收存款”,是指行为人为回避以“存款”的形式吸收公众资金引起麻烦,受到追究,在未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国务院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办所谓的“基金”或“基金会”等,再以此名义“合法”地吸收公众资金以开展所谓活动,还有的以吸收投资,扩大企业再生产为名,无固定利率,年底分红,实际许以高出银行利率很多的股息,吸收公众存款。后者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额的一种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三、主观方面不同

前者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但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已获利,获利数额大小,甚至亏损,资不抵债,都不影响罪名的成立。只有达到“扰乱金融秩序”的程度的,才构成犯罪。后者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犯罪。按照法律规定,非法集资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二者的概念、客观行为表现以及主观方面均不相同。其中最为明显的区别就是自己诈骗罪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不需要。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相关内容:

·东营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东营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无抵押贷款的定义 无抵押贷款是不以具体某项资产作为担保的借款负债形式,即不用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不需要任何抵 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资料(具体证明材料要看是什么银行和申请的那种类型的无抵押贷款类型)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


·债权转让规避债务应该怎么办
    债权转让规避债务应该怎么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债权转让的行为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保护自己的利益。二、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1、必须有有效...


·公司债券承销人是哪些?
    公司债券承销人是哪些? 一、公司债券承销人应当是谁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承销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承接项目,不得采用承诺价格或利率、承诺获得批文及获得批文时间等不正当手段招揽项目。确定承销费用时,承销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发行人资...


·个人欠款的利息如何计算
    个人欠款的利息如何计算银行贷款一般会有利息,个人欠款也可以约定利息。债权人在借钱给他人时,如果要约定利息,对于个人欠款的利息如何计算才是合法有效的呢?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欠款人不还钱,债权人可起诉讨债。具体来说,个人欠款不还时怎么起诉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些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个人欠款的利息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欠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


·债权人碰上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起诉然后找知情人出面协调,乃至出庭作证;和对方接触或通话时,进行录音,当然若对方不予认可的,且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借款发生事实的,即便诉讼,主张也很难得到支持。比借钱的否认借款事实的存在更让人崩溃的,应该就是借钱的人去楼空了,问亲人亲人不知,打电话电话不通,这时讨债的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第一、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第二、借款最好不要直接支付现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第三、商谈借款时若通过QQ...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定义不同。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有哪些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有哪些?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无法预料的事情,天有不测风云,这时候我们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这是一种稳妥又有效地解决方式,但是银行的贷款也不是没有条件的,每个银行都有自己的审核标准和要求,那么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有哪些呢? 一、农村信用小额贷款是指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户用种、养殖及其他销费的贷款,当然买房也可以。 二、在当地信用社建有农户经济档案。所谓农户经济档案就是对当地...


·老公欠赌债怎么办,谁来偿还
    老公欠赌债怎么办,谁来偿还小赌怡情,而大赌则就伤身了,甚至在实践中有人嗜赌如命,输掉了一切。那要是老公欠赌债怎么办呢?此时是否需要老婆来偿还赌债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老公欠赌债怎么办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最高人民...


·打伤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打伤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应当根据是否由夫妻双方共同实施的伤害行为而定,对于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犯罪嫌疑人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但如果没有离婚,另一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多长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多长 一、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合...


·企业改制债务承担规则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债务承担规则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很多,将特定企业改制为另一种类型的企业,采取合并、兼并、新设等方式进行改制。企业改制前,由于与多方企业单位拥有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在改制后,依旧面临着债务承担的问题。企业改制债务承担是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的。 企业改制债务承担规则: 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


·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根据不同的情形,公司注销后有以下几种债务清偿方式:(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二)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三)根据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的具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