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除了建筑设施工程质量是十分重要的,同时居住的建筑装修装饰关注着建筑的美观以及它的使用性能,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对于居住的装修装饰是十分重视的。为了促进装修装饰工程质量的改善,我国制定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我们将在下门为您作出详细介绍。
一、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做主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7、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二、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以人为核心人是质量的创造者,工程质量过程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管理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提高人的素质,避免人的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促进工程质量。2、以预防为主“以预防为主”,就是要从对工程质量的事后检查把关,转向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对产品的质量检查,转向对工作质量的检查、对工序质量的检查、对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3、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和依据。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必须通过严格检查,用数据说话。4、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应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正直、公正,不持偏见;尊纪、守法,杜绝不正之风;既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秉公办事,又要谦虚谨慎、实事求是。综上所述,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装修装饰工程,必须与建筑物的安全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相适合,符合国家对于装修装饰材料的规定,使用的材料应当进行防火,防腐,防虫处理以及装修装饰工程所用材料必须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等等。同时工程质量控制要以人为核心,以预防为主。



相关内容: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作为工程最重要的就是工程的质量问题,建筑行业内部和法律上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而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就成了建筑行业内比较重要的能力,保证工程质量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施工上、组织、监管上等方面,那么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呢?质量保证措施:1、成立质量控制体系,由项目工程师、质量部长、技术部长、工长、施工班组和专职质检员组成,质量控制体系对工程分项工序有否决权。2、加强...


·工作中被他人伤害的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被他人伤害的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中被他人伤害的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应当认定为该行为人故意伤害,可要求赔偿,工伤要求在单位因工受伤才可以,员工可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


·拖欠员工工资多少天算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
    拖欠员工工资多少天算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二、拖欠工资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如果雇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请求认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的,这是由于在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但由于两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等所导致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关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时,需要根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的法律依据,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约定?
    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约定?我们知道很多工程的建设是比较复杂的,例如像高楼大厦、跨海大桥、深海隧道这些巨大的工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是任何人或者企业担负得起的,因此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管理有详细的规定,那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约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约定?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


·工商局股东会决议注销需要注意哪些要点
    工商局股东会决议注销需要注意哪些要点工商局股东会决议注销需要注意的要点有以下几点:1、时间、地点、参会股东等常规决议内容;2、写清楚注销的原因(比如到期了,或者依法如何如何等),并写明全体股东同意;3、写清楚下一步如何办理,比如清算等事宜,同样写明全体股东同意。4、其他需要股东明确的事项。总体来说,这个股东决议的意思就是写明,注销这个事情是按法规进行的,全体股东知情且同意的,对下一步具体做法全体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因此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而此时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行为,只有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的,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那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


·企业动迁职工一般都如何安置
    企业动迁职工一般都如何安置对员工的安置,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 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中对于非住宅房屋上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


·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是如何规定的
    相信进入职场的小伙伴都了解这个劳动合同,在正式入职前需要签订一个劳动合同书,这也是法律规定所必须的,每家企业对这个劳动合同书的规定都不一样,除了满足法律要求的必备条件外,还有根据其自身特点所规定的条件,今天我们主要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南通市的劳动合同,看看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是如何规定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相关...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就相比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那实际上,当事人不订立书面合同有什么后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一、标题 招标公告的标题是其中心内容的概括和提炼,形式上可分为单标题和双标题 1、单标题。有二种写法:一是完整式标题,由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和文种组成。二是省略式标题,可省略招标单位名称或招标项口或者二者均略去,只留下文种名称,如(××公司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等。三是广告性标题,以生动吸引人的语言激发人们投标的欲望。 2、双标题。正标题标明招标单位和...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但是,如果只是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合法不?若不合法,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损害的自然是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若是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才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拖欠员工工资合法不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所谓拖欠工资,就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规定的付薪时间,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