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

一般情况中,许多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明确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但基于当前过热的房地产买卖市场,大部分人还约定解除房屋过后请求补偿购房差价损失。那么,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介绍。合同违约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应该赔偿违约金或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但是对于合同约定违约金与差价损失并不能当然同时享有,因为违约责任应以购房者所受的损失为限。
具体遵循以下的法条规定:
1、《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该条规定了合同解除后,过错方需赔偿相应的损失。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个法条规定了违约方对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但应依法遵循两个原则:(1)完全赔偿原则,即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表现为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等,间接损失是指在合同适当履行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
(2)合理预见原则,即损失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3、《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这个法条规定了,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增加,但是仍以所受损失为限。所以,在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违约金跟差价损失补偿并不能当然一起拿到。综上可知,对于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不能同时要求的,其中的违约责任应以购房者所受的损失为限。但现实中有的购房者往往就是同时主张二者,但最后都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在阅读了上文之后,还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被继承人没有子女房子继承者是谁
    被继承人没有子女房子继承者是谁?被继承人没有子女房子继承者是配偶和父母,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


·父亲房子过户给子女要多少钱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买卖”,3种过户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需要的费用也不尽相同。如果父母还在世,只能采取“赠与”或“买卖”两种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考虑到将来女儿出售房产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买卖”的税费有时候还可能低于“赠与”。二、以一套81平的两房为例,目前的市场价格在120万元左右,房产证未满5年,买入价格只有40万。1、赠与:首次过户时只缴3%契税...


·房子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有特殊意义的,每一个人都希望拥有自
    房子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有特殊意义的,每一个人都希望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对于买不起房的一些人来说,租赁房子就成为了首选,那么房屋租赁税去哪交呢?怎么缴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相关的知识。 一、 房屋租赁税是什么,由谁交 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房产官司要多少钱?
    房屋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价值比较大的财产之一,这也是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关于房屋的分割问题产生纠纷的原因,当然我们国家关于房产这个问题打官司的,也是非常多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房产官司要多少钱?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房产官司要多少钱? 房产确权之诉,属于财产案件,按需要确权的标的物的价值,确定案件受理费的数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


·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商品房包括商品房现房和商品房预售房,不管是购买哪种商品房,作为购房者,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呢?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都会事先约定房屋的具体情况,不过,在收房后,如果购房者发现所购买的商品房有瑕疵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


·房屋产权办过户要注意什么
    近些年来,由于很多购房者不重视房屋产权过户问题,导致很多卖方“一房二卖”情况的出现,最终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就警示广大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积极办理过户并注意相关事项。那么,房屋产权办过户要注意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办产权过户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离婚房子没有卖该怎么办?
    离婚不仅意味着家庭的破裂,也涉及到了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财产的分割包括括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分割,分为协议分割和申请法院分割两种方式,当事方一般都是在在房产等不动产的分割上存在争议,那么如果离婚房子没有卖该如何处理房子这一财产呢? 一、协议离婚房子没卖出去怎么办 1、双方自愿协商,由一方出资购买,购房款直接给另一方即。 2、搁置待卖出后再进行分割。 二、双方离婚以后的财产问题如何处理 ...


·房产法定继承公证时间限制是多久?
    房产法定继承公证时间限制是多久?房产法定继承公证并没有时间限制,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房产继承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书后,该公证书不会因为没有及时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


·当今社会下,房价虽然稳定下来,但也属于居高不下,由于房价太贵
    当今社会下,房价虽然稳定下来,但也属于居高不下,由于房价太贵,所以许多人会选择租房来解决住所问题。不论是出租房屋还是租房找中介代理是最方便的方法,那么找房屋代理又有什么规定呢?下文对房屋出租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房屋租赁的定义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


·在买卖二手房屋时,如果有一方违约,也会面临承担二手房屋买卖合
    在买卖二手房屋时,如果有一方违约,也会面临承担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问题。其实,二手房买卖合同也应当符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违约,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买卖二手房发生违约了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违约责任承担的几种形式。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主要适用于拒绝履行和迟延履行的情形。 (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


·出租房屋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现实中,不管是买卖房屋还是租赁房屋,此时其实都是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我们一般称之为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是不引起重视的话,那很有可能会因此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那实践中出租房屋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


·购买网签备案的二手房风险提示的规定是什么?
    购买网签备案的二手房风险提示的规定是什么? 购买网签备案的二手房风险提示的规定是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它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所以必须规定卖方要进行风险提示。除此之外,登记备案制度也非常的重要,登记备案是属于我们国家所规定必备的一个流程。 一、购买网签备案的二手房风险提示的规定是什么? 购买网签备案的二手房风险提示的规定是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它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所以必须规定卖方要进行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