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在现实生活中,依法纳税是所有公民的义务。有人说我工资达不到起征点,不用纳税,那么税收就与我无关,但是其实不然。平常我们在购买商品时,我们所应当缴纳的消费税其实早已包含在商品价格之中,无形之中我们已经履行了缴纳税务的义务,税收无处不在。接下来请随了解一下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不同税种的纳税义务时间不尽相同。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所有纳税人都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及时缴纳税款。
二、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经营行为,涉及国民经济中第三产业这一广泛的领域。第三产业直接关系着城乡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因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对于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确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4、纳税人发生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上所述,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的问题其实就在于发生转让关系的那一刻起纳税义务就发生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有利于纳税义务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也有利于国家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管理,合规制定纳税期限,监督纳税人履行义务,从而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相关内容: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购买房屋我们就拥有了房屋的使用权,由于中国当前的房屋资源紧张情况,国家对房屋的使用权方面制定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规定的内容中明确说明了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区别,说明了两者之间的不同和需要我们区分的内容,但当前还有许多人对此并不了解。那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 两者的区别: 两者的权属不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


·山东费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费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城市想要得到更好地发展最好的办法就是建设好公共交通设施,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但是其中有一个问题不可忽视就是一旦征地就要对原土地所有人进行补偿,而对于经济不断飞速发展的山东来说,山东费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和我们一起看一吧。一、山东费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土地共有三类: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费城街道办事处的泉盛、信国、小安子、中山社区、和平社区...


·土地征用和租用有什么区别
    土地征用和租用的最主要区别:征用具有行政强制性,而租用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1、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2、国有土地租用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国家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征收相应的土地来保障建设项目的实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同时要承担居民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费用。每个省市的补偿标准是有所不同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确认包含哪些内容
    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确认包含哪些内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个人等符合条件者可以对特定的土地资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权人也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的组织或个人,后者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对于接受转移一方来说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确认,那么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确认包含哪些内容呢? 一、土地使用权的定义 土地使用权(Land Us...


·在农村如果离婚了土地怎么确权
    一、在农村如果离婚了土地怎么确权?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发生婚姻变化后的土地承包权权属做出了明文规定,依法保护离婚后当事人的土地承包权。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即离婚后“ 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原有承包地,依然属于本人承包,土地确权时,应确权为当事人本人。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


·办理土地使用证改名字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土地使用证改名字需要什么资料?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


·年最新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关镇(石碑村、北关村、东郊村、北泉村、中心村、西关村、幸福村、龙峡村、宁寨村、邵总村、张旗村、梁旗村、支旗村、李武村、庙湾村);抛沙镇(乐楼村、高桥村)。   补偿标准:旱地:61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关镇(枣儿沟村、袁大村);抛沙镇(胡寨村、东罗村、广化村、丰泉村、转湾村);小川镇(小川村、...


·农民江西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江西省政府近日来正式的颁布了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工作,要求各级政府针对所管辖的农村地区的集体土地统一进行地籍调查,在登记注册以后,依法给农户颁发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才是农户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关键依据。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农民江西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农民江西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的公告通知为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最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法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基准对象为一般农用地。以此为基础,按照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基本农田1.2进行调整。在实施征收中不得降低补偿标准。被征收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应另行补偿,补偿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依法收回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的补...


·如今开公司的人其实大多数都是租赁办公场地的
    如今开公司的人其实大多数都是租赁办公场地的,毕竟要是购买办公室的话费用还是有那么高,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肯定做不到。然而在租赁办公室的时候自然就要与对方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这样对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障。但是办公场地租赁合同该如何写呢?接下来,本站我们提供相关范文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样本 根据《房屋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