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法律规定不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诉讼离婚的时候要是调解无效的话,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准予离婚。 由此可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那么,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别的限制条件呢?其实我国法律中也是规定了一些不许离婚的情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介绍。

一、不许离婚的情形包括什么?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有些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时,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或动员原告撤诉,此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之内是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此期间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历来都对军婚实施特殊保护,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军队稳定,消除军人的后顾之忧,增强部队战斗力。有的人可能认为,这种规定是不是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呢?婚姻自由的确是我国婚姻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国家对军人婚姻,又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

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得经过军人同意,否则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对此,相关司法解释也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但我们注意到,《婚姻法》同时还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即“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的“重大过错”指的是什么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此处的重大过错一般指: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军人是不是同意离婚,法院均可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4、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

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二、不适用协议离婚有哪些情况

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

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况

1、离婚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现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涉外婚姻;

3、离婚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

4、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存在分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只有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

需要注意不管是在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中,其实都是有相关规定的。而夫妻不管是选择哪种方式离婚,此时都需要满足规定的离婚条件才行。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惑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处理。


相关内容:

·婚姻当事人没离婚又结婚算重婚吗
    婚姻当事人没离婚又结婚算重婚吗1、未离婚之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2、未离婚之前,与他人短暂同居的,不构成重婚罪。但可作为婚姻期间的过错,在离婚时,对方可要求赔偿。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二、重婚罪犯罪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


·起诉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起诉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如果男方不给抚养费女方起诉抚养费不给我们国家会有相应的措施。对于不给抚养费的情况下是因为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可以双方协商来定抚养费。若不是则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


·离婚长期带孩子一方可要求补偿吗?
     一、离婚长期带孩子一方可要求补偿吗? 离婚只有给孩子抚养费,大人没有的,可以要求把给孩孑的抚养费提高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


·离婚案件申请再审是否可以
    虽说我国的民事案件多数都是二审终审,但在二审之后其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是可以申请再审的。那就夫妻离婚来说,这个离婚案件申请再审是否可以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案件申请再审是否可以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申请再审的。这是因为在终审判决准许离婚后,当事人又在这段时间内再次结婚的可能性,这种再婚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手写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生活中很多离婚夫妻起草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打印的,因此有的人就以为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到底手写离婚协议书有效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但现在来看,大多数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打印的。具体我国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 1、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3)有对子女抚养、财...


·一段婚姻如果当事人都没有什么激情了
    一段婚姻如果当事人都没有什么激情了,往往最终都是走向离婚。而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在外面乱搞,这样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自然乱搞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关于离婚,其实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是有大量的条文规定,主要涉及到离婚的方式、离婚的条件、离婚的程序等等方面。下面本站我们就来为您简要说一些我国关于离婚的一些规定。离婚新规定有哪...


·一、离婚共同财产法定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共同财产法定分配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无子女的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协议无子女的协议书的范本如下。 一、离婚协议无子女的离婚协议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 男方:×××,汉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女方:×××,汉族,生于××××年×...


·实践中起诉离婚用请律师吗?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是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费用,其中起诉离婚虽然是由原告垫付案件受理费,但最终却不一定就是由原告承担。除此之外,当事人还需要支付所聘请的律师的费用,那起诉离婚用请律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


·子女替父母写遗嘱是否有效
    子女替父母写遗嘱是否有效 实践中,经常出现老人不会书写,想立遗嘱时由子女替代书写的情况,此情形下遗嘱是否有效,要看该遗嘱是否满足遗嘱的实质要件条件和形式要件条件。实质要件条件包括: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遗嘱无效。2、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


·夫妻离婚协议书格式范文是什么
    有很多的夫妻因为感情破裂,家庭等等的原因要选择离婚,协议离婚的夫妻在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需要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协议书格式范文是什么呢,协议书的内容又包含了哪些呢,我们在这里给您提供一下。 一、离婚协议书的特性 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才生效; 3、该协议必须包括双方离婚的意愿,并且妥善处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否则协议无效; 4、...


·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要平均分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要平均分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应根据对夫妻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而进行合理的分配。也就是说,虽然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二、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注意哪些问题1、新婚姻法颁布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