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十年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

不管当事人做夫妻已经多少年了,在离婚时若有共同财产的话,那么也是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的。只能说建立婚姻关系的时间越久,那么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涉及到的就会越多。现实中,对于十年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一、十年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不分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只要夫妻协商一致就可以了。如果是起诉离婚,法院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分割的: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二、一方有外遇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吗?一方有外遇离婚时是否可以多分财产呢?《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见,法律并不是规定有外遇方少分或不分来保障无过错方权益,而是赋予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来对其进行保障,这种主张应该在离婚诉讼提起的同时提出,如果离婚不被允许,无过错方是不能依据该条款来主张损害赔偿的;而当无过错方为离婚诉讼的被告时,在当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则还可在离婚一年内提出。另外,法律并不是简单地采用“外遇”概念,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这种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是需要无过错方来举证的。但总体来说,因为一方有外遇而提出离婚,另一方在分割财产上是会有一定优势的,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应该注意对家庭共有财产、对方外遇证据的收集与举证,这样才能有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十年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此时与几个月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其实是一样的,就夫妻财产而言只能分割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若是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不能要求分割。如果你发现对方外遇是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好是及时的收集证据,比如对方居住地方的邻居证明,对方和小三的亲密照等等,当然取得证据要合法才行,建议请律师协助调查。



相关内容:

·法律上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彩礼是地方风俗中结婚时男方需要给女方的礼金,我们都知道,各地风俗相差很大,有些地域礼金较少,主要以物品或房产为主,有些地域则会所要高额的礼金。在这样高额礼金的前提下,如果这对夫妻的婚姻一直很稳定就不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但一旦这对夫妻的婚姻出现状况,那么彩礼钱则成为双方争执的重点。那么,法律上有哪些返还彩礼的情形呢?来带您了解。 一、法院准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打离婚官司是否允许缺席判决一般的民事诉讼可以全权
    打离婚官司是否允许缺席判决一般的民事诉讼可以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并非需要亲自出庭。但是,由于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因此,原则上对于离婚诉讼,法院都要求当事人本人亲自出庭。为维护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婚内财产协议顾名思义是指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根据法律规定
    婚内财产协议顾名思义是指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定力协议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婚后财产。方便划分各自财产范围的协议。婚内财产协议基于夫妻双方当事人公平自愿的原则来定力,对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任意一方不能单独更改。婚内财产协议如何生效,依照法律规定来看首先必须满足双方应当在婚内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也就是说签订协议时双方必须是自愿且清醒的,并且要在协议内明确的划分清楚双方各自财产,...


·一、女儿出嫁后能分配娘家财产吗?
    一、女儿出嫁后能分配娘家财产吗? 女儿出嫁后是可以分配娘家财产的。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由于协议离婚所费时间较少,同时也能较为快捷的解除婚姻关系,因此成为不少想要离婚夫妻的首选。但在一些情况下,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夫妻是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的。那到底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具体解答。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


·一、哺乳期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哺乳期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哺乳期离婚财产协商或则是诉讼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父母长期精神家暴怎么办?
    父母长期精神家暴怎么办?父母长期精神家暴,可以报警或者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


·结婚五年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结婚五年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结婚五年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


·配偶赌博可以起诉离婚吗
     赌博行为古已有之,现代社会随着网络赌博的兴起,赌博之风日盛。婚姻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参与赌博行为,会很容易上瘾,如果屡教不改,可能会输掉存款甚至居住的房屋,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以至于严重损害夫妻之间的感情。那么配偶赌博可以起诉离婚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配偶赌博可以起诉离婚吗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管辖权由谁管?
    1、案件管辖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结婚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结婚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将审理结果寄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2、审理与裁判《婚姻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是什么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是什么 一、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是什么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


·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
    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 一、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