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十年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

不管当事人做夫妻已经多少年了,在离婚时若有共同财产的话,那么也是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的。只能说建立婚姻关系的时间越久,那么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涉及到的就会越多。现实中,对于十年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一、十年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不分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只要夫妻协商一致就可以了。如果是起诉离婚,法院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分割的: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二、一方有外遇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吗?一方有外遇离婚时是否可以多分财产呢?《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见,法律并不是规定有外遇方少分或不分来保障无过错方权益,而是赋予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来对其进行保障,这种主张应该在离婚诉讼提起的同时提出,如果离婚不被允许,无过错方是不能依据该条款来主张损害赔偿的;而当无过错方为离婚诉讼的被告时,在当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则还可在离婚一年内提出。另外,法律并不是简单地采用“外遇”概念,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这种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是需要无过错方来举证的。但总体来说,因为一方有外遇而提出离婚,另一方在分割财产上是会有一定优势的,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应该注意对家庭共有财产、对方外遇证据的收集与举证,这样才能有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十年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此时与几个月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其实是一样的,就夫妻财产而言只能分割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若是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不能要求分割。如果你发现对方外遇是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好是及时的收集证据,比如对方居住地方的邻居证明,对方和小三的亲密照等等,当然取得证据要合法才行,建议请律师协助调查。



相关内容:

·哪些情形不构成重婚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哪些情形不构成重婚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


·婚姻关系结束了,贷款未还清的按揭房如何分割?
    1、1.离婚时按揭房屋归属的不同观点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一方婚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按揭购房,不动产登记于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认定不动产的归属,存在非常大的争议。实务界主要有两种观点:    (1)以不动产登记簿中载明的权利人确定归属为原则,以资金来源、性质判定为补充。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持此观点。 不动...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发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本市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抚养费的征...


·结婚登记需要多长时间,有哪些规定
    男女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么才能成为合法夫妻。结婚登记手续一般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此时肯定是要花费一些时间的。那么,结婚登记需要多长时间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结婚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在我国,结婚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缔结婚约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才有效。婚姻登记的时效是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因此,登记结婚需要一天的时间就可以了。 《...


·关于家庭暴力法规有哪些?
    关于家庭暴力法规有哪些? 在小部分人的婚姻之中出现家庭暴力在社会上已经不是新鲜事,传统的婚姻观念让很多受害者选择了被迫原谅和继续沉默着忍耐家暴。但是国家对家暴的违法行为是无法容忍的,国家专门制定法律以制止和惩罚家暴实施者。那么,关于家庭暴力法规有哪些? 关于家庭暴力法规有哪些?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


·可以在原告处起诉离婚吗?
    可以在原告处起诉离婚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离婚协议有哪些程序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其实主要就是指在协议离婚中当事人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但要是具体说到离婚协议有哪些程序的话,很明显就是指实际办理协议离婚具体的程序问题了。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离婚协议有哪些程序 1 、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 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 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


·因赌博离婚财产和孩子如何判?
    因赌博离婚财产和孩子如何判?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孩子日后跟哪一方生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


·离婚时怎样才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怎样才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起诉到司法由相关进行判决处理,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


·事实婚姻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事实婚姻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现如今,我国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通常是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限,在此之前形成的,则可以按照事实婚姻进行处理,但要是之后形成的话,那么就只能按照非法同居进行处理了。在具体处理事实婚姻之前,还需要了解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否则的话也是无法准确的进行...


·农村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有的人认为农村中的消费水平低,因此在农村居民离婚的时候,确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其实也是蛮低的。确实当地的消费水平是影响抚养费的因素之一,但这并不是绝对的。那一般农村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农村离婚案件也是逐年增多之势。农村大部分人文化程度低,多数主动提出离婚的是外出打工的人,更令人难过的是相当一部分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