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买房屋的常见纠纷包括哪些

购买房屋的时候发生纠纷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这点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因此才需要在购房过程中,当事人能够小心注意,尽量避免纠纷的出现,那具体来说购买房屋的常见纠纷包括哪些呢?而要是遇到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此时又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房屋的常见纠纷包括哪些

1、没有对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引起的房屋欺诈
购房人在简单查看出让人的房地产权证,没有对房产的抵押状况及查封信息进行必要的调查的情况下,便与对方签署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而导致房屋抵押无法注销、查封无法解除进而无法过户。因为只要房产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信息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在购房前对房屋产权信息进行调查是很有必要的。
2、没有审查卖房人真实身份导致的合同无效
在本所律师陪同购房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的购房者往往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交付购房定金或者房款,甚至购房的整个过程中从来都不查看对方的身份证件,不对出让人身份证件上的照片与出让人的相貌进行核对,以确认系出让人本人与自己进行了交易。其实这是整个房屋买卖的重中之重,一旦购房人将房款交给了出让人以外的人,这时就很容易陷入钱房两空的境界。(举例说明:张三是某处房屋的产权人,李四制作了一张假的身份证及房地产权证冒充张三将房屋卖给王五,王五在没有审查身份证件及产证真假的情况下,便将房款交给了李四,李四携款潜逃,这时王五将会白白损失巨额的房款)
3、不了解购房政策导致无法过户或无法贷款
很多购房者购房都需要贷款。因此,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最好能够熟悉申请银行贷款的政策,从而使贷款的申请能够顺利被批准。很多购房者往往轻信中介公司的承诺,与出让人签署买卖合同,将审批时间约定的过短,结果因为贷款无法顺利审批,最终承担违约责任的是购房者而不是中介公司,所以在贷款方面,最好也需要向专业的律师咨询并委托律师办理。
4、没有了解买卖合同中的条款导致合同违约
因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条款非常繁多并且很专业,合同中的诸多条款购房者往往无法理解其含义,对经常会发生纠纷的风险点不能有效掌控,诸如过户时间、交房时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税费承担等条款都是非常重要的,对这些条款的约定稍有不慎,便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
二、交付房屋不符合约定怎么办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规定通常有面积数量不符合,质量不符合房型不符合等,对于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勘察误差,公用面积分摊计算失误的,应按原合同价不变,因开发商变更设计发生面积误差的,双方按实际面积协商价格。协商不成允许退房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述两项原因之外,发生面积误差的,原则上以有利于购房一方的原则处理即实际面积超过合同面积的,按合同价不变,实际面积不足合同面积的,不足部分应当退款。对于质量不符合的,应由卖方采取补救措施,对房屋进行修理并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如果房屋存在缺陷,不符合安全标准,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的应当允许买方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交房同时开发商应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按规定履行保修义务。买房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请专业律师陪同,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不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发生纠纷后,很难受到法律保护。其实也是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进行避免的,毕竟纠纷发生之后,多少都是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影响。当然要是遇到交付的房屋与之前约定的不一致,那此时购房者可以以开发商违约为理由,要求开发者退房。



相关内容: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 在改革开放之后,企业进行改制的现象在我国市场上是十分常见的,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都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护多方的经济利益,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偿还债务,追回债权,房产属于企业的固有资产,故而随着企业的改制,也是需要将房产进行变更登记或者转移登记的,具体来说,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 一、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


·租房过程中房东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租房过程中房东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一、租房过程中房东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房东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人,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承租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


·儿媳妇要离婚家里的房子是父母出钱买的媳妇有权利分吗?
    儿媳妇要离婚家里的房子是父母出钱买的媳妇有权利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


·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是哪些?
    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如果一方擅自处分了怎么办?这不仅是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也对第三人的利益有损害。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常见的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有几种呢?请看为您解答。 一、夫妻共有房屋处分权的情形有哪些 情形一: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人,夫妻一方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情形二: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


·哪些可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哪些可依法解除购房合同(一)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二)房屋权属有争议。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或者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也会导致购房合同无效,购房...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关于房产的很多维权措施和法律知识,官网都已经介绍过,想要了解更多的可以搜索及其相关关键词。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基于甲方原因没有过户,正确按照确权之诉提起诉讼,如何打确权官司以确保自己的房产权。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1、确权的含义: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


·房产中介收费标准是多少?
    房产中介收费标准是多少?房产中介费是按上下家各1%收取的,若业主价格为到手价,则需下家支付全部2%佣金,每个店都会有收费标准公示,不得超佣。目前买房中介费是上下各1%,租房中介费是一个月房租。中介费一般是由买方和房东共同承担的;不过买方与房东也可以书面约定中介服务收费的分摊办法。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或者租赁双方平均分摊,买卖或租赁双方也可书面约定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分摊办法。二、房产中介...


·以房养老模式的定义。
    以房养老模式的定义。 “以房养老”模式的专业名称叫做“倒按揭”。以房养老是依据拥有资源,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其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 二、实现以房养老所需具备的条件。 1.拥有产权 自有住房并...


·协议离婚后,可以进行上海离婚房产贷款变更吗?
    上海房价高企,很多人结婚买房都是按揭付款。所以,很多上海人在离婚时往往会有按揭房产。离婚后也有房贷过户的巨大需求。可是,很多人就会有疑问:协议离婚后,可以进行上海离婚房产贷款变更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协议离婚后贷款房屋如何办理续贷和过户手续?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有些...


·买房人买房时要注意什么
    买房人买房时要注意什么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约前向其收取一定费用是目前较为普遍的一种做法,并常被冠以“定金”、“订金”、“诚意金”等名称,但对如何返还没有明确规定。法律人士表示,买家要擦亮眼睛分清三类“金”。“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法律规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义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


·房屋继承公证费收按房屋面积收取吗?
    一、房屋继承公证费收按房屋面积收取吗? 房屋继承公证费收不按房屋面积收取,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二来收取,最低不得低于200元。 1、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 2、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你父母(夫妻)只有这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