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明知是在校学生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履行的双方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1、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在校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签订合同就成立劳动关系了吗? 2、在校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在校生已经具备了《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
·跳槽后工龄、年假怎么算? 1、跳槽后的工龄计算办法: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换了工作单位,工龄就要重新计算。但是其实,如果劳动者跳槽到新的工作单位,只要及时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工龄就能续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也该计入工龄: (1)企业转让、改组合并原有劳动者仍留企业工作的,其在转让、改组合并前的工龄计入本企业工龄。 (2)劳动者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全部计入本企业工龄。 ...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法院审查此类案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用人单位欲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解除劳动合同系消灭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将对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产生较为严重的后果和影响,故用人单位在作出解除劳动关系决定时,必须符合程序正当、内容合法并合乎管理规章的要件要求,且应对劳动者“严重违规”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原因使一方或双方提...
·退休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从法律角度来说,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对老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通常情况下,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时,都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关系。但是针对工龄较长且将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作出特殊规定加以保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同时,《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应当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随之终止。但是,劳动者在被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是付出了劳动的,对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劳动合同法》作了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本单位相同或者相...
·约定工作地点为全国的效力如何? 如果公司将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则属于约定不明,但有例外; 根据《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劳动争议研讨会纪要(2019.12.30)》第8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全国范围”“长三角区域”等宽泛工作地点的,该约定效力的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宽泛约定工作地点,但未对用人单位工作地点、经营模式、劳动者工作岗位特殊性等特别提示的,属于对工作地点约定不明。对于从事全国范围的销售、长途运...
·外国或港澳台企业公司驻国内代表处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因此,外国企业代表处不具备中国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11条作出了规定,“外国...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企业不得以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为借口而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同时...
·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在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该规定中的“工作场所”,是指与职工工作职责相关的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形下,还应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本案中,位于商业中心八楼的甲公司办公室,是孙某某的工作场所,而其完成去机场接人的工作任务需驾驶的汽车停车处,是孙某某的另一处工作场所。汽车停在商业中心一楼的门外,孙某某要...
·车主将车辆交由挂靠单位运营,挂靠人又将车辆承包或者租赁给他人的,实际驾驶员与被挂靠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1、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应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法上的隶属关系予以考量。 2、这种经营模式下,发生交通事故,一旦造成驾驶员伤亡,对其权利进行救济时,通常会涉及驾驶员与挂靠公司之间究竟是不是劳动关系的认定。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所称“挂靠经营”,是指道路客运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的所有(权)人不具备道路客运经营资质,但以其他具备资质...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
·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能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案例解析:派遣工有权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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