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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证明自己的配偶有婚外情

婚外情行为可以说是比较轻的了,若要是能够认定婚外情构成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话,则就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可以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而现实中究竟该如何才能证明自己的配偶有婚外情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怀疑配偶有婚外情,想离婚,应如何证明配偶有婚外情呢?该怎样收集婚外情证据?《婚姻法》第32条、第46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并且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过错赔偿。因此,证明对方有重婚或同居行为,成为时下离婚诉讼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无过错方或为了索要赔偿,或为了能尽快离婚,无不在这一问题上花费大量心思,但往往其提交的证据,法院很难采信。有过错方得不到任何追究,无过错方人财两失,这往往使无过错方感到很不平衡,也助长了某些人的嚣张气焰,致使婚外情一度泛滥。
从司法实践来看,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有婚外情,并易被法院采信:
1、过错方亲笔写下的“保证书”、“道歉书”等,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2、警方的调查笔录,过错方有嫖娼行为,并被警方查处过,警方的调查笔录可以证明其有婚外情。3、单位对职工生活作风的处理决定,单位查实职工有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做出处理决定,这也是过错方有婚外情的证据。4、双方来往的相关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但对短信、电子邮件等证据最好先做一下公证。5、捉奸在床,我们一般不支持提供这类证据。因为,收集这类证据的难度很大,不但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而且有可能因证据的取得方式不合法而被法院认定无效。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收集这类证据,即使收集也一定要慎之又慎。在离婚诉讼中,法官肯定是不会仅凭当事人一方的怀疑,就认定其配偶具有婚外情行为,此时需要主张自己的配偶有婚外情的一方,实际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否则的话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就会对其不利。要是不知道该怎么收集证据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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