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辽宁省兴城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兴城市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的公告通知为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
·最新江西省井冈山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井冈山市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将江西省井冈山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井冈山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厦坪镇、龙市镇、茨坪镇、拿山乡、井冈山自然保护区茨坪林场、井冈山自然保护区大井林场。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6360元...
·土地使用转换金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转换金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建筑企业拿到国有土地主要的方式是通过出让,从政府手中拿到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企业除了缴纳土地使用税外,还得缴纳一笔土地使用转换金。如果企业拿到的是划拨性质的土地,则可能免收这笔费用。那么,土地使用转换金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土地使用转换金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方式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方式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方式是什么? 应当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情况,经地级市政府批准准予续期的,将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提交用地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证明等,有房...
·最新河南省征地拆迁房屋的标准是什么? 最新河南省征地拆迁房屋的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拆迁房屋标准: ? 1、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在本省的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3、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
·南沙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我们都知道农民伯伯不容易,他们自己拥有的每一块土地都是辛辛苦苦的保护出来的,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城市的发展速度也越来越快,高楼大厦是一座又一座,所以国家开始了征地,既然征地了就到对土地的主人给予补偿,那么南沙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南沙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流程是怎样的?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流程是怎样的?农村宅基地继承是不能继承的,故此也就不存在继承流程的问题了。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只有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村民死亡,自然失去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因此,农村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 农村老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虽然村民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但是宅基地本身并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村委会的,再加上《继承法》中也没有关于宅基地继承的相关规定,所以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继承的,只有宅基地上方的房屋或者耕地等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才可以继承。 二、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的? 1、子女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直接继承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的个人财产,当农户...
·贵州省铜仁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由于推进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水平,完善公共设施,国家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和拆迁。被征收土地的使用者和用户都会获得相应地补偿。那么,针对贵州省,贵州省铜仁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今天将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解答。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哪里?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哪里?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工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
·宅基地纠纷找哪些部门处理 一、宅基地纠纷找哪些部门处理 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
·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证对于城市土地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确定了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对于转让等交易行为也市必不可少的。那么,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证? 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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