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内抚养费案代理词的范文案例怎样写?

在办理离婚时,往往会涉及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即抚养费的问题。当然,也会有两种情况。一是离婚后抚养费的问题,另一种是还没离成婚,处于婚内抚养费的问题。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那么婚内抚养费案代理词应该怎样写呢?下面就来看看具体的范文案例吧。

婚内抚养费案代理词范例:

在原告柳某某起诉被告王某某的案件中,我作为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相关的证据,并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现综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本案性质属于婚内扶养费纠纷。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扶养费应提供如下证据,来证实自己属于应扶养的三个条件:

1、作为原告应提供丧失劳动能力的司法鉴定或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需要一直休息治疗的医院证明。

2、作为原告还应提供自己无其它收入来源的证明。

3、上述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但纵观本案,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实自己属于应扶养的上述条件。原告提供的新华印刷公司出具的证明,仅仅能够证明在新华印刷公司出具证明时原告没有上班,它不能代替丧失劳动能力司法鉴定也不能代替医院出具的休息治疗证明,更不能代替原告无其它收入来源的证明。

(二)法院应驳回原告支付扶养费的起诉。

根据最高院《证据规则》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之规定,结合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实自己属于应支付扶养费的条件,法院理应驳回原告要求支付扶养费的起诉。

(三)原告要求支付住院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26000元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1、住院费,原告承认已经支付给了治疗医院,且原告也没有提供借其他人金钱的证据;护理费,原告没有提供医院需要护理的证明,也没有提供欠护理人员护理费的证明。

2、原告住院期间的花费都是原被告在共同生活期间积攒的积蓄。

3、原告住院是由于其自身病变所致,不是被告暴力伤害所致。假如是被告暴力伤害所致,原告也不能要求被告支付住院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因为原被告之间是夫妻关系(在没有离婚之前),原告和被告谁支付费用,都是支付的共同财产。

4、假如原告住院期间借了他人的金钱,这只能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其起诉主体应是第三人——债权人,而不是原告自己。

(四)原告身体已经康复。根据原告方提供的证据,除了在2007年住院手术、化疗外,2008年全年仅仅有一次复查,2009年没有复查过(尽管原告提供了一份肥城市人民医院住院费用报销单,但因原告没有提供住院病历,无法确定原告治疗的何种病情,是原来患的乳腺癌又复发,还是治疗的感冒发烧),因此,原告的身体按常理已经康复。在原告身体已经康复的情况下,如果不上班、不工作、不挣钱养活自己,而死乞白赖的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当然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理应驳回原告的无理起诉。

鉴于以上四点理由,作为被告王某某的代理人恳请法院驳回原告对被告王某某的无理起诉,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神圣。

综上所述,抚养费问题其实是一个处理离婚时,都会面临的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在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上,是需要了解并结合各种情况,来进行解决的。在针对婚内抚养的起诉时,除了寻找、参照婚内抚养费案代理词范文案例以外,还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相关内容:

·一、中国二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中国二婚财产怎么分配? 中国二婚财产的分配与一婚的财产分配是一样的,都应当坚持公平平等,照顾女方和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法律依据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


·夫妻离婚隐藏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隐藏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隐藏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隐藏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婚先孕抚养权协议规定是什么?
    未婚先孕抚养权协议规定是什么?未婚先孕抚养权协议规定是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约定。甲方: 身份证件号:乙方: 身份证件号:为妥善处理甲乙双方小孩 抚养费一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和履行: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甲方于 年 月 日生育了小孩 ,系双方的小孩,现双方同意小孩由甲方携带抚养随甲方生活。乙方自愿支付小孩 抚养费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余...


·离婚析产登记还用过户吗
    需要,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双方因离婚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


·离婚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
    离婚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 1、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 (一...


·一、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都?
    一、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都有哪些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出现以上三种情况,法院是支持彩礼返还的。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


·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吗
    这是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分割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共同财产,但收益有可能。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结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这里涉及比较复杂的法律术语,为什么法律不直接解释清楚呢,大概就是为了让大家来交律师费吧,好吧,其实是为了给未来的变化保留解释空间),就是原物产生的额外收益,一般不需要刻意经营即可...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谁?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谁?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


·老人去世后组合家庭的财产分配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老人去世后组合家庭的财产分配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在组合家庭老人去世以后的遗产分配问题是先看有没有遗嘱,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执行的,没有遗嘱的,组合家庭当中的继子女和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


·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夫妻选择离婚后都需要决定的子女抚养权归属,然后另一方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而一般情况都会因为抚养费的数额产生矛盾,不清楚该如何确定给多少抚养费才合适,那么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为你解答。 一、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离婚之后父亲还是监护人,根据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在法律性质上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在委托监护的情况下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如果受托人确有过错的,由受托人和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有协议的,从其协议,但是协议的内容不能对抗被侵害的权利人。被侵害的权利人仍然可以要求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基于其跟受托人之间的合...


·一、分居六年算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六年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六年,不算自动离婚。分居多久也不能算自动离婚,法律不承认自动离婚。我国只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双方自愿离婚和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