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当事人是具有很多权利可以实行的,比如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相对应的,当事人也应该履行一定的义务,应该遵循法律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会做出一些行为扰乱法庭公正的,就会被强制拘留。那么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是什么?一、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至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拘留措施的,应经院长批准,作出拘留决定书,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其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执行拘留的条件有:1、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3、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4、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二、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民事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三、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具体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7、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8、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在民事诉讼,触及民事拘留的条件还是很多的,具体的内容就是如上边介绍的。只有在民事诉讼中情节严重的话才会被强制拘留,民事拘留的时间法律也是有规定,不能在超出规定的期限内继续实行拘留的。



相关内容:

·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犯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严重吗?
    犯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严重吗?犯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受到的处罚是较为严重的,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 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认定(一)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两者存在诸多相同之处...


·信用卡诈骗罪举报怎么做?
    信用卡诈骗,顾名思义就涉及到信用卡的内容,现在人们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所以对于信用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所以不法分子就利用这样的优势来进行诈骗。那么关于信用卡诈骗罪举报应该怎么做?如果遇到有信用卡诈骗,涉及到的数额都是比较大的,所以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 信用卡诈骗罪举报 信用卡诈骗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侦查后移交检察院公诉,经法院审判确实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信用证...


·犯罪主体客体具体指的是什么
    简单的说犯罪主体就是指的犯罪的人或单位是谁,犯罪客体就是指犯罪行为侵犯、侵害的对象是谁。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特殊主体特殊主体是指具有某种特定身份、对其犯罪主体资格有重要影响的犯罪主体。特定身份可以分为:1、自然身份与法定身份。自然...


·被判了缓刑最高多少年?
    被判了缓刑最高多少年?缓刑最高五年,最低不能少于一年。由于被判缓刑不需要实际进行羁押,限制或者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因此严格来说缓刑没有具体的执行地点。二、对缓刑犯考察由哪个机关执行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公安机关作为考察工作的组织者,不仅应将缓刑犯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并确定考察单位和考察措施,还应负责领导和监督各单位和基层组织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


·荆州未成年犯罪判刑送到哪去服刑?
    一、荆州未成年犯罪判刑送到哪去服刑?未成年犯罪送到未成年犯管教所,未成年犯管教所是我国监狱的一种类型,监狱法实施之前,其在全国的名称都是少年犯管教所。未成年犯管教所,是我国监狱的一种类型,监狱法实施之前,其在全国的名称都是少年犯管教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关押和改造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未成年犯的场所。未成年犯管教所关押的对象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已决罪犯。我国对未成...


·我国认罪认罚新政策是什么
    我国认罪认罚新政策是什么 两高三部于2016年9月3日制定了认罪认罚新政策,此试点工作在全国一二线城市展开。该办法详细说明了什么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和什么情形下不适用,此办法为试行两年。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政策有什么新的变动。 一、《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 第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


·经济嫌疑犯可判缓刑吗?
    经济嫌疑犯可判缓刑吗?经济嫌疑犯是否可缓刑,应当对其是否符合条件来进行认定,符合下列条件就是可以适用于缓刑的:(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


·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为什么批捕
    一、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为什么批捕?批捕未成年人的原因说明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已经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批捕条件,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条件主要是: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关于刑事诉讼法是公法吗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定了法院在开庭全过程中的各种条条框框,让一场官司有规有矩、井然有序地进行。但是究竟怎么定义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公法吗?首先要先了解什么叫做公法,再判断刑事诉讼法是不是公法。 是公法 。 公法是配置和调整公权力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公法以研究公权力、公权力配置、公法关系和公法责任为主要内容。 公法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公法是指调配公权力内部或公权力之间...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赌博行为不仅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会对您的生活、生产产生影响。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可能对很多人来讲都不是很清楚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赌博案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的量刑起点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的量刑起点 无论行为人是一次实施还是几次实施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只要发票数量累计达到50份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1、罪体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客体是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2、罪责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出售用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