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要是夫妻离婚的话,那此时需要处理的不仅仅是共同财产和债务问题,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也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做出处理的。但很多离婚夫妻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子女2周岁以上的情况

子女在2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子女已满10周岁的情况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四)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五)《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在处理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的时候,需要实际考虑到子女的年龄。一般情况下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其抚养权是会判给女方的。而要是已满10周岁的话,则需要看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同时也还会征求一下子女的意见。


相关内容:

·可撤销婚姻财产怎么处理?
    婚姻自由是被写入民法典中的,受到法律保护,男女双方结为夫妻,应该本着自愿的基本原则。可是在一些偏远山区,仍然有父母包办婚姻的情况。这种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那么,可撤销婚姻财产怎么处理?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可撤销婚姻财产怎么处理?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


·夫妻离婚如何写抚养书?
    夫妻离婚如何写抚养书? 夫妻离婚,不仅仅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破裂,更意味着小孩会受到伤害。夫妻离婚后,小孩长期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缺少正常家庭的温馨。并且在父母再婚后,更显得多余。关于小孩的抚养问题,一般会在离婚前达成一致,或者是由法院进行判决,以避免小孩以后的生活陷入尴尬的境地。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夫妻离婚如何写抚养书? 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


·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抚养费包含哪些内容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除了要对共同财产和债务作出处理外,同时还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子女抚养权的,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


·监护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呢?
    监护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呢?相信绝大多数人把两者混为一谈了,绝大多数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来跟大家介绍下监护权和抚养权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一、什么是抚养权、什么是监护权?定义分别如下:(一)抚养权就是父母对自己孩子的一项人身权利,这个抚养也分有婚生的抚养和非婚生的抚养,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通常因为各种原因从而导致父母对自己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得到特别好的保障。(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两个人离婚以后,与孩子...


·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结婚的很多规定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一般在结婚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就是属于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要对无效婚姻有一定的了解,那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


·男女可以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在向一方户口所在地提出了结婚申请之后,此时会对男女双方的条件作出审查,此时并不是所有的申请都会得到批准,现实中也是存在很多因为不满足条件,而导致无法领证的情况。那如今我国规定男女可以结婚的条件有哪些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男女可以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想结为法律上的夫妻,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那么,结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以下...


·未成年孩子抚养费标准
    未成年孩子抚养费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多少钱?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多少钱?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大概能够支撑孩子生活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


·离婚哺乳期双胞胎抚养权一般判给谁
    离婚哺乳期双胞胎抚养权一般判给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


·被告女方同意离婚辩护状有哪几个部分组成
    被告女方同意离婚辩护状有哪几个部分组成被告女方同意离婚辩护状由序言、正文、结论三部分组成。辩护状,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二、辩护状要注意的问题:1、是关于态度问题。辩护人从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提供法律上的意见,以事实为根据...


·山东社会抚养费标准2023年具体内容是什么?
    山东作为我国的经济大省,在东部经济的整体向好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计划生育等的实施也进一步强化的经济发展的速度。所以,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山东省比较明确。那山东社会抚养费标准2017年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您具体了解。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


·老公转移财产现在离婚怎么办
    老公转移财产现在离婚怎么办 发现老公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一般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会裁定是否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一旦法院做出裁定就会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离婚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至于你老公已经转移的那部分财产,你可以向法院证明并要求分割该财产。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