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

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
依据案件的性质不同,我国的法律将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三大诉讼都对应着不同的程序要件。民事诉讼对应的是民事诉讼程序,民事案件一般都是当事人自行到法院起诉。那么,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详情参考下文。

一、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

对于民事诉讼,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

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

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

所以这个开庭时间,需要等法官的通知,法官下达开庭通知书之后,一般都会在开庭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

二、民事诉讼程序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 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

(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权,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4)《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6、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有效期为权利人在知道自己权力受到侵害起二年之内。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

(1)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7、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法院立案后要在什么时候开庭,只要法院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结案就可以了。所以提交民事诉讼之后法院要多久才开庭,这要看法官忙不忙,以及案件难以程度等进行确定。另外,如果跟法官关系好,那么可以催催。




相关内容:

·危险驾驶校车超载有哪些
    危险驾驶校车超载有哪些危害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广专用校车,因超载而引起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且越来越严重。校车虽然只是一种普通的交通工具,但是因其与未成年儿童的安全息息相关而具有特殊性,不仅仅是校车上的老师、驾驶员需要重视安全问题,我们这些不在校车上的人也需要注意且提防校车超载。为此,我们需要深刻意到校车超载有哪些危害。下面听听我们我们的看法。 一、校车超载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修改后的《中华...


·一、电动车醉驾拘留多少天?
    一、电动车醉驾拘留多少天?电动车醉驾拘留十天至十五天,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处六个月以下拘役。醉驾是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二、醉驾处罚标准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关押在派出所还要交伙食费吗?
     一、关押在派出所还要交伙食费吗?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看守所里不需要交纳生活费。在监狱里,基本生活用品都是配发,吃饭能保证吃饭,满足人身生存的营养要求。其他日用品能用零花钱和劳动报酬购买,所以不需要花钱。 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


·一、交通事故赔偿法庭判决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法庭判决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


·车间辞退员工是否代表企业行为?
    车间辞退员工是否代表企业行为? 一、车间辞退员工是否代表企业行为? 车间无权辞退员工,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者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非某个车间。车间只是用人单位某个门店的负责人,没有辞退员工的权利,但可以向上级反映,经具有人事处分权的领导或者会议研究批准,由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经用人单位批准辞退的,可以委托店长通知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无论是车间还是用人单位,口头辞退...


·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胎儿造成伤害赔偿有怎样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胎儿造成伤害赔偿有怎样的规定?在一些交通事故中,孕妇的婴儿还未出生,但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母体受到伤害,致使其胎儿早产,胎儿早产死亡后,责任人是否应该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案件审理中,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处理意见:1、第一种意见。“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可见,公民或自然人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条件是“出生”,即生命孕育...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 一、 私募基金含义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 从研究范式来划分,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这三种分析方法基于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和逻辑结构,其主要研究对象,都只侧重于市...


·交通违章逾期不交有多少处罚金?
    交通违章逾期不交有多少处罚金?交通违章逾期不交不会有罚金,但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如果是被电子眼拍了 一直没有处理的话就只需要交罚款,没有滞纳金。如果是现场开罚单或是已经在交警部门打了处罚单,那从第15天起每天滞纳金为罚金的3%。从09年4月1日起,所有违章滞纳金(包括以前违章的)最高不能超过罚款。交通违章罚单过期不交如何处理1、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设定了滞纳金上限,即到...


·交通肇事罪判刑了多久吊销驾照
    交通肇事罪判刑了多久吊销驾照要看情况,如果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坐牢应当吊销驾驶证,如果不是这个原因坐牢,是不会被吊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是指依法取...


·民间借贷借条用写交付方式么?
    借条用写交付方式么?在借条中应当约定交付方式,另外,一个内容完善的借条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收取借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3、应写清楚借...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证明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证明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是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


·车祸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有哪些?
    车祸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有哪些?车祸骨折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