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小孩一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没有拿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每月支付一笔抚养小孩的费用。通常,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清楚,那么离婚后小孩一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离婚后小孩一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支付期限是多久?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由此可见,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可以协商,也通过诉讼的方式承担。通常上,子女抚养费要按照对方月收入的20%到30%比例确定,没有固定工作的,参考社会人均收入。具体到一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还得看双方协商的结果。当后期因为抚养孩子成本上升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也要提高。



相关内容:

·申请法院国家赔偿程序主要是什么
    申请法院国家赔偿程序主要是什么?1、提出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人应当按要求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夫妻离婚财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夫妻离婚财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夫妻离婚财产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


·离婚决定孩子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离婚决定孩子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离婚决定孩子的抚养权规定是是可以由夫妻双方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做出和你的约定,只要双方都能够同意就可以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时候。当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必须是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所进行。要求实施探望权起诉书范文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被...


·离婚诉讼需要律师吗?
    离婚诉讼需要律师吗 有些人查看了一些婚姻法律知识或者阅读了一些书籍,就自认为自己足可出庭应对,不必聘请律师。 这其实是危险的尝试,以自己的权利作赌注。 实际上,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决非一朝一夕所能掌握,一个你不注意的细节可能就是案件的关键,而诉讼程序、举证技术和决窍、询问应答技巧、随机应变能力等也非专业人士所能把握。 为了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委托律师代理。 ...


·女方离婚抚养权该怎么办?
    女方离婚抚养权该怎么办?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


·我国现在结婚条件包括哪些 什么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对于结婚的条件,应该说各个国家规定的多不太一样。即使在我国,内地与港澳台规定的结婚条件都是有差异的。在内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我国现在结婚条件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1、我国现在结婚条件包括哪些 ? 结婚的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认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认定? 一、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认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


·离婚后财产公证天津西青区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公证天津西青区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与受理。(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


·婚后7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后7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


·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
    现代社会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夫妻离婚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只能放弃直接对孩子抚养教育的权利。当有关孩子抚养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夫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那么,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 一般情况,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夫妻...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夫妻共同抚养权吗?
    离婚夫妻共同抚养权吗?离婚夫妻共同抚养权,是可以的。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


·想要离婚保住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该怎么做
    想要离婚保住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该怎么做 第一,你要看对方有没有虚构债务,如果怀疑对方虚构债务的,你可以列出提问要点,与债权人对质,对质的要注意问以下这几个方面的内容:1)询问细节问题;2)询问债务的发生时间;3)必要时要做笔迹鉴定;4)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那么这笔债务很可能就是虚构债务。 第二,保护好自己知道的财产,看有没有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恶意低价出售夫妻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